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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1BFX111)

作品数:22 被引量:463H指数:10
相关作者:谢登科闵春雷贾志强孙锐杨波更多>>
相关机构:吉林大学哈尔滨金融学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2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1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8篇刑事
  • 4篇实证
  • 4篇非法
  • 4篇非法证据
  • 4篇非法证据排除
  • 3篇刑事简易程序
  • 3篇证据排除规则
  • 3篇职权
  • 3篇审判
  • 3篇未成年
  • 3篇未成年人
  • 3篇非法证据排除...
  • 3篇程序性
  • 2篇当事
  • 2篇当事人
  • 2篇当事人主义
  • 2篇正义
  • 2篇职权主义
  • 2篇人权
  • 2篇认罪

机构

  • 22篇吉林大学
  • 1篇吉林大学中日...
  • 1篇哈尔滨金融学...

作者

  • 9篇谢登科
  • 7篇闵春雷
  • 5篇贾志强
  • 3篇孙锐
  • 1篇杨波
  • 1篇韩劲松
  • 1篇崔永亮

传媒

  • 3篇学术交流
  • 2篇当代法学
  • 2篇法律科学(西...
  • 2篇新疆大学学报...
  • 1篇理论学刊
  • 1篇法制与社会发...
  • 1篇吉林大学社会...
  • 1篇安徽大学学报...
  • 1篇河南师范大学...
  • 1篇求索
  • 1篇中国高等医学...
  • 1篇大连理工大学...
  • 1篇北京理工大学...
  • 1篇广州大学学报...
  • 1篇法律适用
  • 1篇知与行
  • 1篇朝阳法律评论

