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3JZD007)
- 作品数:58 被引量:912H指数:18
- 相关作者:张先贵杨青贵童彬高圣平姜红利更多>>
- 相关机构:西南政法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的困境及其出路被引量:26
- 2015年
-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所有制的基本法律实现形式。研究表明,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本质上是私法中的财产权,却负载来自公权力施加的诸多"社会义务"。即使在当下仍然具备有效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之必要性。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是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物质来源和调节农村收入分配的重要保障。在多元价值体系中,由经济效益、实质公平、经济安全构筑的价值序列,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方面相关立法的价值目标。针对当前面临的主体立法不足、权能限制过多、收益不当流失、相关法律机制缺位等困境,必须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属性为逻辑起点,坚持国家适度干预的法治进路,探寻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的法治出路。
- 杨青贵
- 关键词:实质公平法治进路
- 论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法律机制的价值目标与功能定位
- 2014年
- “法定权利只有转化为现实权利,才能成为或再现生活的事实,才对主体有实际的价值。”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物权法》所确立的重要“财产权”,同样具有通过实现转化为所有者实在利益的内在需求。基于对法律制度、法律规制与主体自治的兼容性以及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法律机制成为将相互关联的法律规范、规范群组(狭义法律制度)、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政策等要素整合而形成特定内在功能与外在作用的制度机制。
- 杨青贵
- 关键词: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机制法定权利实质公平
- 《土地管理法》修改与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制度变革被引量:3
- 2015年
- 从同一到分离系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制度变迁的基本轨迹,是《土地管理法》有关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现行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制度存在行使主体制度不健全、程序规范缺失、行使主体权限模糊、法律效力不明与信息不充分等问题。《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的修改,应当有效解决好行使主体的确定标准与准入条件、如何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关系、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的决策机制改革等问题。
- 杨青贵
- 关键词:权利行使比较优势村民自治
- 乡村文本: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实践模式比较
- 2017年
- 根据对全国各地的不同模式比较,可将各类实践模式区分为内部互助型、吸纳嵌入型、资本控制型三大类。内部互助型模式具有成员身份高度统一、股份以土地经营权为主、较少涉及农村集体资产、社员权和股权合一、合作社统一经营或内股外租等特点。吸纳嵌入型模式具有成员身份同质性向异质性转化、相对严格的股份确权、资本优势及内部控制、收益分配多元化等特点。资本控制型模式具有成员身份转化、工商资本'渗入'与'控制'、土地用途转变等特点。
- 刘云生
- 关键词:土地股份制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 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法律困境与制度创新被引量:8
- 2016年
- 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经济差距;有助于缓解城市供地压力,提高土地使用的经济效率;有助于健全土地要素市场,实现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的平等;有助于强化农民权益保障,推进农民市民化。当前,我国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主要面临四大现实困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法律性质定位不清;流转规划法律制度不健全;流转中政府职责(权力)定位不明;流转收益分配法律制度欠科学。须从四方面来加强相应制度创新,助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有效运行。
- 汪晓华
- 关键词:建设用地城乡统筹土地法
- “成员集体”的角色变迁及其理论解析被引量:1
- 2014年
- 在中国农村社会中,“成员集体”犹如一张普罗修斯似的脸,存在多样化“面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及历史上的生产队、生产大队,都成为公众对“成员集体”的认知。王利明教授有言,“集体”是一个极度模糊的概念.“成员集体”在立法上和实践中都具有极强的不确定性,同时也成为集体土地产权不明晰、农村集体经济实现欠佳等问题的重要缘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上述重要任务仍然是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本质属性为逻辑起点的。
- 杨青贵张良培
-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集体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社会
-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下农地产权结构的法律逻辑被引量:190
- 2014年
-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以厘清农地产权的结构为前提。在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农地产权的结构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础。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对农地的利用关系在法律上应当表达为物权关系,以达到"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目标,主流学说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二元化构造即应破除。经济学界提出的以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离"学说为基础构建农地产权的观点,曲解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间的关系,不符合他物权设立的基本法理,无法在法律上得以表达,也与下一步农地制度改革的方向相悖。如果农地的流转仅仅具有债法上的效果,或产生移转物权的效果,则方式自由;如果农地的流转具有创设物权的效果,则方式强制。实定法上就农地转让的条件限制缺乏正当性,应予修正。
- 高圣平
-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农地产权农地流转
- 农地三权分置之下土地所有权的法律表达被引量:14
- 2017年
- "三权分置"的政策目标不是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这项法定权利,而是基于"三权"的区分,明晰不同农村土地制度的功能划分。将农村土地所有权限定在集体内并限制转让,旨在防止土地非农化、非粮化及过度集中,也为基层组织提供了有效运行的治理保障,还能稳妥实现国家与社会的经济发展需求。集体所有权以保护客体而非赋予主体自由意志、以固定主体而非流转客体为制度目标,宪法和民法规定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均为能对抗国家公权力的物权归属形式。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宪法上表现为一种制度保障性的所有权,在民法上仍可借鉴传统所有权权能理论,来构建占有、使用、收益和特定条件下的处分权能。
- 姜红利
- 关键词: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
- 土地开发权与我国土地征收制度之改革被引量:9
- 2016年
- 在当下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围绕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所预设的诸多理论和政策方案,因缺乏对这一制度本质的深刻透视,难以真正地实现改革的突破。立足我国现行地权结构形态,我国土地征收权的行使,本质上乃土地开发权实现方式的具体体现。现有制度安排和规范设置排斥了被征地人积极参与土地开发权价值实现的过程。突围这一困境,须立足于土地开发权视角,建立被征收土地之开发权优先购买权法律制度,以保障被征地人优先获得被征收土地的土地开发权,从而使其能够积极参与土地开发权价值之实现的过程,以避免征地后的一次性货币补偿所带来的诸多风险,进而有效地实现被征地人利益的长期保障。
- 张先贵
- 关键词:土地开发权土地征收优先购买权
- 不动产权利的登记能力——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第4条被引量:20
- 2014年
- 不动产权利的登记能力应由法律、行政法规加以规定。《物权法》及其他法律中明定的不动产物权具有登记能力,虽然国家土地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但也具有登记能力。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农用地使用权这种权利类型,不宜承认其登记能力。具有公示必要性的不动产租赁权应具有登记能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可以在其中对此加以明确。
- 高圣平
- 关键词:不动产租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