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CFX037)
- 作品数:15 被引量:130H指数:7
- 相关作者:王竹董春华舒栎宇张恒方延更多>>
- 相关机构:四川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烟台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医药卫生更多>>
- 论我国民法上的发现权——兼论将发现权作为科学领域荣誉权的理论构想被引量:4
- 2014年
- 我国民法上的发现权制度源于前苏联的科技成果权中的发现权制度,《民法通则》将其纳入知识产权体系是立法错位的遗留问题。发现权在性质上不是知识产权,我国司法实务对发现权的定性实为科学领域的荣誉权。建议以《人格权法》起草为契机,将发现权改造为一种科学领域的荣誉权,纳入人格权体系,对发现的判断标准、发现人的确认、发现权的内容和适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
- 王竹杨亦楠
- 关键词:发现权荣誉权人格权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
- 论设定甩离车辆意外伤害附加险——兼议车上人员被甩出车外能否转化为第三者
- 2015年
- 交通事故中车上人员被甩出车外是否能够转化为第三者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新旧解释存在反复。被甩出车外的风险不宜纳入基本险,以附加险予以承保是更为恰当的方式。通过风险分级,设定脱离车辆意外伤害附加险,满足了对于被甩出车外的风险具有回避需求的投保人之需,完善了对车上人员的保护。车上人员与第三者的转化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 王竹罗雅文
- 关键词:第三者附加险
- 比较法视角下的产品责任法基础问题被引量:5
- 2014年
- 不同法律体系对产品责任的解决方式显示出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但尚缺乏对建立符合正义原则的产品责任制度这一根本性问题的深入探讨。产品责任涉及合同法与侵权法之间的互动,各国采用了不同的处理模式。从引入严格产品责任的原因和严格产品责任的正当性两个方面分析,产品责任的严格性仍显示出不合理之处,而且将无辜旁观者纳入被保护人的范畴缺乏依据。提供服务的企业和不动产的设计者、建造者不需要承担严格责任,产生了法律制度上的不协调。由于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广泛的赔偿保障,严格责任存在的必要性也受到了挑战。建议由生产者承担与企业责任规则类似的过错责任,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 海尔穆特·库齐奥王竹张晶
- 关键词:严格责任过错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 医疗机构过错推定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以《侵权责任法》第58条及相关条文为中心被引量:10
- 2012年
- 《侵权责任法》第58条过错推定责任仅适用于第54条和第57条所规定的诊疗损害责任,并与第60条所规定的抗辩事由相对应;其被推定主观上有过错的主体是医疗机构,这种推定不可反证。第58条第1项所规定的是对实质意义上诊疗规范的违反,可以扩张适用于第63条所规定的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检查的情形。第58条第2项和第3项;其规定的病历资料包括主观病历资料和客观病历资料,其过错推定的正当性源于证据责任规则。
- 王竹舒栎宇
- 关键词:过错推定诊疗规范病历资料
- 论产品责任法中的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被引量:4
- 2015年
- 强制性标准是生产者生产产品必须遵循的标准。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是指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导致伤害时,生产者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强制性标准与侵权诉讼标准各有千秋,而中国法院对强制性标准的盲目崇拜,使其赋予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较高的证据效力。法院对强制性标准的尊重实质上是对立法和司法权力的尊重,但这会导致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又致害时,受害人无法获得救济。中国法院应适当降低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的地位,使其既能维护受害人的权益又能鼓励生产者研发新产品。
- 董春华
- 关键词:产品责任法
- 论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的概念——兼论“流浪猫伤人案”处理
- 2013年
- 《侵权责任法》使用'饲养人'的概念,是建国初期重要农村经济政策中固定用语搭配、宪法上用语搭配和司法实务中形成的用语习惯的综合结果,而'管理人'的概念则属于我国立法习惯用语。我国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民事主体立法模式是不同于比较法上任何模式的'复数择一与危险动物区分'模式。动物饲养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在于'风险利益一致原则',而动物管理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则在于管理人对动物的控制力。'流浪猫伤人案'不是饲养动物损害特殊侵权行为类型,而是一般侵权行为类型。原告和被告双方均无过错,法院可以根据认定的实际情况适用公平责任,但不能过重而阻吓了对流浪猫的规范救助行为。
- 王竹杨彧
- 关键词:饲养人管理人公平责任
- 论我国侵权法上使用人替代责任的谱系化建构——兼论对“雇佣关系”概念的改造被引量:8
- 2013年
- 《侵权责任法》改变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使用人关系体系,实质性地废除了"雇佣关系"概念。在我国侵权法上使用人替代责任的理论基础中,"控制力说"具有主导性,"深口袋理论"具有辅助性,"利益风险一致说"具有补充性。应该重新赋予"雇佣关系"更广的内涵,用来概括承揽关系之外的其他全部使用人关系类型。应该根据使用人替代责任的谱系合理配置归责原则、承担责任的情形、赔偿范围、强制责任保险和受益补偿责任五种立法技术。
- 王竹张恒
-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谱系使用人
- 论医疗产品责任规则及其准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9条为中心被引量:20
- 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9条确立了医疗产品责任的独立地位,但并非医疗产品责任规则的全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体系中,医疗产品责任的体系结构是"一般规则+二维准用"的结构。所谓"一般规则"是指医疗产品责任原则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章"产品责任"的有关规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责任的一般规则。所谓"二维准用",第一个准用维度是对医疗机构在主体意义上准用销售者责任规则;第二个准用维度是对不合格血液致害在致害物意义上准用缺陷产品责任规则,并间接地将销售者责任和生产者责任准用于医疗机构和血站。"二维准用"均存在例外情形。
- 王竹
-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产品质量法不合格血液
- 特殊侵权行为中受害人过错制度的适用研究——以《侵权责任法》第六章到第十章为中心被引量:8
- 2012年
- 侵权责任法上的受害人过错制度分为受害人责任、过失相抵责任和比较责任三类。《侵权责任法》在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对受害人过错制度作出了一般性的规定,特殊侵权行为部分对受害人过错制度的规定则分为明确规定、适用特别法规定和无特别规定三种情况。《侵权责任法》第六章到第十章的受害人过错制度的适用具有特殊性。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按照危险程度可以分为极端危险责任、极度危险责任和高度危险责任三类,可以准用于醉酒驾驶和环境污染责任。
- 王竹
- 关键词:受害人过错特殊侵权行为
- 解释论视野下的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侵权责任被引量:33
- 2011年
- 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侵权责任是与"诊疗损害责任"并列的独立侵权责任类型。《侵权责任法》第55条第1款第1句与第2句是一般规则与特别规则的关系。对于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也应视为"不宜向患者说明"的情形。患者近亲属应该扩展到近亲属之外的监护人。"未尽到前款义务"应该包括医疗机构擅自改变治疗方案的情形。造成患者"损害"应该理解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严重精神损害。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对知情同意权的赔偿,并可适用赔礼道歉的责任方式。紧急专断治疗同样适用于普通诊疗活动,患者或其近亲属不同意或者不表示的应当视为"可以"取得同意。医疗机构紧急专断治疗的申请者是经治医师,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负有立即审核义务,并可以适用简易批准程序。"相应的医疗措施"以批准的范围为限。
- 王竹
- 关键词:患者知情同意权告知义务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