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104篇“ 约定条款“的相关文章
论税款负担约定条款的法律效力——基于税收法定原则与私法自治精神的协调
2022年
税款负担约定条款在民商事合同中大量存在,但学界以及司法实践中对其法律效力的认定存在诸多争议。对于该条款的法律效力应从税收法定原则与私法自治精神协调的视角出发,依循由整体到具体的思路,使用类型化研究的方法进行认定。税收法定原则对民商事合同的法律效力产生的影响应根据比例原则衡量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之后才能做出判断,税款负担约定条款与税收单行法关于纳税人的规定之间发生抵触,不一定必然导致其因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而归于无效。
扶琬萍
关键词:税收法定原则
民事合同价款涉税约定条款的司法认定研究
民商事交易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问题以跨法域的面貌呈现,传统的部门法“各自为政”的研究方法已经不能满足问题解决的需要;本文研究的民事合同价款涉税约定条款(以下简称“价税约定条款”)正是需要运用跨越私法和税法两个法域的综合研究...
许金丽
关键词:合同价款司法认定
特别约定条款不生效的裁判思路
2022年
[裁判要旨]法院在审理当事人特别约定格式合同中不适航条款不生效的船舶保险案件时,应以界定保险责任范围与责任免除范围为审查主线,综合考虑保险责任范围与不适航条款范围的关系,不适航条款和维护船舶安全义务条款的关系,双方与不适航有关的意思表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4个因素。在不适航条款缩小了保险责任范围的前提下,只有不适航条款与维护船舶安全义务条款范围有重合、没有不适航属于保险责任的意思表示、被保险人因重大过失或故意造成保险事故3个构成要件全部满足,才能认定不适航项下的事故原因属于除外责任。
匡浩
关键词:保险责任范围除外责任格式合同保险事故船舶安全
合同中不可抗力约定条款研究
理论上,意思自治原则实质就是自愿原则。民法是典型的私法,遵循着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不可抗力约定条款是指当事人根据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在合同中对于约定不可抗力的事件构成范围和法律后果等进行的特别约定。我国现行的不可抗力制度...
卢锋
关键词:合同法不可抗力约定条款法律效力
论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被引量:5
2021年
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与破产法目标实现之间矛盾关系的冲突点。破产解除条款与《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中的违约方解除合同规则具有功能上的一致性,为避免合同僵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上应认定有效,只有管理人确认继续履行合同符合程序条件和实质标准时,才否定其效力。而破产变更条款会实质性阻碍破产法目标的实现,原则上应认定无效,只有在符合概括式豁免规则时,才认定有效。概括式豁免规则可参考英国破产法中的公允对价理论、瑕疵资产理论和善意的商业安排理论等进行规则设计。以破产解除条款与破产变更条款为一般模式,明晰破产约定条款的效力认定规则,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办理破产”便利化的有效举措。
陈景善孙宝玲
金融衍生合同中破产约定条款问题研究
破产法的目的在于在法院主导下对破产方财产进行控制达到使破产财产最大化从而使债权人获得分配。但破产约定条款(以下简称“破产约款”)的存在违背了这一目的,破产约款是指当金融衍生合同一方出现破产情形时,根据该条款会使合同变更、...
邹颖
关键词:破产法安全港规则
律师费约定条款裁判规则探析
2018年
为控制风险,现代民商合同制定律师费约定条款,约定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但律师费约定条款在司法实务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约定律师费条款支持与否,比例如何确定等等。经研究,律师费系违约损害赔偿组成部分,因当事人协议成为诉讼必要费用,审判实践应结合劳动价值理论、违约程度等因素,遵循经营性收费高于行政性收费原则,兼顾公平,确定约定律师费比例。
郑思清
关键词:违约损害赔偿
有限公司章程自主约定条款效力问题研究
201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为了顺应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潮流,从立法层面增加了有限公司股东可以在章程中自主约定的事项。如在许多条款的末尾使用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或者“公司章程另...
王立超
关键词:法律效力
文献传递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税负约定条款剖析
2014年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税负约定条款,违背税收法定原则,形成税法漏洞,令承包人逃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纳税义务,扰乱了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形成执法与司法之间的矛盾。修订税法,明确税负不得约定,规定承包人、挂靠人要依法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并统一税收执法和税收司法之标准。
曾章伟
关键词:税收法定
身故保险金约定条款无效时应认定分红型人寿保险合同整体无效
2014年
在两原告郭某与刘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刘某未经郭某同意,向被告某人寿保险上海公司投保以郭某为被保险人的“财富人生B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人寿保险。被告同意承保后签发保险单,保险单载明,保险期间为终身,交费期间为10年,交费方式为年缴,期交保险费5万元,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以及红利领取人均为刘某,合同成立日为2012年2月24日,生效日为2012年2月25日,保险金额为78750元;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包括:(1)持续保险金,即在约定的本合同的缴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的保险费的2%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持续保险金,如保险人选择一次性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将不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持续保险金;
徐文文
关键词:人寿保险合同身故保险金约定条款分红型生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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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章伟
作品数:39被引量:28H指数:3
供职机构: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研究主题:法律监管 法律 法律对策 纳税人权利 小班教学
徐立
作品数:3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研究主题:股权转让合同 欺诈行为 意向书 被告 保底条款
陈亚
作品数:8被引量:10H指数:2
供职机构:厦门海事法院
研究主题:船舶优先权 船舶拍卖 确权诉讼 确权 诉讼案件
吴晓梅
作品数:1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研究主题:保底条款 资本市场 资本经营方式 融资借贷 约定条款
徐文文
作品数:6被引量:17H指数:2
供职机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研究主题:人寿保险合同 遗产债务 被继承人 连带责任 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