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0029篇“ 增值税纳税人“的相关文章
-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对企业税务的影响 ——基于苏州市中小型服务和贸易企业的调研分析
- 汪小龙
- 增值税纳税人留抵退税权的证成及其法定化
- 2023年
- 留抵退税权作为纳税人的一项应有权利,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债权,并非税收优惠或税收返还,同时增值税抵扣权也不能等同于留抵退税权。在明确留抵退税权性质与定位的基础上,对留抵退税权法定化的路径及对留抵退税权的合理限制、滥用留抵退税权的行为和法律责任等法定化内容进行分析论证,以期为增值税留抵退税权入法作出贡献。
- 王小美
- 关键词:增值税债权法律责任
- 增值税纳税人留抵退税权的实然化——政府支出责任的财力保障
- 2023年
- 纳税人留抵退税权即使在法律中予以明确规定,也不能从法定权利转化为应然权利。通过对增值税收入分享机制以及留抵退税负担机制的分析,发现存在收取税款与负担政府发生错配、新的负担机制未从根本上缓解财政压力、垫付制度及调库方式效率较低等问题。为使纳税人的留抵退税权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提出了实现增值税收入分享与留抵退税负担主体相一致、优化留抵退税分担机制,以及完善转移支付制度3个方面建议。
- 王小美
- 论增值税纳税人的构成要件与立法完善——基于“经营活动”核心概念的分析被引量:3
- 2023年
- 在立法上,增值税是对商品或服务的销售进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销售方作为纳税人,虽然法律形式和地位不限,但应当满足实施经营活动的实质要件,才能符合量能课税原则。意大利、英国、法国等国家的增值税法对此也予以了明确。有鉴于此,在我国增值税法中有必要设置纳税人专门条款,引入经营活动这一核心概念,并通过经常性、营利性、独立性三项积极特征对其进行界定。同时,对纳税人的外延,删除“单位和个人”的表述,明确规定“不管何种法律形式和地位”,覆盖信托等特殊组织。作为例外,对于特定交易,在立法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不满足实施经营活动的实质要件。
- 翁武耀
- 关键词:增值税立法纳税人征管效率
- “减轻税负”还是“过度保护”?——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与小微企业成长
- 2023年
- 增值税的简易征收政策会对企业成长产生何种影响,尚未有严谨的实证研究对其进行详细讨论。本文利用全国税收调查数据,基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认定门槛值处存在的断点,使用模糊断点回归方法较为精确地考察了不同征收政策与企业成长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虽然简易征收政策有效缓解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费负担,但同时也限制了企业成长,且在宏观层面上延缓了市场机制筛选企业的过程,无法及时淘汰市场中的低效率企业。故相关政策制定者应考虑以下两方面:(1)如何使更多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将其置于更为充分的市场竞争中,发挥市场筛选企业的决定性作用;(2)对企业的扶持应当从“减税负”转变为“助成长”,避免对低效率企业进行过度保护。
- 董慧鑫杜两省
- 关键词:纳税人身份交易机会税制设计
-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与企业税收负担差异关系研究——基于注册门槛值的断点回归分析
- 2023年
- 在疫情冲击之后,如何焕发市场活力是亟需解决的首要问题。给企业减税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政策之一。但减税应当有的放矢,给谁减税,如何减税,如何使扶持政策更有效是应当考虑的重要问题。本文利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处存在的断点较为精确地估计了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与税负差异的关系。发现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对较轻,平均而言,小规模纳税人每年比一般纳税人少缴税约20万元。进一步地,本文对不同身份纳税人的税负差异给出了合理解释,得出结论,小规模纳税人的低税负是以较低的销售额为代价的,在增值税的凭票抵扣政策下一般纳税人会在市场中形成一种内部交易网络从而在市场中拥有更多的交易机会,进而有较高的税负。本文研究认为,除直接减税之外,应当给予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以消除其在市场交易中的劣势,打破内部交易网络,使市场更加接近于完全竞争。
- 董慧鑫杜两省
- 关键词:纳税人身份税负差异
- 增值税纳税人凭证协力义务制度完善研究
