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3139篇“ 社会危害性“的相关文章
- 定罪量刑视域下“社会危害性”的作用与功能
- 2024年
- “社会危害性”在定罪量刑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与功能。从定罪看,它是重要的标准,发挥着“出罪”功能;从量刑看,它是根本的标准,决定着刑罚的轻重。但我国司法实践中,“社会危害性”的作用与功能却存在“失常”现象。在定罪方面,“社会危害性”的应有作用未能正常发挥,由“入罪”向“出罪”的功能转换未充分实现;在量刑方面,“社会危害性”作为根本标准的作用也未充分发挥,诸多犯罪行为的量刑结果与它们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不相称,未呈正相关关系。要发挥“社会危害性”的正常作用和功能,一是要为“社会危害性”作用和功能的正常发挥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二是要提高法官认识和判断“社会危害性”的水平和能力。
- 高勇
- 关键词:社会危害性入罪出罪定罪量刑
- 昌吉地区梅毒流行病学调查及其社会危害性研究
- 2024年
- 目的 昌吉地区梅毒流行病学调查及其社会危害性研究。方法 对2016年1月-2020年12月新疆昌吉州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患者回顾性分析,实施梅毒流行病学调查。结果 2020年发病率22.2/10万较前一年有所降低,2016年1月-2020年12月年发病率呈现上升趋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新疆昌吉地区的梅毒2016年1月-2020年12月呈小幅度逐渐上升趋势,2020年开始已经开始下降,这与加强了传染病管控机制和综合干预措施,以及各医疗机构提升了梅毒诊断、治疗标准密切相关,而重视对梅毒防控知识的宣传,可以有效降低产生疾病传播风险因素,在人群中提升对梅毒的防范意识,提升人口素质的同时,降低带给社会的危害性。
- 孙亚琴张晨谢建玲
- 关键词:梅毒流行病学社会危害性
- 出罪评判的理论模型——社会危害性范畴考量与功能实现
- 2023年
- 有关“超规范出罪事由”“期待可能性”理论项下的热点疑难案件挑战了传统犯罪论的实践应变能力。通过“顾雏军案”再审判决,抛开传统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进一步论证犯罪行为“危害不大”而出罪并援引《刑法》总则来规范出罪,为中国特色刑法学发展提供一种理论逻辑指向。基于促进刑事法治发展、完善社会危害性理论范畴之初衷,从本土研究视角,引入“情境因素”概念,揭示当代刑事司法裁判的思维逻辑,建构社会危害性考量评价体系。从“法律工程研究”语境出发建构出罪评判的理论模型。
- 郭永智于阜民
- 论首违不罚中行政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 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在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新增了首违不罚的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但从受行政处罚行为的入罚出罚逻辑来看,首违不罚的法理依据并不清楚。同时,应当遵循怎样的规则...
- 史家鸣
- 关键词:社会危害性处罚裁量权
- 论涉枪类犯罪中“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回归——以“两高”对涉枪类犯罪的批复为视角
- 2022年
- 2010年公安部对《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的规定》进行了修订,确定了枪支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鉴定标准,此后对涉枪类犯罪中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玩具枪、仿真枪的刑事认定一直存在争议,赵春华案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代表。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出台了《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对存在的涉枪类犯罪中的司法实务难题及审查裁判要旨进行了针对性的修正、解释及引导,取得了积极的实践效果。但《批复》依旧存在定义范围不明确,认定标准较为模糊,具体裁判存在适用尺度不一致等问题,仍需不断完善。
- 解永照郭治
- 关键词:枪支社会危害性
- 社会纽带理论下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危害性影响因素实证研究被引量:1
- 2021年
