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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11FXD016)

作品数:4 被引量:35H指数:4
相关作者:姜柏生郑逸飞方兴任元鹏更多>>
相关机构:南京医科大学南通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医药卫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医药卫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法律
  • 1篇行政
  • 1篇行政主体
  • 1篇知情同意
  • 1篇知情同意书
  • 1篇人体器官
  • 1篇实证
  • 1篇实证分析
  • 1篇受试者
  • 1篇受试者权益
  • 1篇器官
  • 1篇强制保险
  • 1篇强制保险制度
  • 1篇法律地位
  • 1篇法律属性
  • 1篇保险
  • 1篇保险制度

机构

  • 4篇南京医科大学
  • 1篇南通大学

作者

  • 3篇姜柏生
  • 2篇郑逸飞
  • 1篇任元鹏
  • 1篇方兴

传媒

  • 4篇医学与哲学(...

年份

  • 1篇2014
  • 1篇2013
  • 2篇2012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人体生物医学研究知情同意书质量分析——以南京部分三级甲等医院为例被引量:12
2013年
通过对南京市部分三级甲等医院2008年~2010年人体生物医学研究,涉及药物临床试验类项目、医疗器械类项目、医疗新技术类项目的共215份知情同意书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归纳和总结出知情同意书存在的普遍问题,包括:部分基本要素缺项严重,用语不通俗易懂,不符合普通大众的理解水平.同时,对国际多中心试验项目知情同意书的利弊进行了客观分析.最后,提出应进一步完善知情同意书审查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培养换位思考意识等建议.
姜柏生郑逸飞
关键词:知情同意书实证分析
人体组织和器官的法律属性新探被引量:8
2012年
在深刻分析国内外学者提出的关于人体组织和器官法律属性的几种学说以及司法实践中相关判例的基础上,提出"主体载体理论",即人体所有组织和器官都是人格主体之载体,是承载主体人格尊严的生命基础,有其独特的法律地位。人体组织和器官具有生命价值、价值转移、动态过程等法律属性。
姜柏生任元鹏
关键词:人体器官法律属性
高新生命技术背景下的伦理委员会法律地位探析被引量:9
2012年
高新生命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要求伦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我国伦理委员会法律定位的模糊严重制约其作用的发挥。设立国家级独立的伦理委员会体系,在一定范围内赋予其行政主体的资格在现阶段是可行的。具体的机构设置可以通过制定统一的高位阶的法律法规,完善认证和准入制度,建立标准审查程序和救济机制来实现。
方兴
关键词:行政主体
人体生物医学研究中受试者权益保护对策被引量:7
2014年
在人体生物医学研究日益发达的今天,受试者权益保护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目前我国对受试者的保护主要依赖于知情同意书和伦理委员会,关于受试者权益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存在层级低、不系统和不完整等问题。建立专门的受试者保护法,完善受试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迫在眉睫。研究认为,制定专门的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受试者权益保护法律,完善伦理委员会制度,推行强制保险以及救济金制度,建立严格的责任体系、开展积极的社会教育是受试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对策。
姜柏生郑逸飞
关键词:受试者强制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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