年份

  • 5篇2016
  • 12篇2015
  • 3篇2014
  • 1篇2013
  • 1篇2012
2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实践困境及其出路被引量:19
2015年
在法律规则层面,经历了曲折、漫长的发展过程,我国目前已逐渐形成由刑事速裁程序、"轻刑快办"以及一般简易程序组成的多元化、层次化的刑事简易程序体系。但在实践层面却存在着简易程序适用率偏低、简易程序案件未决羁押不当适用等程序失灵、异化现象。唯有回归理性思维,尊重司法规律,才能使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回到正轨。
贾志强闵春雷
关键词:刑事简易程序
困境与突破:我国亲属拒证权制度反思被引量:13
2015年
我国刑事诉讼法创设亲属拒证权"出庭豁免"模式,宣示了人伦亲情普世价值的回归,立足于权利本位赋予亲属证人出庭选择权。但该制度存在目的与手段、权利与权利、形式与实质的悖论,给实践带来诸多困境。域外立法普遍采取亲属拒证权"证言豁免"模式,实现了程序正义与人伦亲情的统一。有必要放弃"出庭豁免"模式,从体系定位、主体范围、实质内容、程序保障等方面重构亲属拒证权。
谢登科
关键词:亲属拒证权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问题研究被引量:64
2014年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中的主要问题,在于该规则适用范围的模糊性、程序启动的艰难性、庭审证明的形式化及裁判程序的滞后性。故应从遏制刑讯、强化职权及尽早排除的原则出发,对上述问题进行厘清和解决。对非法证据应做狭义理解,对它的排除是基于证据能力而非证明力的排除,瑕疵证据不同于非法证据,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应克服非法证据证明形式化及证明标准的虚化问题,严格掌握证明标准;确立独立前置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提倡在庭前会议中解决非法证据的问题。
闵春雷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瑕疵证据
论刑事简易程序中的证明标准被引量:68
2015年
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排除合理怀疑"引入刑事证明标准,但该证明标准是否适用于简易程序,则未予明确。在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诉讼构造下,认罪案件中的证明标准虽有差异,但亦存共性。从实然层面看,"同一证明标准说"是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立法和司法的主流观点,但其在运行中存在诸多困境。从应然角度出发,简易程序中的证明标准可适当低于普通程序。证明标准的松动,并不意味着在简易程序中放弃实体真实和人权保障,只不过其存不同的实现机制。
谢登科
关键词:刑事简易程序证明标准认罪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
论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化被引量:86
2016年
逮捕关涉被追诉人的基本权利,应受到司法审查和控制。尽管2012年《刑事诉讼法》对逮捕制度进行了诸多完善,审查逮捕程序仍具有较强的行政化色彩,应以审判中心主义的理念对该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作为审前的程序性裁判活动,审查逮捕应坚守检察官裁判主体的中立性,检察改革中的"捕诉合一"有损审查主体的中立性及程序的正当性,应当慎行;应构建控辩裁三方参与的逮捕听证模式,并通过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强化逮捕听证的效力;确立审查逮捕的程序性证明机制,注重社会危险性要件的证明,采用多层次的证明标准;赋予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时的救济权利,以防止不当逮捕的发生。
闵春雷
关键词:审查逮捕诉讼化程序性裁判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规则的中国路径——以审判阶段非法供述排除为视角的分析被引量:2
2014年
目前,我国审判阶段"排非"程序的适用情况较为混乱,缺乏一种稳定的程序模式。我国最初设立的"诉中诉"程序模式正在走向消亡,转而采用的是"不完全的诉中诉"模式。而"完全的诉前诉"模式应是最理想的"排非"程序选择。但出于我国整体制度环境和倾向保护辩方诉权的考虑,目前较为可行的是采取以"诉前诉"为主、以"诉中诉"为辅的"折衷的诉前诉"模式。以此为蓝图,可对我国"排非"程序规则进行有益的修正和完善。
贾志强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合法性折衷
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的实践困境与出路——基于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被引量:9
2015年
合适成年人在场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最佳利益。我国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存在立法目的模糊、合适成年人范围混乱、程序性制裁阙如等问题。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发现:缺乏程序性制裁措施,导致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刚性不足;合适成年人替代制度模糊,导致其实践运行混乱;合适成年人在场权属不清,存在对未成年人二次侵害的风险。可通过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明确合适成年人在场权属于未成年人,理顺合适成年人之间的位阶关系,确立违反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的程序性制裁。
谢登科
关键词:未成年人程序性制裁
论刑事简易程序扩大适用的困境与出路被引量:9
2015年
2012年刑事诉讼法扩大了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但其运行效果未达预期。实践中存在简易程序平均适用率无显著上升,部分地区适用率与案件数量成反比,个别地区甚至存在"数量多零适用"的问题。上述问题主要源于,出庭工作量剧增制约了检察机关简易程序建议权的行使,法院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持谨慎态度,被告人不享有简易程序选择权,无法申请启动简易程序。因此,有必要协调案件移送机制,优化公诉人出庭模式;简化简易程序办案机制,真正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赋予被告人程序选择权,建立简易程序诉权启动机制。
谢登科
关键词: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程序选择权
从实证到理论:论我国刑事庭前会议的听证模式被引量:3
2015年
刑事庭前会议上如何处理程序性争议,我国立法规定较为模糊。我国司法实践中已出现了庭前会议的听证模式,庭前会议被作为一种专门的程序性争议解决程序,控辩双方可就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争议展开对抗、辩论,法官居中裁判。与我国目前立法中的程序性争议解决机制相比,听证模式下的庭前会议是一种更优的选择。庭前会议听证模式应发展成为一种专门解决"排非"等程序性争议的庭前听证程序,并以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为核心构建相关具体规则。
贾志强
关键词:程序性争议非法证据排除
以审判为中心:内涵解读及实现路径被引量:128
2015年
"以审判为中心"是针对我国"以侦查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现实提出的极具时代意义的理论命题。"以审判为中心"应以审判活动为中心,而不是以审判权、法官或以审判阶段为中心,侦查、提起公诉等活动应围绕审判进行并接受审判活动的审查和检验,其重心在于保障被告人的公正审判权。"以审判为中心"通过"庭审中心主义"得以实现,即通过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实现庭审的实质化,发挥庭审防止错判、保护无辜的功能。不仅被告人有罪的判决需由审判做出最终裁决,在审前程序中关涉被追诉人基本权利的强制性措施的采用亦应接受司法审查,构建"以裁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结构。
闵春雷
关键词:公正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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