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920篇“ 德国法“的相关文章
- “普遍嫌疑”及其规制以德国法为借鉴被引量:2
- 2024年
- “嫌疑程度”理论,要求刑事诉讼的启动必须至少有初始嫌疑,不能仅凭单纯的猜测。但随着“犯罪预防优先”理念的渗入以及警务情报机构向刑事司法的渗入,以大规模监控、大规模数据储存以及大数据分析为典型代表的犯罪预防方法开始成为各国强力遏制犯罪尤其是有组织犯罪的重要工具。因为这些犯罪预防方法不需要达致任何程度的嫌疑,故其实施依据的标准可称为“普遍嫌疑”。“普遍嫌疑”对刑事诉讼的价值、无罪推定及公民的个人基本权利保障均造成了极大的冲击甚至颠覆,因此从基本权干预的角度,应确立法律保留、比例原则以及救济机制以进行规制。
- 施鹏鹏
- 德国法上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理论演进和路径选择
- 2024年
- 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认定,我国行政法学界普遍认可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标准源自德国法上的明显重大说。除明显重大说,德国法上还存在意思形成说、违法即无效说、个案式利益衡量说、客观重大说等对立见解。借由竞争性观点的批判性检验,重大且明显违法标准可以被不断改进。与之同时,概括规定与列举规定之间存在统一模式和混合模式之辩。我国采取统一模式,而德国原本采用统一模式,但是最终选择混合模式。经分析可知,两种模式各有利弊。统一模式的优点是体系性更强,缺点是难以消除概括规定与列举规定之间的适用冲突。混合模式的优点是实用性更强,缺点是牺牲概括规定与列举规定之间的积极融贯性。通过检讨两种模式的得失,概括规定与列举规定的紧张关系可以得到充分重视。
- 严益州
- 关键词:无效行政行为
- 从就医平等到健康公平——德国法定医保基金走向健康代理人的经验借鉴被引量:1
- 2024年
- 本文从健康观演进的视角回溯德国法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史。从最初的生活保障者到支付代理人,再到健康代理人,德国法定医保基金实现了由保障就医平等向注重健康公平的目标转变。作为健康代理人,医保基金的职责不再局限于医疗费用支付,还将疾病诊疗、健康监测与疾病早筛、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等公共卫生服务一并纳入保障范畴,实现了公共卫生资源和临床诊疗资源的统一高效配置。此外,作为健康代理人,医保基金的职责设计更强调健康公平,为不同需求的参保人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保障服务。这一改革经验为我国探索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的有效衔接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 毕颖楠
- 关键词:健康公平
- 刑事合规的学理基础与实践展开——以德国法为中心
- 2024年
- 过去十多年,由于德国一些著名公司的商业腐败丑闻事件,刑事合规成为理论和实践上的重要课题。德国通行的观点认为刑事合规是为了避免企业职员基于实施与企业相关的行为而负担刑事责任所必须采取的全部必要且被允许的措施。在实体法上,德国尚不承认法人犯罪,因此德国刑事合规主要关注的是公司内部人员的责任与公司外部人员的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中,对于这两类人员的归责基础均有诸多探讨。在程序方面,德国刑事合规主要探讨公司内部规定、内部调查、吹哨人制度与合规之间的关系。德国刑事合规并不止于宏观层面的教义学探讨,而是在很多具体领域中有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在环境刑法、刑事产品责任、腐败犯罪、网络刑法和数据保护刑法等领域。德国刑事合规的三个鲜明特色是教义学色彩浓厚、一体化的研究方法和应用领域的广泛性。虽然德国与我国的法律语境有所不同,但德国刑事合规的有益经验值得我国立法、司法和理论重视。
- 江溯
- 表见代理之通说的知识考古学分析——以德国法为线索被引量:1
- 2024年
- 民商事活动的不断扩张导致保护交易安全的需求更加强烈,此项倾向投射到私法观念中导致了对意思主义的背离,促使了权利外观理论的兴起与昌盛,最终导致表见代理之案型的解决路径整体上由默示授权转变到权利外观(表见)理论。在表见代理学说发展过程中,公示思想及相关制度提供了思想基础与概念素材,泽勒虽率先提出表见代理学说并将《德国民法典》第170条至第173条作为实定法基础,但其学说在司法实践中遭遇了被忽略之困境,因为先前关于表见代理之案型的众多判例足以提供较为充足的裁判指导。在学者的努力下,泽勒所主张的表见代理学说逐渐获得了更多的认可,并在“二战”后成为通说。在这一过程中,表见代理在适用范围上实现了由商事领域到民事领域的突破,在概念分化中又产生了(指称特定表见代理案型的)假象代理权与容忍代理权。这所有教义学层面的发展,均来源于私法观念上对意思主义的背离。
