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69篇“ 私法性“的相关文章
- 法人概念的私法性申辩被引量:11
- 2015年
- 法人概念最初为私法中的概念,公法中的法人概念系对民法中法人概念的借用,但二者指称的意义不同。私法与公法中两个指称意义不相同的法人概念并存,导致包括法人概念本身所具有的指称价值的丧失、法人概念体系化的矛盾和困难等体系构建上的问题。坚持法人概念的私法性在现行理论和制度体系之下更具可行性、更符合法律人格的相对性理论,应坚持法人概念私法性并在此前提下实现法律主体概念的体系化。
- 屈茂辉张彪
- 关键词:公法私法本源法律概念
- 重申矿产资源法的私法性被引量:1
- 2015年
- 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过分强调政府管制,私权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地位没有得到发挥。我国修订《矿产资源法》应以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为基础,区分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与作为勘探开发管理者的身份;突出采矿权在《矿产资源法》中的中心地位,使采矿权出让金与税各得其所,实行采矿权登记制度,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吸收采矿权许可证,实现不同采矿权主体市场地位的一致性,明确探矿权向采矿权转化的路径;还应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损害的民事救济措施,且恢复原状具有优先适用性。
- 李遐桢
- 关键词:矿产资源法私法采矿权
- 公、私法性指导性案例的区分及其法源思考被引量:4
- 2015年
- 目前,我国案例指导制度框架性机制已形成,学界研究将逐步从宏观制度建构层面转向具体法律适用领域。这一转向过程中,指导性案例类别化比较研究具有特殊意义。公、私法传统区分虽受质疑,但仍具有可信的法哲学魅力。公、私法性指导性案例体现的法理念及法解释学方法等方面的差异较为明显。在此基础上,以法与法律区分的自然法观对公、私法性指导性案例发现的法规则在法源领域的意义展开探讨,认为公法性指导性案例发现的法规则不具有法源意义,在公法适用领域,法与法律同义;私法性指导性案例发现的法规则可区分为两类,其中补漏性法规则具有法源意义,可通过立法论方式将其确立为我国民法法源之一,同时完善学者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的法律适用条款。
- 李学成
- 关键词:公法私法法源
- 论市民法的私法性
- 市民法之作为私法的说法自古罗马而有。但是其何以为私法及作为私法的意义何在,自古即语焉不详。诸说聚讼之所在,无非私法与公法之分别而已。本文之要旨即在于在现代性的意义上,在纯粹私法领内,解说市民法之何以为私法及该理论值价值何...
- 朱大网
- 关键词:市民法私法性市民社会私人领域主观权利
- 文献传递
- 指导性案例的法源意义与确认路径——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私法性指导性案例为研究对象被引量:8
- 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确立了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由于该规定相关内容的模糊性,产生了两个需要回答的问题,一是指导性案例与英美法系判例法是否存在相同的裁判逻辑与法律效力,进而指导性案例是否具有法源意义;二是指导性案例的功能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控制,还是应该重视从法解释学层面去理解。建议以民法解释学为视角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私法性指导性案例进行梳理和剖析,明确私法性指导性案例具有确认和发现法规则的功能和价值。从"法与法律区别"的自然法观视角,认为私法性指导性案例所确认和发现的法规则在我国当代具有私法法源意义。最后,从解释论和立法论两个方面,提出私法性指导性案例确认和发现的法规则的法源地位确认路径和具体建议。
- 李学成
- 关键词:司法解释判例法
- 国家赔偿法之私法性探析
- 2012年
- 新《国家赔偿法》于2010年颁布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赔偿范围、降低了赔偿门槛、简化了赔偿程序,使国家赔偿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但其基本的体系及定性问题尚不明晰,尤其是浓厚的公法色彩使其口惠而实不至,诸多规定形同虚设。针对其立法观念的滞后,旨在探讨国家赔偿法之私法定位及优越性。首先从公私法界分的角度考察其私法性的理论基础,其次从与民法的密切联系角度探究其私法性的现实基础,并在文末简述其私法定位之优越性。
- 刘小牛
- 关键词:国家赔偿法公法私法性
- 从民法的私法性看民法的本位
- 2012年
- 根据民法的私法性,确立其私主体权利本位,对于制定民法典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应坚持何种本位,私主体本位说以及权利本位说较为获得较多支持。本文认为民法应当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说。在分析各种观点的基础上,阐释应当坚持私主体权利本位的原因及意义。
- 朱思鹤
- 关键词:私法性社会本位权利本位
- 试论国家赔偿法的公法性与国家赔偿的私法性
- “有损害就有救济”是一条古老的法律原则,国家作为一个特殊的主体,其行为有一定的特殊性,除了国内法及国际法中规定的豁免免责事由之外,代表国家意志的公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职行为对公民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 杨娟
- 关键词: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制度私法性民事赔偿制度
- 商法规范的公法性与私法性、强制性与任意性辨梳被引量:7
- 2010年
- 公法性与私法性的对立,强制性与任意性的对立,是针对商法规范的两组不同分类标准。前者是法益保护的问题,后者是调整方法的问题,不能简单等同。商法强制性规范中既有私法属性的强制,又有公法属性的强制。前者重在实现交易便捷和交易安全的商法固有价值,是商法中原生态的规范,具有稳定性;而后者重在实现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是真正的"商法公法化"的产物,具有政策性和变动性。
- 张强
- 关键词:强制性私法性
- 从公法私法角度看民法的性质——民法私法性的再认识被引量:2
- 2008年
- 公法、私法的划分为明晰公民社会与市民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家干预私人利益、追求实质平等的价值观逐渐运用到立法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就不再明显,学术界划分标准也不统一。民法既包含人格这一传统意义上的公法性规定,也融入众多其他公法性规定。
- 胡波
- 关键词:公法私法民法
相关作者
- 何雁
- 作品数:5被引量:12H指数:2
- 供职机构:安徽大学
- 研究主题:私法性 房屋权属登记 民事责任 独立性 网络
- 李学成
- 作品数:62被引量:76H指数:4
- 供职机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研究主题:侵权法 全科医生 侵权责任法 法源 法制
- 李斌
- 作品数:1被引量:3H指数:1
- 供职机构: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契约精神 私法性 税法
- 张民安
- 作品数:59被引量:1,114H指数:20
- 供职机构:中山大学法学院
- 研究主题:侵权责任 注意义务 公司法 法律效力 过错
- 何平
- 作品数:47被引量:91H指数:5
- 供职机构:武汉理工大学
- 研究主题:社会保险 调解 长期照护 解雇保护 养老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