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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个案裁判中“前置”的规范适用研究——基于1092份裁判文书的分析
是后盾、保障,许多场合下,刑的适用要依赖对“前置”的解读和适用。“前置”作为重要的源,在刑事个案裁判中,不论是直接作为裁判依据还是作为裁判说理的依据,都占据着重要地位。近年来,我国理论界对源的讨论已经扩...
王雪娜
关键词:刑法前置法
论行政犯不判断中前置的功能
在行政犯之故意犯的场合,其不判断存在三个核心问题:一是,行政违与刑事不的关系为何?二是,违反前置性行政规范的行为是否必然违反刑、合行为是否必然不违反刑,亦即如何协调两者可能存在的评价差异性?三是,在行政犯不...
丁桦煜
关键词:刑法行政犯前置法
前置为“刑民交叉争议案件”提供的出罪思路被引量:1
2023年
实践中“先刑观念”根基深厚,“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的顽疾依然存在,既有规范促使形成了“先刑后民”的办案程序,这些实际使得民商作为前置在刑民交叉争议案件中发挥应有作用。案件本身疑难复杂因素的叠加,致使刑民交叉争议案件尤其是诈骗类案件的律适用错位现象十分突出。容忍谋取合同利益和一定程度的信息不对称,是前置提供的重要出罪思路。客观在先的刑事程序不仅要对涉案行为进行形式入罪的分析,还应充分尊重经济社会生活常识,考虑涉案行为是否为正常、普通、可以容忍的民商事行为,是否经由民商调整足以修复秩序。以合同利益为目标的行为、不指向交易标的的虚假陈述,可能只是普通的民商事行为;民事救济路径通畅,当事人可以正常地通过审判执行程序完成权利救济,也通常应认定为普通民商事纠纷。
兰楠
关键词:前置法信息不对称
食品安全司规制的前置衔接与体系性优化——以农药残留为视角被引量:1
2023年
食品安全关系到公民生命健康益与社会整体稳定,而农药残留是食品安全问题中难以规避的问题。当前食品安全司规制体系存在前置衔接失衡以及律体系整体失灵的困境,难以对食品中农药残留进行有效规制。在前置设置上,应该厘定农药残留的相关基础概念,依据农药毒性对其进行分级分类,探讨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并在衔接过程中保持前置的安定性与科学性。域外在规制食品农药残留问题上积累了一定经验,根据科技进步更新相关理念,在立上注重体系性并强调风险预防,注重对农药进行风险评估。我国食品安全司体系的构建应该秉持积极预防理念,优化既有的风险评估制度,设置禁限用农药清单用以参考,并从益厘清、司解释以及犯罪构成等方面优化相关罪名的司适用。
刘柳
关键词:食品安全农药残留司法规制法律体系
依附型行政犯及其前置范围界定被引量:4
2022年
依附型行政犯属于行政犯的一种特殊类别,其在构成要件中明确要求以违反特定行政规范的内容为犯罪成立条件,行政不在犯罪认定过程中起到了限定犯罪行为类型的作用。不依附型行政犯具有规范内涵的相对独立性,即在违行为范畴上具有从属性,在违判断标准上具有独立性。同时,不依附型行政犯在规范外观上具有空白性,但又不完全等同于空白罪状。鉴于不依附性要素的多样性以及前置规定的模糊性等因素,应提倡前置律规范群的理念,即在特殊情况下有限度地承认部门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前置资格。
王志远邹玉祥
关键词:行政犯
经济刑前置规范的构成要件功能
随着立活性化时代到来,定犯的制定与修改频率增加,同时,作为刑前置规范的非刑事律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同样也进入了活性化时期,而这也给定犯理论的教义学研究提出了挑战。在定犯理论中,经济刑受到的影响尤为突出,前置...
郑力凡
关键词:经济刑法空白罪状
定犯视野下证券犯罪认定中前置的考量路径
2022年
证券犯罪属于定犯,作为规范要素的前置在司认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目前的证券犯罪认定中,前置与刑的互动效果存在相关缺憾。刑事认定中存在前置援引指向不明确、前置与刑条文间的协调性不足以及行政从属性的绝对化认定等问题。在援引前置时,应当对前置援引范围进行合理限定,明确援引位阶;以刑解释技术来弥合秩序下不同律用语的差异;在兼顾行政从属性的同时,应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发挥刑的相对独立判断性。
商浩文何惠玲
关键词:法定犯前置法证券犯罪行政从属性
一种分隔缝前置施工装置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分隔缝前置施工装置,包括开口朝下的储胶筒、设置在所述储胶筒一端的连接轴套、与所述连接轴套相连接的滴胶筒、设置在所述储胶筒前端的挡圈、设置在所述滴胶筒与连接轴套之间的连接组件、设置在所述储胶筒内的推块、与...
江涛李万旺于青松陈明赵浚名
文献传递
生产、销售假药罪前置适用问题研究
基于定犯的双重违性原理,在确定了“违反国家规定”应当作为定犯的不成文构成要件要素的前提下,在假药的认定中应当严格从属于相应行政前置的规定。随着新《药品管理》的出台,旧中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不再被定义为“假...
安针沁
关键词:生产销售假药罪药品管理法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前置的功能不足及补强被引量:5
2021年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所具有的明显定犯属性和对“运动员”“兴奋剂”“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等核心构成要件要素的准确认定,决定了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司认定离不开前置的规定。根据相关前置认定妨害兴奋剂管理罪,不仅会使对“运动员”的司认定过程违反律专属主义,而且无为“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提供解释依据,同时会使对行为主体的认定结论陷入正当性危机。为此,应通过修改相关前置,扩大“运动员”的范围,明确“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含义和范围,拓展行政违行为主体的范围,以补强其在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司认定上的基本功能。
李鑫
关键词:运动员司法认定前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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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黎虬
作品数:37被引量:35H指数:3
供职机构:温州医学院
研究主题:益气活血 壮骨方 去势大鼠 重建钢板 前置法
田宏杰
作品数:160被引量:2,123H指数:25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刑法 行政犯罪 司法适用 行政犯 司法认定
蔡道通
作品数:75被引量:460H指数:10
供职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刑事政策 刑法 中国法治化 罪刑法定原则 兜底条款
张庆松
作品数:598被引量:3,045H指数:34
供职机构:山东大学
研究主题:注浆 模型试验 隧道 注浆管 隧道工程
李为腾
作品数:233被引量:932H指数:18
供职机构:山东科技大学
研究主题:拱架 锚杆 加载装置 地质力学模型试验 模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