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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行政法限缩
2025年
作为典型的口袋罪,非法经营罪的泛化和滥用一直为刑法学界所诟病。又因为在空白罪状、罪量要素和堵截条款上明确的行政依赖性,非法经营罪与行政法尤其是行政许可制度存在密切关联,这就使对该罪的限缩不能仅从刑法体系内部进行探讨,还需要行政法的外部支援。鉴于非法经营罪的本质是国家借由刑罚对经济和市场予以干预,将此罪保护的法益限定于以行政许可为代表的市场准入秩序相较市场基本秩序更为适宜,也更能确保刑法和行政法在国家干预经济问题上的立场一致和边界统一。相应的,作为非法经营罪入罪要件的行政许可首先需接受《行政许可法》对于行政许可实质与形式合法性的检视,其次还要根据行政不法和刑事不法的区分,对能够作为入罪要件的行政许可再进行类型区分。上述检视的前提是刑事司法机关对行政许可的合法与有效都应进行实质审查和独立判断,由此才能确保非法经营罪的定义和判断不至落入行政权之下。
赵宏
关键词:非法经营罪法益市场准入制度行政许可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规范构造
2025年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保护的是公司、企业的财产法益,不应掺入公共法益的内容,更不应强调“二元罪质”的构造。竞业禁止义务本质上是禁止利益冲突,“损失”和“获利”是利益冲突在不同主体视角下的两个面向,这契合公司法上归入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思维方式。无论是剥夺“获利”的返还进路还是弥补“损失”的填补进路,都旨在保护公司、企业的经济利益,借助该思维方式可以统合本罪不同条款的解释逻辑。“国有公司、企业”仅限于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其“董监高”实施非法竞业行为,获取非法利益尚未达到数额巨大但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考虑适用《刑法》第168条。本罪主体的认定可结合管理决策职权进行实质解释,但需顾及新《公司法》的基本取向。
杨绪峰
关键词:竞业禁止义务归入权
场外配资型非法经营犯罪的侦查难点及对策研究——以第三方交易软件为视角
2025年
随着股市回暖,我国证券市场的场外配资活动又重新回到大众视野。场外配资若不加以监管极易引发股市动荡,我国学界对于场外配资型非法经营犯罪的研究较少,因此,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当前第三方交易软件场外配资手段隐蔽、案情复杂,致使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出现了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确认主体难的问题。为有效遏制场外配资行为,公安机关应采取拓宽线索来源、深入分析案情、全面收集证据、情报主导侦查的专门侦查对策,对场外配资型非法经营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以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田昊鑫张凯贾鹏鹍
关键词:经济犯罪侦查非法经营侦查对策
非法经营罪限缩适用研究
保持市场运作常态的秩序确立了本罪的基本宗旨,而与时俱进地适时修订并非法经营行为的定义边界是达成这一初心的关键措施。现行实践中,该罪名的应用范围正经历着持续向外延伸的过程,超出了原本应遵循的合理框架,尤其是在司法解释日渐丰...
陈曦
关键词:非法经营罪罪量要素
非法经营罪的司法适用研究
非法经营罪作为经济类犯罪中的重要罪名,适用案件较多,但由于法条表述较为模糊,同时在具体应用时还存在认定“违反国家规定”混乱、认定“情节严重”标准不合理、兜底条款适用过度扩张等问题,有必要研究厘清。文章从典型争议案件入手,...
周群山
关键词: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兜底条款
烟草专卖活动中非法经营行为认定
2024年
非法经营烟草,即以非法营利为目的非法生产、收购、仓储、运输或者销售烟草情节严重,或者买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的烟草经营行为。非法经营烟草是行为类型多样的行为犯,行为一经做出达到法定严重程度即罪名成立,不存在非法经营罪的未遂。当前,烟草专卖的实务中,存在持零售许可证售卖走私烟侵犯实质法益和租赁烟草专卖相关许可证破坏烟草专卖市场管理秩序的非法经营烟草情况,需要司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以及电子物流下方式多样隐蔽性强的非法经营烟草情形,需要加强各区域各部门联合治理和大数据分析。
钱钰洁
关键词:烟草专卖非法经营既遂未遂
非法经营罪的教义学限缩
2024年
非法经营罪由于越权司法解释及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而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异化扩张,对其进行刑法教义学限缩具有现实紧迫性。非法经营罪的异化扩张主要表现为司法者混淆本罪与他罪客体界限,对罪状要素存在任意解释和扩大解释现象。非法经营罪异化的根源在于司法,而不在立法,司法者过度重视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忽视自由保障功能,有悖罪刑法定原则,并且过度灵活的司法适用有滋生刑法工具主义之风险。刑法教义学的司法适用功能及立法促进功能为限缩本罪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对非法经营罪堵截条款的理解应遵循同质解释规则,并从体系解释的视角确立“明确罪名优先适用”的规则以解决法条竞合问题,在解释的过程中对立法进行体系内的反思,从而推动在立法上进一步限缩本罪的适用范围。
丁华宇孟念
关键词:非法经营罪空白罪状罪量要素
非法经营须杜绝法律风险要防范
2024年
周律师:您好!我是一位小微企业主,身边朋友都有一些兴趣爱好,其中一位老板朋友特别喜欢收藏和抽雪茄。因为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他在近三年期间先后购买了价值约几十万元的雪茄。前不久,他突然被广东某地的警方带走,据说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拘。经过家属聘请的律师努力,在羁押一个月左右后,他被取保候审。请教周律师,什么是非法经营罪?为何购买、收藏雪茄就会被警方刑拘?
周洪波
关键词:非法经营罪取保候审羁押雪茄兴趣爱好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不法被引量:1
2024年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可以分为“国有公司、企业高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其他公司、企业高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两种规范类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保护的法益是公司、企业高管职务行为的公正性和竞争性经营收益的财产权;实施不法行为的主体是“公司、企业高管”,包括“国有公司、企业高管”及“其他公司、企业高管”;不法行为定型包括“公司、企业高管”实施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要素和结果要素,“其他公司、企业高管”不法行为定型中的结果要素同时包含获利结果和损失结果。在“公司、企业高管”的行为同时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和受贿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时,应依法进行数罪并罚;在“公司、企业高管”的行为同时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或者侵犯商业秘密罪时,应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处断”原则——定罪处罚。
魏东
关键词: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非法经营罪中的经营行为研究被引量:3
2024年
针对非法经营罪的泛化适用,有必要严格界定其构成要件,并注重出罪机制的构建。经营行为系非法经营罪实行行为的组成部分,如何对其进行合理界定,是关于该罪法教义学建构必须关注的问题。非法经营罪中经营行为有这些共性特点:涉及经济领域内的业务活动,指向的是业务内容而非业务方式;有直接或间接相对应的合法业务;行为蕴含的类型性风险具有“扰乱市场秩序”的性质;经营行为本身构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罪中的经营行为应当体现经营性的面向。所谓的经营性,意指行为蕴含经济性利益,以出售商品或服务的环节为核心内涵,出于营利目的,并具有反复进行的意思。在非法经营罪有无未遂形态的问题上,司法实务界坚持的是否定论立场。否定论的立场缺乏合理性,是对经营行为过于宽泛的解读,是将该罪当作行为犯的结果。经营行为以销售环节为核心的特性,决定了非法经营罪存在未遂形态。
劳东燕
关键词:非法经营罪出罪机制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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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数:96被引量:255H指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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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然
作品数:11被引量:62H指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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