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39篇“ 商业信托“的相关文章
- 新加坡商业信托法
- 新加坡商业信托法译介新加坡现行的商业信托法是2021年12月修订的商业信托法,首次颁布于2004年。该法主要就商业信托和受托管理公司、信托管理契约等内容作出规定,共十二章,一百一十四条。该法对新加坡境内商业信托的注册和监...
- 袁琳李明玉
- 美国商业信托功能变迁研究
- 美国商业信托是私人明示信托在商事领域运用的典型形态,是具备信托与商事组织双重优势的非公司企业组织。商业信托诞生于19世纪的马萨诸塞州,因其在吸引资金上的突出优势和组织形式上的极度灵活性得到其他州的效仿,成为19世纪美国主...
- 谭梦妮
- 关键词:信托信托法商业信托商事组织判例研究
- 商业信托法
- 我国信托法律制度系从英美法系借鉴而来(并参考了某些大陆法系法域移植英美信托法的经验),主要是为了促进证券投资信托、资金信托等各类商业信托的发展。但在英美法上,商业信托法的发展是晚近之事,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等大陆法系...
- 李宇作
- REITs估值定价研究--以北京华联商业信托为例
- 自20世纪60年代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以下简称“REITs”)在美国问世以来,REITs让普通公众投资人有机会参与到本来只有富豪阶层才能涉足的大宗房地产投资,从而...
- 林昕
-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融资模式
- CDR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完善路径——商业信托法律关系被引量:2
- 2019年
- “红筹股”主要通过发行CDR方式回归国内资本市场,这一创新举措将带来诸多法律上的模糊,给投资者埋下未知的“地雷”。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投资者与存托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目前并不明确。对于此法律关系的认定,目前学界有两种解释,“股权代持关系”与“信托关系”,但都有较为明显的漏洞。着眼于长远发展,我国应当引入信托法上的双重所有权制度,并将此法律关系认定为“商业信托”,以期弥补漏洞,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保护。
- 翟世浩
- 关键词:中国存托凭证投资者保护双重所有权商业信托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模式研究——以“地方政府+商业信托”为对象
- 中国是一个农业超级大国,不断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益,建设集群化、规模化、科技现代化的农业,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自1979年实施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土地流转手段一直较为单一,流转规模相...
- 田海军
- 关键词:土地经营权流转信托机制
- 文献传递
- 商业信托视角下中国标准化REITs的发展路径探析被引量:4
- 2018年
- REITs系以投资持有型物业为基础,通过专门机构集中资金,投资于有经常性收入的房地产项目,并将其收益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的投融资工具。由于特殊的法律体系与市场环境,我国房地产企业及金融机构发行的大多是CMBS或类REITs等创新产品,与标准化REITs产品仍有一定差距,无法发挥其标准化优势。城外REITs市场中,发达市场的标准化REITs产品表现更为积极,而新兴市场的REITs产品则呈现出被动投资的特点。结合我国当前REITs市场的发展阶段、投资形式及既有的市场实践经验,我国应当以商业信托为基础建立被动投资的标准化REITs,并厘清标准化REITs的构成要件,同时优化商业信托治理,发挥节税优势,以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及义务。
- 徐恺
-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商业信托
- 商业信托的发展与中国信托法的改革
- 2017年
- 一、商业信托及其发展信托史上,普通信托曾长期占据主导地位。过去的一百年,则是商业信托的世纪。信托是一种委托人将其财产移转于受托人,由受托人为受益人之利益或特定目的持有、管理或处分财产的法律关系。在英美,信托传统上主要用于个人或家庭遗产规划。此为信托的通常形态,称为普通信托(ordinary trust)。[1]19世纪以来,信托的商业运用日显重要,商业信托(business trust)在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不动产投资等领域中的地位超乎公司等其他商业组织之上。在当代美国,90%以上信托为商信托,[2]
- 李宇
- 关键词:受托人信托财产信托法
- 商业信托增值税法律问题研究
- 信托在经济生活中经常被运用于避税,而不合理的避税行为会严重影响税收公平,危害国家财政收入。由于一般的税法理论并不能很好的对信托进行规制,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在信托税制的建设上采取了多重措施,对信托业的发展与国家税收进行平...
- 习树航
- 关键词:商业信托增值税金融商品实质课税
- 文献传递
- 论作为法人的商业信托被引量:18
- 2016年
- 信托的本质在大陆法系素有重大争议。商业信托是现代信托的主要运用形式,将商业信托明定为法人,有助于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信托定性难题。商业信托具备法人的特征与要件。商业信托是有独立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与组织机构的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承认商业信托的法人性质,在信托法上具有澄清理论争议、破除观念误区的理论意义,以及解决信托登记难题、保护当事人与第三人等实务意义;在商业组织法上具有促进商业组织多样化、提升法人市场效率、缓和法人法定主义之僵化效应等意义。
- 李宇
- 关键词:信托商业信托信托法法人
相关作者
- 彭插三

- 作品数:24被引量:68H指数:5
- 供职机构:北京工商大学
- 研究主题:信托法 商业信托 法律规制 舵机 过盈配合
- 李宇

- 作品数:23被引量:289H指数:10
- 供职机构: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民法典 债权让与 民法总则 保理 信托法
- 何正荣

- 作品数:3被引量:23H指数:2
- 供职机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不动产投资信托 商业信托 不动产投资 美澳 税收政策
- 陈杰

- 作品数:12被引量:37H指数:4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
- 研究主题:商业信托 管理义务 注意义务 亲自 受托人义务
- 李放之

- 作品数:4被引量:9H指数:2
- 供职机构: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研究主题:信托理财 商业信托 信托业务 信托会计 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