- 社会纽带理论提出了个人密切联系社会的程度影响其社会化程度和对社会采取曲顺的态度,其提供了观察社会活动的微观的视角,具体体现在家庭、学校和朋辈及其所属的社会阶层中。以2018-2019年H市323例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为研究样本,按照犯罪控制理论下社会纽带理论进行了因素整合,并将所涉罪名以社会危害性程度进行分级编码。发现在家庭层面,单一父母的规训方式、留守状况对社会危害性程度有显著影响;在学校层面,单一未成年的学业完成情况对社会危险性程度有显著影响,朋辈影响中,单一不良的交友对社会危害性影响显著;在父辈的社会阶层中,只有母亲的职业有显著影响。
- 吴一澜陈长春
- 关键词:社会危害性
- 微罪立法视野下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被引量:8
- 2021年
- 微罪罪名的设立是积极刑法观之下刑法扩张和犯罪门槛下降的具体体现。微罪的设立符合社会对安全价值的需求,也是对我国刑法结构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微罪立法建立在前置法与刑法构成的"二元制裁体系"基础之上。在立法扩张的背景下,司法中对微罪认定时需要正确把握犯罪"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实质特征,避免将一般违法行为认定为犯罪。
- 曾粤兴高正旭
- 关键词:犯罪分层
- 法益与社会危害性之关系辩证被引量:17
- 2020年
- 法益概念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存在紧密的内在关联。实证主义的法益概念未能揭示犯罪的本质,不宜采纳。从前实定的法益概念出发,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故应基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法益进行定义。将法益界定为社会利益、文化价值、道德秩序或宪法价值的见解以及我国传统的社会关系说均不能妥当阐释"社会危害"的内涵。根据社会系统理论,社会危害性是指社会系统的失效,而刑法的任务正是在于通过保护法益维持社会系统的存续。与此相应,法益应当是指社会共同生活的必要外在条件。社会危害性理论有助于实现法益概念的刑事政策机能,但无法替代法益概念的解释论机能。
- 王钢
- 关键词:社会危害性法益利益说社会系统理论
- 论社会危害性的去罪功能
- 社会危害性是传统刑法理论的基本概念。本文试图对这一传统概念的细致梳理,给出新的内涵,并由此展开社会危害性去罪功能的挖掘和体系构建。简而言之,命题核心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叙述当前我国刑法理论中应如何界定社会危害性概念?以及...
- 王冠
- 关键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犯罪构成
- 文献传递
- 明知、社会危害性认识与违法性认识被引量:7
- 2019年
- 在故意犯罪的成立条件中,是否需要行为人具备违法性认识,理论上存在争议和分歧,主要表现为违法性认识不要说和违法性认识必要说的对立。在坚持违法性认识必要说的前提下,有必要明确违法性认识与我国传统刑法中力倡的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关系,即前者指涉的是形式违法性认识,后者指向实质违法性认识。应当以违法性认识取代社会危害性认识,积极推动和促进中国刑法理论向规范化、逻辑化、科学化、体系化思考方向转型。立基于理论分析和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立法明确性,应当考虑修改《刑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增加"行为人不存在违法性认识的,不成立故意犯罪;存在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可以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内容,以明确违法性认识的法律地位,更好地处理违法性认识错误情形下的刑事责任判断问题。
- 闻志强
- 关键词:故意犯罪明知社会危害性认识违法性认识
相关作者
- 马荣春

- 作品数:221被引量:665H指数:13
- 供职机构:扬州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刑法 社会危害性 刑法学 人身危险性 公众认同
- 陈兴良

- 作品数:460被引量:11,798H指数:66
- 供职机构:北京大学
- 研究主题:刑法 刑法教义学 刑法学 罪刑法定原则 刑事政策
- 赵秉志

- 作品数:596被引量:6,086H指数:43
- 供职机构:北京师范大学
- 研究主题:刑法 刑法典 死刑 刑事法治 中国刑法
- 于志刚

- 作品数:226被引量:3,745H指数:38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 研究主题:网络犯罪 犯罪 刑罚 刑事政策 计算机犯罪
- 詹红星

- 作品数:52被引量:149H指数:6
- 供职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刑法 宪法 社会危害性 人权保障 宪法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