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368篇“ 救济模式“的相关文章
- 《民法典》时代相邻污染侵害救济模式的体系化解释
- 2025年
-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施以来,物权法中的物权请求权在适用情形、法律效果方面,都未与侵权请求权区分开来,再加上我国民事立法长期笼统规定“民事责任”,相邻污染侵害案件到底适用物权法规则体还是适用侵权法规则体存在争议,该争议的核心是物权请求权的独立性问题。从理论上来说,物权请求权可独立于侵权请求权,其独立性对相邻污染侵害案件具有降低解释成本、统一法律适用等法律价值;从实然规范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民事权利保护方式的调整为物权请求权的独立性提供了解释基础。据此,相邻污染侵害人依物权法规则体与侵权法规则体成立法律责任的聚合,邻人行使物权请求权或侵权请求权应分别以妨害和损害为限,至于行为人有无过错,应是侵权法对生产性污染及生活性污染归责原则的区分,但不影响相邻污染侵害物权法规则的适用。
- 刘尉
- 关键词:物权请求权侵权请求权环境侵权
- 相邻污染侵害的司法救济模式探析——以民法典第294条为基础
- 2024年
- 相邻污染侵害制度源于罗马法,经迭代更新绵延不绝。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与法治教育的普及,我国相邻污染侵害诉讼数量激增,涌现出李良福等诉殷世坤等土地相邻污染纠纷案、李劲诉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王晓东诉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等代表性案例,体现了不动产权利人权利义务意识的增强和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趋势。加强相邻污染侵害制度研究、完善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由于法条构成要件的表述较为笼统,侵权判断标准不清,学者们对于相邻污染侵害的请求权认识各不相同,司法实践中也没能形成统一的裁判准则。基于此,在对相邻关系、相邻污染侵害等相关概念进行梳理的情况下,通过探析相邻污染侵害司法救济陷入两难困境的原因,总结典型案例审理中的经验,完善司法救济适用路径,探索清晰的理论区分与合理的实践应用道路。
- 王芊芊
- 关键词:民法典司法救济
- 线上教育纠纷的多元化救济模式研究
- 线上教育高速发展之下纠纷频发。线上教育纠纷的产生与技术因素的介入、市场经济的因素具有显性的相关度。纠纷反映了线上教育行业缺乏应有的规范化引导、缺乏统一且权威的社会救济争议解决机构的现状,以及司法救济模式在解决线上教育纠纷...
- 戴宏轩
- 关键词:市场经济纠纷化解行业自律
- 中国生态损害救济模式的局限与突破
- 我国为弥补公法在生态损害救济上的不足,引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然而,由于系列法律文本对各种生态损害救济机制的序位安排不明确,致使相关主体在实践中绕过环境行政执法路径,即不采用公法手段对生态损害进行救济,在...
- 卢蓉
- 关键词:私法救济
- 高校“非升即走”聘用协议司法救济模式研究
- 在行政管制和市场调节的双重影响下,“非升即走”制度在我国的运行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困境,对高校教师的职业安全及学术自由造成了不利影响。因“非升即走”制度产生的纠纷也逐渐走到社会公众视野中,引发了较多的争议与讨论。现代大学制...
- 王若男
- 关键词:司法救济模式司法审查公务法人行政协议
- 生态环境损害侵权法直接救济模式的证成
- 2023年
- 生态环境损害是对环境生态功能、生态服务的破坏与损伤,其实质是侵害了不特定主体所享有的环境权益。环境权益虽为不特定主体所共享、共用,具有公共利益的属性,但对于每一个特定主体而言,不能因此否认其对环境权益的享用状态。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其救济范围,实际上是肯定了侵权法对环境权益的保护,确立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侵权法直接救济模式。相对于通过人身、财产损害救济生态环境损害的间接救济模式而言,直接救济模式不仅是侵权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的回应,是贯彻我国《民法典》“绿色原则”的内在要求,更重要的是其能有效克服间接救济模式的弊端,为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提供实体法上的依据。
- 曹昌伟
- 新媒体平台中隐私曝光型私力救济模式研究被引量:1
- 2023年
- 新媒体平台的信息传播具有广泛性、迅捷性、互动性、即时性等特点,其出现即成为用户私力救济的重要工具。隐私曝光是新媒体平台用户私力救济中的一种常见模式,其表现为权益受侵害方在平台中使用个人账号发布纠纷事件及侵害方的个人信息等隐私,通过舆论压力与道德谴责,迫使侵害方出面解决纠纷。该模式具有以新媒体平台作为特定的发生场域、以曝光隐私为形式的救济手段、救济效果的非强制性与不可控性、维权与侵权之间界限模糊等特征,公力救济渠道不畅、私力救济效果直接显著等是该模式盛行的主要原因。其在法律适用、权利救济的合理限度、救济人与救济相对人的权利冲突三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相关责任机关迄今采取的改革措施效果非常有限,需要进一步实施更为合理的改革方案。