- 增值税纳税人凭证协力义务制度是增值税征管中的重要制度,对于提高稽征效率和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通过纳税人积极履行凭证协力义务,税务机关得以便捷地获取相关课税信息,减少了调查取证的行政成本,提高稽征效率;另...
- 李翰钊
- 关键词:比例原则增值税
- 论契约型资管产品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被引量:2
- 2022年
- 关于管理人运用契约型资管产品销售金融商品,以管理人为其增值税纳税人的安排,悖离了交易逻辑,致使管理人权责配置严重失衡。对此,应赋予契约型资管产品以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将其设置为该交易的增值税纳税人。基于功能主义范式,从实现纳税人应有的制度功能角度出发,有必要赋予契约型资管产品以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而监管规则对契约型资管产品独立性的塑造和契约型资管产品以主体身份行事的交易实践,为其获得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了可行性。除了"人"这一自带价值和尊严的特殊主体外,其他基于经济需求创设和发展的社会主体都可兼具客体属性与主体属性。
- 刘鹏
- 关键词:增值税纳税人客体
- 增值税纳税人留抵退税权的证成与规则完善被引量:7
- 2022年
- 留抵退税权是增值税纳税人一项应有的基本权利,其法定化是增值税制度优化的应有之义,有利于改善纳税营商环境。从纳税人权利视角对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进行重新审视发现,留抵退税并非税收优惠,而是增值税纳税人应有的权利。留抵退税权是增值税纳税人在公法上的债权请求权,不能简单被抵扣权涵摄,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退税权,属于独立权利。目前,对留抵退税权存在诸多不合理限制,如对纳税人身份限制过多、纳税人注销或转小规模纳税人时不能退税、留抵税额难以抵减其他欠税、留抵退税权未在破产程序中进行特别调整且无法代位行使等,纳税人虚增销项税额后还能否行使留抵退税权尚不明确。在跨区域商品流通中,征收和退还增值税的主体出现错位,导致地方财力无法有效保障退税的实现。留抵退税权作为一项新型权利,目前既难以依法有效防止纳税人滥用权利,又未严格追究税务机关强迫或拖延退税的责任。鉴于此,对留抵退税权,适宜以直接入法的形式在我国增值税法中予以明确;对留抵退税权的限制应处在必要与合理范围内,并由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留抵退税权应回归债权的相对性,以对增值税财权进行横向或纵向重新配置,充实地方财力;应健全留抵退税权征纳双方法律责任,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和保护纳税人权利。
- 金超
- 关键词:增值税纳税人权利债权
- 论增值税纳税人抵扣凭证协力义务被引量:4
- 2021年
- 简化税收程序、减轻纳税人程序负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增值税制度中最为核心的设计是进项税抵扣机制,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代表的抵扣凭证是纳税人得以抵扣进项税的形式要件。纳税人凭证义务是纳税人为抵扣进项税所履行的与抵扣凭证相关的程序义务,属协力义务,目的在于维护税收公平和提高征管效率。凭证义务应遵循法律保留原则。增值税的税收中性和自我核定特点将凭证义务范围控制在必要的限度,而协力义务的属性又将其内容限定为"税务信息"的提供。未履行凭证义务的法律责任是一种纠错机制,可修复被破坏的税收公平或税收征管秩序,但不可直接关联纳税人的抵扣权。我国应通过法律或授权立法的方式规定凭证义务,将凭证义务的内容限定于"税务信息"范围内,并根据被破坏的税收公平或征管秩序,对纳税人处以相应的处罚,或令其承担"推计课税"的不利后果。
- 任宛立
- 关键词:法律责任
相关作者
- 梁文涛

- 作品数:117被引量:197H指数:6
- 供职机构: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 研究主题:纳税筹划 税务筹划 增值税 纳税人身份 税收筹划
- 胡国强

- 作品数:145被引量:400H指数:10
- 供职机构: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 研究主题:成本管理 企业 成本策划 会计信息 企业成本管理
- 王琳璐

- 作品数:20被引量:7H指数:1
- 供职机构: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 研究主题:会计处理 筹划分析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增值税
- 蔡昌

- 作品数:162被引量:569H指数:13
- 供职机构:中央财经大学
- 研究主题:税收筹划 税收 赋税 税收治理 国税
- 黄桂兰

- 作品数:23被引量:28H指数:3
- 供职机构:中央财经大学
- 研究主题:纳税筹划 纳税人身份 增值税 购货方 高管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