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到35篇“ 违约责任形式“的相关文章
论作为独立违约责任形式的减价规则——内在逻辑与制度构造
2023年
减价规则是指,在债务人的给付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根据缔约时有瑕疵与无瑕疵给付的价值比例减少对待给付。该规则的正当性在于使对待给付与给付相适应,保持原合同的交换比例,体现给付与对待给付义务的牵连性以及公平原则的要求。减价规则的适用条件是:债务人瑕疵履行、债权人的对待给付可分、债权人就瑕疵作了通知以及减价具备适用资格。适用时,关键是确定有瑕疵及无瑕疵给付的价值———通常以市场价格为准,必要时可进行估价。市场价格的标准时应为缔约时,如此才能反映交易是否合算。同理,标准地原则上应为缔约地。为更好地保护债权人,便于清理债务关系,应将减价权确认为形成权,债权人在主张减价时应说明计算根据。
张金海
新形势下预约合同中违约责任形式研究
2019年
目前我国立法对预约合同的规定处于比较滞后的状态,由签订、履行预约合同引起的民事纠纷不计其数,虽然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对预约合同的相关内容做了规定,但是就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等内容未进一步细化明确,又由于预约合同相对于本约合同的特殊性,导致司法部门在审判实践中产生很多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笔者拟就对实际履行、金钱损害赔偿与定金罚则这三个承担违约责任形式在预约合同中的实际适用进行研究探讨。
孙放
关键词:预约合同违约责任
我国违约责任形式在未来民法典中的设计——以比较研究的视角
2017年
1 采取补救措施 本文的第二个部分是违约责任形式.首先分析采取补救措施.在合同法上,补救措施主要是指矫正或修补履行不当(质量不合格)中的一些缺陷、使缺陷得以消除的一种措施.笔者认为采取补救措施具有优先性,是因为如果能够补正,则应优先适用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来消除瑕疵,变为适当的履行.因此在立法的逻辑上具有优先性,也即应放在违约责任形式中的第一位规定.理由如下:从理论上讲,以买卖合同为例,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某个标的物,从而实现自身的某种需求.也就是说买受人想要获得的是标的物的使用价值或者称之为效用价值.而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出现瑕疵时,买受人首先考虑的是在经济合理的基础上对该标的物进行补正,以满足自身的需求,而不是以损害赔偿等方式来寻求一定的经济补偿.买受人寻求损害赔偿救济的前提是当事人想要获得的标的物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要追求的标的物的使用价值没有实现.故从当事人的需求角度讲,也应当支持瑕疵补正优先理论.
王艺繁
重新审视“采用补救措施”中各种形式的立法归属——评《合同法》的违约责任形式
2009年
《合同法》违约责任主要分为三种形式,即继续履行、采用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对采用补救措施中退货,减价及修理、更换与重作等形式的分析,可以得出采用补救措施实际不应作为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存在。《合同法》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人们对相关规范性质的认识。
朱敏霞
关键词:退货减价
试论违约责任形式的确定
2003年
对如何确定违约责任形式,在我国现行合同法律制度和学理研究中规定和研究的较为简略。但这一问题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是极为重要的。在确定违约责任形式时,除了现有的规则和认识外,还应坚持合同自愿原则和当事人约定优先、法定为辅规则以及将违约定金罚则、违约情况下的合同解除纳入违约责任形式的范畴,以充实违约责任制度。
包哲钰
关键词:违约责任《合同法》定金罚则
现代企业对违约责任形式的竞合选择
2003年
在司法实践中,当某个违约形式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构成要件,从而在法律上导致多种责任形式的并存.由于每种责任形式的性质、内容、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不同,对合同当事人的制裁与补偿作用也各不相同,因此不同违约责任方式的竞合选择,是正确处理现代企业错综复杂的合同纠纷的有效途径.
张胜辉
关键词:违约责任合同义务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
《合同法》违约责任形式的理解和适用
该文就违反合同的几种主要的责任形式进行了探讨和研析.首先在绪论部分阐述了违约责任形式的概念和类型,详细分析了《合同法》以严格责任违约责任归则原则的原因和作用.然后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践适用,对中国《合同法》中的几种主要的违...
虞国庆
关键词:违约责任形式当事人合同法
文献传递
浅析违约责任形式中的实际履行
张建
关键词:合同法
论利他合同第三人的违约救济请求权
利他合同第三人不具有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其在合同中的权利来自于当事人的合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其范围和权限也处于当事人与非当事人之间。然而,《民法典》的利他合同规范中没有厘清第三人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边界,仅笼统地规...
郭艳玲
关键词:利他合同违约责任形式
效率违约的生存与发展——中美两国的比较法研究
2019年
与“效率违约理论”在美国受到推崇不同,在我国更多的接受的是批判。究其原因主要是两国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以及法律环境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首先是在违约责任形式方面,美国以损害赔偿为首要形式,而中国则是实际履行。其次,美国法规定了守约方的减轻损失义务,降低了违约成本,而中国法中就无此规定。最后,在第三人责任方面,美国法是鼓励效率违约发展的趋势,而中国法受德国“物权无因性”的影响,在第三人侵害债权方面并没有相关规定。
吴泽雨
关键词:效率违约违约责任形式第三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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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昀
作品数:36被引量:230H指数:6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研究主题:反垄断法 民事责任 行政垄断 《反垄断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张建
作品数:3被引量:0H指数:0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主题:尺蠖 茶尺蠖 药效试验 药效 合同法
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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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机构: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系
研究主题:合同法 合同 当事人 旅游合同 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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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机构: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研究主题:股东 公司治理 股权结构 投票权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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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违约责任形式 违约金 定金 损害赔偿 粗糙脉孢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