- 李可马英杰
- 关键词:私力救济新媒体平台公力救济
- 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程序构造--从损害救济模式向风险防控模式的转向被引量:12
- 2023年
- 由于制度设计的先天性局限与司法运行的实践理性,当前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程序构造采取事后损害救济模式。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对损害救济模式泛化性适用的根源在于:案件线索发现的“刑事化”、公益诉讼运行的谦抑性、侵权责任认定的依赖性。然而,损害救济模式不足以实现公益的全面、全过程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程序构造遭遇理论正当性与实践危机性的拷问。以风险预防原则为理论分析工具,可以发现损害救济模式未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度理念,亦未审酌个人信息公共利益损害不可逆转的特征。为有效预防个人信息风险,及时制止个人信息公共利益损害,有必要适时转换公益诉讼模式,对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进行风险化改造(风险防控模式),以适应该制度体系化发展的需求。
- 苏和生
- 关键词: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损害救济风险预防原则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救济模式之完善
- 2023年
- 现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行政诉讼模式,以及《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新增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模式都无法彻底解决投诉处理救济程序存在的问题。在合同订立期间,作为投诉处理对象的政府采购行为符合民事行为的特性。作为行政裁决的一种类型,投诉处理本质上属于准司法行为,行政机关仅作为中立一方裁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若供应商对投诉处理不服,应当以采购人为被告诉至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审理路径。同时应当简化投诉处理的救济程序:取消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质疑前置程序,废除现行投诉处理的复议程序,赋予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向投诉处理机关申请启动暂停程序的权利。
- 苗奕凡闫尔宝
- 关键词: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裁决民事诉讼
- 股东派生纠纷双轨制救济模式的批判与转型
- 2023年
- 股东派生纠纷是仲裁嵌入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自仲裁法修订以来,我国的股东派生纠纷解决模式呈现出由股东派生仲裁的单轨制模式向双轨制模式发展的范式转型。“或裁或诉,诉裁并行”的双轨制救济模式,虽有可能被解读为赋予了公司股东提起派生仲裁或诉讼的程序选择权,但并未有针对性地弥合股东派生仲裁与股东派生诉讼在制度供给上的断裂。此外,该模式还存在纠纷主管碎片化、加剧矛盾裁判、诱发主管竞择行为等潜在风险,难以切实保障股东权益。有鉴于此,股东派生仲裁制度的转轨应着力于缩减诉讼与仲裁程序的结构性差异,强化仲裁程序保障的制度措施,加强仲裁立法与机构规则的协同互补。
- 张世超
- 关键词:股东派生诉讼股东代表诉讼股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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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文

- 作品数:63被引量:679H指数:12
- 供职机构: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土地征收 土地经营权 物权法 公共利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
- 赫爽

- 作品数:8被引量:17H指数:2
- 供职机构:上海海洋大学
- 研究主题:大规模侵权 救济模式 责任保险 高校课程 课程
- 刘井玉

- 作品数:6被引量:17H指数:3
- 供职机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研究主题:司法救济模式 司法救济 商标 《商标法》 注册商标
- 郭明龙

- 作品数:36被引量:279H指数:10
- 供职机构: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个人信息 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性人格权
- 蔡福军

- 作品数:8被引量:11H指数:2
- 供职机构:厦门海事法院
- 研究主题:两岸 船舶保险 合同纠纷案 法律定性 救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