- 李炬枫
- 关键词:表见代理权利外观
- 德国法感情理论的发展及其对司法裁判的影响
- 法感情(Rechtsgefühl)是一个德国舶来词汇,是指自然人对法律所持的一种态度,是人们在作出是非判断时内心涌现出的感情。法感情的主体不仅包括当事人,也包括法官、社会公众等旁观者。具体到司法裁判领域,法官的法感情不可...
- 曹怡文
- 关键词:法感情司法裁判
- 从日耳曼法学到自由法学:德国法学社会实证视角的谱系
- 2024年
- 当今社科法学的社会实证性视角可以一直追溯到日耳曼法学派,乃至萨维尼的历史方法。其间包括法学自然主义的兴起和后期耶林的目的论思想等。这也是在体系性法教义学的形成与发展之外,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的另一条明线。经典的私法史叙事认为,外部社会实证性视角一直在对抗形式主义的法教义学,自由法运动便是这一对抗的高潮。但这种反形式主义与实证主义的叙事并不能真实地还原社会实证视角的历史谱系。内部规范体系性视角和外部社会实证视角在19世纪的德国法律科学中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对抗。事实上,彼时的法学一直在尝试平衡和融合两种视角。这种对抗式的历史叙事在一定程度上也在为自由法运动的外部社会实证视角极度扩张背书。无论是法学内部视角的缺失,还是对外部视角的视而不见,都是对法学本身的伤害,这也是德国近代私法史传达出的历史教训,这种历史教训也为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提供反思资源。
- 肖伟
- 关键词:萨维尼
- 以德国法兰克福为例 谈会展业在全球城市建设中的功能
- 2024年
- 从纽约、伦敦、巴黎和东京等全球城市的发展经验可以看出,会展业能显著拉动经济发展,促进文化传播与国际经济合作,并迅速提升城市在全球网络中的地位。无论是美国科尔尼“全球城市指数”(GCI),还是日本森纪念财团推出的“全球实力城市指数”(GPCI)或由英国拉夫堡大学发布的“全球城市排名”(GaWC),都把“会展”作为全球城市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
- 王春雷
- 关键词:国际经济合作拉动经济发展会展业全球网络城市排名
- 法学教育何以通达法治实践--《德国法学与当代中国》读后
- 2023年
- 《德国法学与当代中国》一书在德国法学特色机制的背景之下,评介了德国法学教育的模式和成效,并结合我国现状对未来人才培养进路进行了理性分析。这一较为系统的中德法学比较研究,为改革国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强化学生思维方法的训练、探索以研习评注盘活理实并重的培育方式提供了新鲜经验和丰富的思考维度,以期走出校园的学子更适宜地与法治实践对接契合。
- 王尧
-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治实践
- 我国亲亲相隐的历史沿革与现实困境 ——以德国法中亲属容隐制度之变迁
- 王曰可
相关作者
- 王葆莳

- 作品数:47被引量:189H指数:8
- 供职机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国际私法 德国法 外国法查明 先决问题 德国国际私法
- 何源

- 作品数:14被引量:54H指数:5
- 供职机构: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研究主题:德国法 利害关系 原告资格 民营化 不确定性
- 刘召成

- 作品数:30被引量:471H指数:13
- 供职机构: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研究主题:人格权 人格 德国法 权能 自我决定权
- 杨立新

- 作品数:542被引量:9,851H指数:53
-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 研究主题:民法典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 民法总则 民法
- 沈小军

- 作品数:9被引量:47H指数:4
- 供职机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被保险人 德国法 保险人 格式条款 交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