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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犯 商业秘密罪的分层认定规则 2025年 前置法和刑法对于商业秘密纠纷的介入由于保护法益的不同而存在差别,反不正当竞争法着眼于商业秘密所有人的私权益,刑法保护的则是公平自由的竞争秩序。罪与非罪的判断需要以法益为指导并采用分层级的认定路径具体展开:第一层级需要以秘密性和保密性为识别标准,将涉案信息不具有智力成果属性的予以排除;第二层级需要首先以个案狭义情节要素的识别为基础检视刑法介入的必要性和适当性,其次数额要素的功能应由肯定入罪转向否定入罪,将数额要素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案件进行出罪处理。只有同时满足两方面的要求才可以对法益侵害程度值得刑法处罚作出肯定评价。在层级认定模式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能够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实现有效的沟通与衔接。 吴文博关键词:侵犯商业秘密罪 商业秘密 情节严重 非自然性交方式侵犯 幼女的刑法规制 2025年 强奸是一种性犯罪,但性行为的形式并不仅限于传统定义中的阴茎与阴道性交。对幼女行为的规制路径在采用自然性交方式与非自然性交方式上是存在差异的。有必要对“性交”进行更广泛的解释,以涵盖包括口交、肛交、手指或异物插入幼女阴道等各种性行为形式。基于对幼女与性有关的身心健康权利的保护,此类行为应被视为奸淫行为。对非自然交合方式幼女行为的定性,又是一种非自然交合行为,将直接影响行为人对保护幼女权利所应承担的刑罚与刑罚的轻重。 李静懿 王思婕 尹倩 万励 杨晨关键词:未成年人 刑法规制 “内外勾结型”侵犯 商业秘密行为的司法认定 2025年 《刑法》第219条侵犯 商业秘密罪是一种模糊的犯罪类型群组,罪名相同但涵摄的犯罪行为模式不同。按照不同行为模式侵犯 商业秘密犯罪可区分成违法型(非法获取型)和违约型(违反义务型),二者在构成要件、既遂标准、损失数额认定等均有所不同。准确区分犯罪行为模式对区分罪与非罪、入罪标准、量刑规则至关重要。在“内外勾结”获取商业秘密案件中,应实质化认定“内部人员”的行为特征。违约型侵犯 商业秘密主体应定格为负有保密义务且合法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关于损失数额的计算方法应适当扩大合理许可费的适用,以期达到有效惩治犯罪、维护竞争秩序的目的。 刘坤关键词:内外勾结 侵犯商业秘密 论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2025年 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罪以“情节严重”为定罪要件要素,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引发了刑法学界的争论与分歧。面对个人信息三级分类法的制度缺陷、以“组”代“条”的计算单位争议、批量信息举证与真伪核查的处理难题,本文通过剖析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搜寻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现实案例,对调整信息三级分类规范,明确信息数量计算“识别性”标准及统一批量信息推定规则和信息处理模式等破解思路进行了集中阐述,以期进一步改善“情节严重”认定混乱的司法现状。The crime of infring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of citizens takes “severe circumstances” as an element of conviction, 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severe circumstances has triggered debates and disagreements in the criminal law academic circle. In the face of the systematic defects of the three-level classifica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the controversy over the calculation unit of “group” instead of “article”, and the difficulties in handling the proof and authenticity verification of bulk information, this paper, through analyzing relevant legal provisions and judicial interpretations, searches for real cases of crimes against citizens’ 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focuses on such cracking ideas as adjusting the norms of three-level classification of information, clarifying the standard of “identifiability” for calculating the quantity of information, and unifying the rules of presumption of bulk information and the mode of information processing, with a view to improving the confusing judicial the current situation. 王宇洁关键词:情节严重 司法认定 侵犯 商业秘密罪评价标准的修正与规范解读被引量:1 2025年 《刑法修正案(十一)》完成了侵犯 商业秘密罪由数额犯到情节犯的全面转型,但未跟进更新的司法解释易使得司法实务将情节犯作数额犯化处理,仅关注数额要素对于犯罪评价的影响。侵犯 商业秘密罪所保护的是复合法益:一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享有的私权利,二是市场竞争秩序,后者又可还原为具体的个人法益——商业秘密权。以此为逻辑起点,侵犯 商业秘密罪的评价体系应当坚持区分性、形式与实质相统一、强保护的原则,建构综合评价体系。各要素不可单独作为入罪标准,而应综合考量,建构起以数额要素为主,非数额要素为辅的“情节严重”解释体系。 冯明昱 张勇关键词:侵犯商业秘密罪 情节犯 数额犯 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范目的与出罪路径2025年 在大数据背景下,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司法实践中被激活适用,但同时也存在被过度适用的问题。在保护法益方面,个人权利说面临个人权利外观不周延、权利范围宽泛及权利内容解释效能不足的诘难。