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2012JZ12)

作品数:2 被引量:10H指数:2
相关作者:徐志强景春兰更多>>
相关机构:东莞理工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劳动关系
  • 1篇劳动力权
  • 1篇劳动者
  • 1篇规制
  • 1篇法律
  • 1篇法律规制
  • 1篇法权
  • 1篇不法
  • 1篇超龄

机构

  • 2篇东莞理工学院
  • 2篇西南政法大学

作者

  • 2篇景春兰
  • 2篇徐志强

传媒

  • 1篇河北法学
  • 1篇中南大学学报...

年份

  • 2篇2013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论劳动力权的法权意义及理论启迪被引量:6
2013年
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和人力资本。作为劳动力的产权化形式,劳动力权是一种"内物权"性质的权利。劳动力权具有权利的天然"弱势"性、权利价值的隐蔽性和人权属性的基本特征。劳动力权是劳动权的基础,以劳动权为价值表达和实现方式。劳动力权决定了劳动者人格的形成,其本身的从属性决定了劳动权行使上的附属性,进而决定了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劳动力权的双重属性要求强化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用工事实"本身的法律意义,劳动关系"不法"时仍应保护劳动者的既成利益。
景春兰徐志强
关键词:劳动力权
超龄劳动关系之“不法”及其法律规制被引量:4
2013年
劳动关系"不法"是指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时的法律后果和效力状态。超龄劳动关系虽不合法,但并未丧失"从属劳动"的实质特征。基于社会法的"扶权"理念,劳动法应当彰显其社会保障的法益功能,正确处理好超龄劳动关系的可受保障性问题。规制劳动关系"不法"的法律思路是:应当汲取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分意义;劳动关系应当与社会保障关系"有限脱钩";应采取"用工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用人单位"的逻辑顺序来认识劳动关系的主体;应当对劳动关系进行多层次、不同标准的保护。
景春兰徐志强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动者法律规制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