搜索到354篇“ 企业公司化“的相关文章
- 社会企业公司化及公司法回应被引量:5
- 2023年
-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型社会企业已然存在,而中国公司法上并没有其容身之处。现行公司法以传统商事公司为目标对象,并未将社会企业纳入其规范视野。《民法典》构建的营利与非营利二分法法人体系,将公司性质限制在营利法人范围之内,造成一定程度的法律体系冲突。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社会企业利用公司框架和市场机制实现社会目的,需要对《民法典》相关条款的文意进行目的解释。公司法修改亦应走出公司是仅以营利为目的,且须遵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路径依赖。通过提升现有公司法规的包容性,制定专章或专条,将公司型社会企业纳入公司法,建构相应的社会目的实现机制,为社会目的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适宜的组织法保障。
- 朱羿锟周代顺
- 关键词:公司法修改
- 国有企业公司化中的股权管理探讨
- 2016年
- 国有企业是国家建设和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篇章,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目前的国有企业多呈集团形态,即一个国有独资母公司下面有若干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集团的规模往往较大,国有企业对所属的子公司已不再是单一的投资主体。随着现代产权制度的深入探索,我国国有企业结股权结构由单一的形式逐渐转变为股权结构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据此,建立一套科学的股权管理体系,并运用现代化创新机制积极开展股权管理工作,以满足企业集团化建设的发展需求,保证国有企业顺利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 肖莉
- 关键词:股权管理国有企业
- 我国家族企业公司化治理法律问题研究
- 改革开放后,家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在拉动就业、增加社会财富、推进工业化道路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家族企业不断创下佳绩的同时,家族企业治理中的很多问题显现出来,尤其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
- 周雨
- 关键词:家族企业公司化治理法律制度
- 企业公司化改组的法律性质及其表述研究
- 2015年
- 现代化建设中,企业公司改制后的法律性质与企业公司重组的方式有着密切联系。由于企业公司改组的方式有合并、分立、减资等多种形式,在不同情况下,企业公司化改组的影响因素也各不相同。文章就企业公司化改组的规则进行阐述,对企业公司化改组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提出企业公司化改组的表述,以有效避免公司秩序紊乱情况出现,推动企业公司化改组顺利完成。
- 曹彦玲
- 关键词:法律性质
- 小微企业公司化与小微企业发展——以临沂市为样本被引量:1
- 2012年
- 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金融危机的冲击,小微企业的发展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应对小微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降低投资经营风险和管理成本,增强其融资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小微企业在困境中崛起,为中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李建春
- 关键词:融资
- 推进客运企业公司化改造,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
-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人民物资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旅客对运输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顺应形势,及时转变企业经营发展方式,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满足广大旅客日益增长的运输服务需要,寻求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 柴世雄
- 关键词:安全管理服务质量
- 企业公司化改组的法律性质及其表述被引量:5
- 2011年
- 企业公司化改组的法律性质取决于原企业的营业重组方式,可能是分立、合并、减资、分立与合并相结合或整体变更,也可能是营业转让或者未经法律承认的营业出资。以"净资产折股"等术语表述公司化改组,规避了出资类型限制和分立企业债务承担规则,使发起人向新公司转移原企业债务的行为合理化。在原企业债务纠纷中,企业改组的法律性质成为争议焦点。司法解释试图平衡新设公司与原企业债权人的利益,但其表述上的紊乱阻碍了司法政策的贯彻。公司化改组之表述及相关司法困境的法律根源在于:公司法对出资方式过度限制,民法通则等法律的分立企业债务承担规则过于严苛。
- 王军
- 关键词:企业分立
- 船舶企业公司化管理模式下标准化管理探讨
- 2011年
- 本文阐述了企业由原来的工厂管理模式改为母子公司管理模式后,对船舶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影响,为了适应公司化管理模式,从企业标准化组织结构和企业标准体系框架方面进行了探讨。
- 梁春玲
- 关键词:公司化
- 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中的法律问题探析
- 2010年
- 作为国有企业的内部监控机制,国有企业监事会的重要功能在于维护投资者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然而,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无论是国有独资企业还是国有控股企业,监事会均存在监督弱化现象,缺乏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督。因此,如何从法律和制度上强化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制度,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 韩轶
-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事会公司化改造
- 重庆市汽车客运企业公司化经营探讨
- 2009年
-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在道路客运经营中逐步形成的承包、挂靠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道路客运发展的需要,其主要问题表现为:经营主体多而分散,严重制约着道路客运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和车辆经营者对经营权的归属理解不一,引发客运纠纷:经营不规范,市场管理难度大,服务质量低劣,社会满意度低;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车辆带病运行多,
- 李安珍黄承锋
- 关键词:公司化经营道路客运业社会满意度客运经营
相关作者
- 李建春
- 作品数:2被引量:4H指数:1
- 供职机构:临沂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融资 金融创新 对接 现代农业 农业科技创新
- 何圣东
- 作品数:24被引量:282H指数:8
- 供职机构: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 研究主题:家族企业 企业 职业经理人 企业家 产权结构
- 江飚
- 作品数:1被引量:0H指数:0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 研究主题:股权管理 可转换公司债 最高额抵押 企业公司化 债转股
- 李安珍
- 作品数:2被引量:0H指数:0
- 供职机构:重庆交通大学
- 研究主题:国有企业 公司治理 公司化经营 客运经营 母子公司管控
- 张兆安
- 作品数:20被引量:48H指数:3
- 供职机构: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 研究主题:上海经济 移动互联网 传统产业升级 经济社会 电力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