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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益禾堂”纠纷看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2024年
商业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成熟的商业经营模式,自1851年美国胜家公司首次采用以来,至今已历百余年。在我国近10年以来,市场上新式茶饮(奶茶)经济形态的繁荣也与特许经营模式的应用密不可分。但繁荣的背后,产生的“傍大牌”“蹭热度”现象在新式茶饮市场也屡见不鲜,由此产生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将以一个典型的新式茶饮头部品牌“益禾堂”为切入点,讨论由“益禾堂”的特许经营合同中存在的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在于在发生纠纷后的定性问题,确定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后更有利于规范化地处理纠纷。二是在受“欺诈”后可通过行使解除权或撤销权,以挽回损失。
童苑婷
关键词:特许经营合同信息披露合同撤销合同解除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中损失的认定
2023年
特许经营被称作“搭快车”,被特许人借助特许人成熟的经营模式及商誉成就低风险的创业梦想。但在特许经营蓬勃发展的同时,一系列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在此过程中权益受损的往往是被特许人,即通常所说的加盟商。近年来,一些规模小、起步晚、资金少的中小型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迅速扩大规模、加速品牌推广、吸纳资金,在尚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即招揽加盟商盲目扩张,甚至有不法企业投机取巧。
张革联宋玲
关键词:特许经营合同权益受损特许人商誉创业梦想
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的法定解除权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合同)是联系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桥梁,直接关系特许双方的核心利益,对后续能否成功加盟具有关键作用。随着特许经营模式的日益普及,随之而来的合同纠纷案件越来越多。笔者通过检索发现,此类案件争议...
谢迁
关键词:特许经营合同法定解除权信息披露义务
特许经营合同中商圈保护的司法认定及裁判规则
2023年
商圈保护范围是特许经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也是人民法院审查的难点。一旦被特许人的相关权益遭受侵犯,并寻求司法救济,人民法院应就涉及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作出认定,重点审查商圈保护的范围及应用相关裁判规则予以阐述。
杨广
关键词:特许经营合同司法认定司法救济裁判规则商圈
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信息披露义务的再思考
2023年
信息不对称通常会出现在以特许经营为代表的多种交易模式中,构建良好的特许人信息披露机制,可以让参与特许经营业务的当事人之间构建起稳定、有序、良好的关系,进而推动特许经营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本文首先阐述了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信息披露义务的具体要求;其次分析了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判定方式,最后对优化我国特许人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建议与看法.
柳宁马圆园
关键词: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信息披露义务
商业特许经营制度的异化及司法矫正进路 基于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近年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判决的实证分析
2023年
现代意义上的商业特许经营首次出现并兴盛于美国,胜家缝纫机有限公司被公认为现代意义特许经营的鼻祖。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特许经营理念后,随着市场逐渐成熟,商业特许经营模式凭借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和营销策略,带动了餐饮、住宿、教育、零售等产业发展。
徐飞云胡亮
关键词:商业特许经营特许经营合同司法矫正特许经营模式实证分析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解除问题研究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是指由特许人将其所拥有的商号或商标、专利、企业经营模式、专有技术、经营诀窍等一系列综合使用权与被特许人形成的合意。该合同涵盖了仓储供货、选址租赁、设计装修、品牌推广、盈亏分成等诸多方面。结合自己司法实务和...
伦超
关键词:法定解除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类案研究
随着特许经营模式的快速发展,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日益增加,各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存在较大争议,此类案件有四个核心争议焦点:第一,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性质认定;第二,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效力认定;第三,被特许人单方解除权冷静...
陈晓霞
关键词: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效力
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基础被引量:6
2022年
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合同是规范特许人(国家公园管理局)与特许经营权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质上属于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可被拆分为双阶理论下的“行政行为+民事合同”,即在订立阶段为行政行为,在履行和解除阶段为民事合同。为实现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制度的功能,保护特许经营权人利益和参与特许经营竞争者利益,应明确合同的必要内容、采用竞争性缔约方式、签订书面合同并对特许经营权进行登记。由于国家公园特许经营权具有专属性,合同义务只能由特许经营权人自己履行并应注意保护园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基于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合同的基本性质与制度功能,原则上不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具有溯及力,不发生恢复原状义务。
侯圣贺
关键词:特许经营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典型案例分享
2022年
案例一:当事人双方应全面履行原合同义务原告杜某与被告某连锁企业签订了《开办资助型加盟店协议书》,约定杜某加盟被告的某零售系统,双方就保证金、加盟费、加盟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约定的加盟费用为12000元/年。后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将附条件的加盟费用变更为24000元/年。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按照约定的优惠政策提供商品,双方按照24000元/年结算加盟费。受各方因素影响,原告连锁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诉请要求被告返还保证金、多收取的加盟费等费用。
关键词:特许经营合同合同义务附条件违约责任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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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可心
作品数:2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复旦大学
研究主题:控制研究 特许人 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
李维华
作品数:31被引量:1H指数:1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研究主题:特许经营 加盟商 特许人 招商 连锁店
董骁
作品数:38被引量:120H指数:6
供职机构:复旦大学
研究主题:循环经济 减物质化 高端化发展 环境保护 重新谈判
叶进芬
作品数:12被引量:10H指数:2
供职机构:武汉东湖学院
研究主题:红色文化 教学用具 新型农业 农业 农村电子商务
胡涛
作品数:2被引量:2H指数:1
供职机构: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主题:跨国 对外直接投资 全球经济 特许经营合同 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