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3JB880008)

作品数:2 被引量:22H指数:1
相关作者:刘泽云袁连生刘宝超更多>>
相关机构:北京师范大学广东教育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文化科学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2篇义务
  • 2篇义务教育
  • 2篇贫困学生
  • 2篇贫困学生资助
  • 2篇教育
  • 1篇义务教育阶段
  • 1篇农村
  • 1篇教育阶段

机构

  • 1篇北京师范大学
  • 1篇广东教育学院

作者

  • 1篇刘宝超
  • 1篇袁连生
  • 1篇刘泽云

传媒

  • 1篇北京师范大学...
  • 1篇广东教育学院...

年份

  • 2篇2007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我国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分析被引量:21
2007年
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是收费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收费对贫困家庭,特别是农村贫困家庭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导致贫困学生因为负担不起入学费用而大量失学。贫困学生资助是收费条件下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的重要措施,但由于义务教育财政责任重心偏低和各级政府责任不明确等原因,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很长时间没有建立起来。本世纪开始,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建设快速推进。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发布,提出对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减免杂费、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奠定了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制度的基本框架。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规定到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标志着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基本建立。但是,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制度运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资助覆盖面偏小,部分农村儿童和多数进入城市的农村流动儿童没有得到资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没有落实,只有一小部分的贫困学生能得到生活补助。贫困学生甄别困难,资助工作实施难度大,成本高。需要采取教育券等方式给进城的农村流动儿童提供资助,需要对全部学生免除教科书费,地方政府之间需要明确提供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责任,以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制度。
袁连生刘泽云
关键词:义务教育贫困学生
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的政策与实施被引量:1
2007年
近年来广东制定并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的一系列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如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补助金部分被挪用,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后学校的收入比不实行免除杂费时要少,部分非农村户口的学生占用了农村户口免费金额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保障制度,建立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等来完善广东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刘宝超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学生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