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CXLX120013)
- 作品数:3 被引量:7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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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机构:南京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村(居)民利益保障视角下农村土地整理的政策风险与法制对策——以广东“三旧”改造中城中村改造为例
- 2013年
- 当前广东"城中村"改造主要存在如下政策与法律风险:实施主体及权限不尽统一;"公共利益,,范围难以界定;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征拆补偿缺乏法定标准与争议调处机制;转制社区长远发展依托与福利难有保障;"违建"处置欠缺法律依据;以行政裁决争议为主,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缺失等。需要从完善"城中村"城乡土地整理的宏观调控法律机制的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兼顾利益,针对不同对象及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措施;按公正程序依法处置集体土地上的"违建";整合部门职能,发挥合力效应;配置土地发展权制度,完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切实保障村居民利益及弱势群体土地产权利益等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机制,实现"城中村"和谐改造。
- 吕翾
- 关键词:土地整理法制对策权利保障
- 论台湾土地开发许可制及其对大陆地区的启示被引量:7
- 2013年
- 台湾土地开发许可制由"容积移转"运作机制与"增量利益公共回馈"分配机制构成。台湾地政机构分别在地狭人稠的都会区与环生系统脆弱的农业区以及两区域间主导实施土地开发许可制,旨在达到发展经济与保育农地的双重目的,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在性质上,开发许可制介于土地用途分区管制制度与土地发展权制度之间,是一种准市场化运作的土地开发与管理制度。大陆地区在构建土地发展权制度与配置土地发展权过程中,可借鉴台湾土地开发许可制,在将土地发展权国有化基础上,完善其在政府、土地原权利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合理分配比例。
- 金俭吕翾
- 台湾“居住正义五法”精义解析及其对大陆的启示
- 2012年
- 近年来,由于土地资源紧缺、保障房体系滞后与房地产市场投机炒作,导致台湾都会区房价居高难下,为多数台湾民众所诟病,并一度位列台湾"十大民怨"之首。台湾立法机构陆续审议通过"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平均地权条例"、"地政士条例"、"土地征收条例"等四项修正案,并新制定"住宅法",统称"居住正义五法",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主体、行为与信息公开,完善土地交易与保有环节税制,确保土地征收公正补偿以及落实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宅权保障,值得大陆地区在相关立法中借鉴。
- 吕翾
- 关键词:房地产调控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