本罪的规范保护目的在于通过规制上游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以规避下游犯罪引发的社会安全风险,“归咎的刑事责任”概念可以为其提供归责基础。以规范目的为指引,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结构具有双层次特征。行为规范层面的法益是对基于信息保密性的社会信息管理秩序的保护,侵犯 已公开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宜作为犯罪处理。制裁规范层面的法益不同于公共安全范畴的社会公共安全,若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足以造成公众人身伤害或财产重大损失,则应当予以出罪。双层次的超个人法益能够确保刑法的规范确证效力,并为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提供实质出罪路径。 曹岚欣关键词:出罪 肿瘤淋巴结结外侵犯 组织学诊断及临床应用进展 2025年 肿瘤淋巴结结外侵犯 (extranodal extension,ENE)是指转移到淋巴结的肿瘤组织侵出淋巴结被膜,进入结外软组织的现象。有研究发现,在头颈部癌、结直肠癌、膀胱癌及甲状腺癌等多种肿瘤中,ENE是重要的预后不良因素[1-5]。1930年,澳大利亚病理学家Willis首次描述了头颈部区ENE,后续研究进一步揭示了ENE的重要性,尤其与患者较低的存活率显著相关[3,6]。目前,ENE被认为是头颈部鳞状细胞癌(head and neck squamous cell carcinoma,HNSCC)中最有力的预后指标之一[7-9],并作为人乳头瘤病毒(human papillomavirus,HPV)不相关性口咽部癌肿瘤N分期的重要特征写进第8版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merican Joint Committee on Cancer,AJCC)癌症分期手册[10]。 蒋英杰 刘湘林 丁丹 叶超 白辰光关键词:结外侵犯 组织学诊断 肿瘤预后 肿瘤微环境 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在侵犯 著作权罪中的可罚性 2025年 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在侵犯 著作权罪的司法实务认定中,面临着民刑倒挂的认定困境和类案异判的裁判乱象。乱象产生的原因在于立法层面的修法滞后和衔接不畅,以及理念层面不同利益的权衡差异。学理上无罪化的归责尝试并不成功,该尝试曲解了技术中立原则、避风港原则和刑法谦抑性的实质精神,难以成为无罪处罚的免死金牌。在利益平衡原则的引导下,利益衡量说能够较好平衡著作权人的私益和网络技术发展的关系,为限定处罚提供适配依据。犯罪化的归责路径不仅必要而且可行,通过区分公开作品和非公开作品两类对象、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行为样态,可以具体建构出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在侵犯 著作权罪中的处罚路径。 辛佳东关键词:侵犯著作权罪 犯罪化 民刑衔接视角下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范调适 2025年 数字时代,个人信息成为重要社会资源。民事法规范和刑事规范日益重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刑法率先担负起保护个人信息的重任,经历了从依附到独立再到合并三个立法阶段。随着民事法律的完善,“刑先民后”的立法政策弊端渐显,致使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罪出现“个人信息”认定及分类模糊、“知情同意”作为出罪事由缺乏衔接等问题。通过规范该罪民刑衔接具体路径,立法上增设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条款,将非法使用行为与非法提供行为并列规定,周延侵犯 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行为规制方式。 李若彤关键词:《民法典》 《个人信息保护法》 Ⅲ期结肠癌神经侵犯 对不同化疗时长生存获益的影响 2025年 目的研究神经侵犯 对Ⅲ期结肠术后辅助化疗时长选择的指导价值。方法本研究采用回顾性队列研究方法。分析2008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以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龙岩第一医院接受根治性手术、术后进行了至少3个月CapOX方案辅助治疗、病理资料完整且末次化疗后至少接受12个月随访的426例Ⅲ期结肠癌患者,其中男性231例,中位年龄59(50~67)岁,263例肿瘤位于右半结肠;术后病理提示,107例(25.12%)存在神经侵犯 ,131例(30.75%)患者存在脉管癌栓。所有患者在术后均接受了4程及以上的术后CapOX辅助化疗,其中193例接受了8疗程的辅助化疗,233例接受4~7疗程辅助化疗。分析神经侵犯 状态和辅助化疗时长对无病生存(DFS)的影响,并在不同危险度分层(参考IDEA研究提出的标准:高危:T4,N2或者T4N2;低危:T3N1)和不同神经侵犯 状态的亚组中,进一步分析辅助化疗时长对预后的影响。结果全组患者的中位随访时间为94.00(55.27~128.80)个月。多因素Cox分析提示,pT4分期(HR=2.457,95%CI:1.499~4.029,P<0.001)以及术后病理证实神经侵犯 (HR=2.465,95%CI:1.519~4.000,P<0.001)是本组患者5年DFS的独立危险因素,但辅助化疗时长对DFS无显著影响(P>0.05)。在神经侵犯 阳性亚组中,接受8程与4~7程CapOX术后辅助化疗患者的5年DFS分别为86.90%与58.2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神经侵犯 阴性组中,接受8程与4~7程辅助化疗患者的5年DFS分别为88.66%与90.99%,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929)。在IDEA高危且神经侵犯 阳性的患者中,接受8程与4~7程辅助化疗患者的5年DFS分别为91.81%与50.6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3);在IDEA高危而神经侵犯 阴性的患者中,接受8程与4~7程CapOX术后辅助化疗患者的5年DFS分别为82.28%与87.32%,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806)。在IDEA低危患者中,无论神经侵犯 阳性还是阴性,均未观察到接受8程与4~7程CapOX术后辅助化疗患者� 陈建勋 张炜力 王炜锋 李济宾 伍小军 卢震海 许东波 林俊忠 彭健宏关键词:结肠肿瘤 神经侵犯 辅助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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