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3161篇“ 行政纠纷“的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纠纷研究
- 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新法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写入立法目的条款。将行政复议打造成化解行政纠纷的主渠道包含着两方面的要求:...
- 刘影
- 关键词:行政复议
- 郴州大拇印防伪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 2024年
- 【裁判要旨】判断申请商标注册的标志是否具有显著特征,首先应考虑其本身的含义、呼叫和外观构成的识别性,即一般公众是否可以将该标志作为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加以识别对待,其次在具体情况下进一步结合申请指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务所在领域的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以及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对标志是否可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进行具体、综合、整体判断。
- 关键词:商标申请相关公众裁判要旨
- 大连致泰种业有限公司与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等植物新品种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 2024年
- 【裁判要旨】是否存在销售行为是判断申请品种具备新颖性的重要事实。导致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品种丧失新颖性的销售是指行为人为交易目的将品种繁殖材料交由他人处置,放弃自身对该繁殖材料的处置权的行为。育种者为委托他人制种而交付申请品种繁殖材料,同时约定制成的品种繁殖材料返归育种者,因育种者实质上保留了对该品种繁殖材料的处置权,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不会导致申请品种丧失新颖性。
- 关键词:植物新品种处置权繁殖材料裁判要旨
- 行政纠纷的分流与实质性解决
- 2023年
- 2014年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1条增加了“解决行政争议”,意味着行政诉讼的功能定位有了重大调整,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立场转向实质性解决纠纷司法政策。与之前国家倡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司法政策相比,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是建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之上,司法与行政处于一种良性互动机制,法院与其他主体在解决行政纠纷上具有目标的一致性。行政纠纷的多元化解决与实质性解决之间并非对立、排斥,两者共存于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系统。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入口机制、形式、手段,实质性纠纷解决是出口路径、内容与目标。
- 李大勇
- 关键词:行政纠纷行政诉讼司法政策
- 行政纠纷诉源治理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保障
- 法治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要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眼于政府与市场之关系,完善法律规则与保障机制。行政纠纷诉源治理在行政法治建设中的兴起,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实践语境,营商环境法治化对行政纠纷诉源治理有着具体的现实...
- 李超李旭颖赵平
- 关键词:行政纠纷营商环境行政法治能动司法法治化
- 外观设计创造性判断问题研究 ——以王钿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等三个案件为视角
-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为进一步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必须尽快提高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可适用性和统一性。在知识产权法的专利法分支中,外观设计部分所受关注最少...
- 郑文韬
- 招商引资行政纠纷的司法审查困境与法院角色转型--基于536份行政诉讼裁判文书的分析
- 2023年
- 作为地方经济发展重要工具的招商引资承诺,近年来引发的政企纠纷与日俱增。通过对相关司法判例的梳理发现,地方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在承诺性质认定,审查程序和裁判结果中对政府带有不同程度的“倾斜”。对于此类行为,除了法院对以招商引资为代表的经济治理行为缺乏审查能力,以及以“嵌入式法院”为内核的“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等传统解释外,法院作为组织体而具有的避险式行为逻辑亦是重要原因。而上述原因背后,塑成法院行为的根源是法院传统的监督者角色不适应经济治理的参与要求。但从积极角度论,招商引资纠纷要求兼顾合法与实效的解决方式为法院提供了参与经济治理的特殊场域,法院应以此为契机,通过推动司法审判流程转向商谈平台,实现从“裁判机关”到“治理枢纽”的角色转型。
- 胡若溟
- 关键词:招商引资行政诉讼
- 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监督案件审查认定要点及启示被引量:1
- 2023年
- 在办理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监督案件时,对于类似商品和近似商标的认定,应着重审查判断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会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的不同商标享有各自独立的商标专用权,应严格把握商标延续性注册的适用条件。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做好类案检索工作,助力精准法律监督。
- 宋建立
- 关键词:近似商标
-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 行政纠纷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
- 本书内容以同类案由做分类进行精选整理并调整,按照由近及远的时间顺序进行编排,使其符合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新案由的规定,更符合民法典以及其他新法的要求。本书既是对多年司法数据的总结,也是对我国司法进程的反映,能帮助读者节约...
- 国家法官学院
- 复议前置:主渠道作用下的制度选择——乳品行业行政纠纷解决的更优方式
- 2023年
- 针对乳品行业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能力不足的现状,结合行政复议发挥主渠道作用的背景,提出可探索在乳品行业实施行政复议前置的对策。在乳品行业实施复议前置模式的可行性是基于行政一体原则提供的理论支撑、由域外实践提供的经验借鉴以及由我国法治改革提供的方向引导。在乳品行业实施复议前置模式,需要确立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的改革方式,需要建立纠纷化解、高效便民的复议体制,需要探索程序顺畅、权责清晰的议诉衔接。
- 孔玲
- 关键词:乳品行业复议前置
相关作者
- 张春波

- 作品数:143被引量:10H指数:2
- 供职机构:《中国审判》编辑部
- 研究主题:人民法院 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法官 法庭
- 应松年

- 作品数:208被引量:3,332H指数:33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
- 研究主题:依法行政 法治政府 行政法 依法治国 行政法治
- 肖萍

- 作品数:67被引量:452H指数:11
- 供职机构:南昌大学法学院立法研究中心
- 研究主题:环境保护 信访制度 服务型政府 信访 规制
- 米晓波

- 作品数:5被引量:1H指数:1
- 供职机构:广西师范大学
- 研究主题:城镇化 行政纠纷 法律解决机制 法律解决 法律机制
- 徐毅飞

- 作品数:6被引量:6H指数:1
- 供职机构:广西民族大学
- 研究主题:行政纠纷 多元化纠纷解决 背离 基点 纠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