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1YJA820103)
- 作品数:12 被引量:107H指数:4
- 相关作者:于立深刘东霞孙超然亓晓鹏周丽更多>>
- 相关机构:吉林大学重庆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美国的行政契约被引量:1
- 2013年
- 导言政府在与个人签订契约时,为了这个契约而放弃自己的宪法权力,其角色便从立法者变成了道德代理人,具有与个人相同的权利义务。或许可以合理地认为,政府的立法权是不包含其承诺的,除非为了承诺而行使之。从理论上来说,遵守承诺的理念,与制定能够改变承诺之效力的法律的权力,是不可能相互协调的。①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曾就公共信用问题给美国参议院写过一封信,
- Donald Frenzen孙超然
- 论新财产的行政法保护
- 2015年
- 积极国家理念下的政府提供了大量对相对人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福利和利益,如社会保险待遇、职业许可、补贴、特许等。这些政府福利和利益是现代社会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现存的法律体系对这些政府福利和利益的保护并不完善,理论支持也尚显不足。为了保护相对人对政府福利的权益,弥补有关政府福利保护在理论和法律救济途径上的不足,行政法上可以引入"新财产"的概念。同时,尝试归纳出中国行政法上新财产的类型,通过类型明确法律应该保护的新财产范围。在不同类型的新财产之间发生价值冲突时,类型分型能够从立法政策学的角度提供指引,有利于维持政府福利水平的可持续存在和发展。
- 刘东霞
- 关键词:法律救济
- 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行政自制功能被引量:7
- 2015年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通过行政规范和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有助于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降低可能造成的社会风险。作为政府规制自身决策理性的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行政自制理念在制度上的自我创新,体现行政权力透过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沟通之后的自我反思和约束,其正当性源于对行政决策权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权力滥用的主动限制、对行政决策外部效果可预测性和可接受性的关注。当下,应警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背离风险本身的技术性认识、走向意识形态化后的不良后果。
- 于立深刘东霞
- 关键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政自制行政决策
- 《行政强制法》实施中若干争议问题的评析被引量:16
- 2012年
- 立法的结束就是法律适用的开始。在《行政强制法》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模糊问题需要澄清,实务中具有代表性的争议问题主要有:何种法律规范形态可以设定或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方式;不同行政强制行为之间如何合并适用;执行罚和代履行费用等公法之债如何实现。对这些问题的辨析和解决,关系到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适用和完善。
- 于立深
- 关键词:行政强制执行罚代履行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理论研究被引量:1
- 2012年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理论包容了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发展、法治主义原理相契合的不同知识和制度的元素,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丰富了法治国家理论。其基本内容包括行政法基本原理、法治政府理论(含监督行政理论)、行政法主体理论、行政行为理论、民生行政理论、行政救济理论等。它在理念、理论内容和制度方面有自身特色和创新,但在知识渊流、知识结构、体系化程度方面也存在缺失。
- 于立深周丽
- 关键词:社会主义
- 多元行政任务下的行政机关自我规制被引量:33
- 2014年
- 在行政国家和福利国家背景下,行政机关担负更多更复杂的功能。行政任务、行政权力和行政控制之间,呈现出相互影响的正比例关系。在寻求行政权力控制上,宜采取"析权"的态度——分析行政权力的必要性和时空背景;既要控制行政权力的消极功能,又要发挥行政权力的积极作用。无论域外还是中国行政权力的控制历程,都表明行政机关自我规制在弥补立法控制和司法控制的功能性不足方面,具有特殊意义。中国既有的行政监督理论和制度在行政法学发展史上发生了多次中断,仍有复兴和重构的必要。
- 于立深
- 关键词:行政任务行政权力行政控制规制
- 地方行政程序法的实施与实效分析——以福建、广西、湖南为例被引量:3
- 2014年
- 与美国、日本的行政程序法典化路径不同,我国行政程序立法基本采取了"先地方后中央"的模式。福建、广西、湖南三省区创制的行政程序规定,具有典范性。通过与之关涉的批量性的行政诉讼案例研究,可以观察到当事人、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律师对实体性的行政执法职权、执法形式、证据获取、轻微瑕疵程序、内部程序以及程序权利等问题的不同主张和认识,进而评估这些地方行政程序立法的有效实施状况。在补充国家行政程序立法缺失的同时,地方行政程序法也有内容和适用上的不足,亦需修订,以利于地方法治和法治中国目标的实现。
- 于立深
- 关键词:法典化
- 行政规范在民事审判中的适用及其问题被引量:2
- 2015年
-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2012年)的民事审判案例中行政规范适用情况的系统分析,不仅可以发现和观察行政规范作用于民事活动的具体形态,也可以归纳出行政规范对民事法律关系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形成与变动、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等的具体影响状况,从而概括出作为中国独特民事法源的行政规范是如何促进民事活动运行的,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
- 刘东霞
- 关键词:行政规范民事审判法律适用法律渊源
- 美国的行政契约
- 2014年
- 导言 政府在与个人签订契约时,为了这个契约而放弃自己的宪法权力,其角色便从立法者变成了道德代理人,具有与个人相同的权利义务.或许可以合理地认为,政府的立法权是不包含其承诺的,除非为了承诺而行使之.从理论上来说,遵守承诺的理念,与制定能够改变承诺之效力的法律的权力,是不可能相互协调的.
- Donald Frenzen孙超然
- 中国行政解释及其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被引量:1
- 2014年
- 在我国行政法学中,对于行政解释的研究并不多见,有限的一些研究,多数都具有非常强的理论性和抽象性,但对实践的关注却不够深入。应该说,一些研究者注意从理论的层面来分析行政解释的概念和特征,并对实践中的问题提出批判和改进的意见,这种积极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很多研究者仅仅重视理论,却忽视了行政解释方法和解释规范在实践中的状态。即使有些研究者注意到了行政解释在实践中的问题,也没有对行政解释在实定法中的地位和在审判实践中的效力状态进行系统的研究。行政解释的内部存在着以是否制定主体来区分的两种不同效力的解释类型,相对而言,制定主体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文件的解释属于制定解释,其效力更高;反之则属于应用解释甚至无权解释,其效力低于制定解释。而根据我国既有的法律渊源的层级,可以进一步将相对应的各种行政解释归入相应的层级中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并最终列出各种主体对于各种解释对象所做的行政解释的详细效力层级。
- 孙超然
- 关键词:行政解释行政诉讼法律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