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09SFB2049)
- 作品数:7 被引量:36H指数:3
- 相关作者:曾文革陈晓芳彭菁菁王怡廖明更多>>
- 相关机构:重庆大学武汉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 IMF改革趋势下人民币国际化的法律对策被引量:1
- 2011年
- 在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呼声高涨的同时,中国金融货币体系也在经历巨大的变革,人民币在实现了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之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逐步地迈向国际化,人民币国际化的问题也被人们广泛关注。不可否认的是,人民币国际化之后会给我国带来诸多益处,但是,在国际金融货币体系并不稳定的今天,将人民币推向国际化是否会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这是需要我们密切关注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在IMF改革以及我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防范人民币在国际化进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从法律制度上保障人民币安全、渐进地走向国际化。
- 曾文革樊蕾
- 关键词:IMF改革人民币国际化法律对策
- 福岛核事故视角下的日本核应急法律制度析论被引量:2
- 2012年
- 日本福岛核事故对日本的核应急体系进行了一次严峻的考验,应急法制作为核应急的基石,保障核事故应急响应得以有序、高效的进行。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其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应急法制。同时日本也是一个核能大国,其核应急法制建设方面较为成熟,特点明显。然而,日本在福岛核事故的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不足,对中国核应急法制的构建和完善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 曾文革蒋世松
- 关键词:福岛核事故核应急法律制度
- 从碳排放权之争看我国在气候变化上的法律应对被引量:8
- 2012年
- 应对由温室气体引起的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在碳排放权的争执中,发达国家强调环境权,发展中国家强调发展权,对此,双方应该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我国应明确碳排放权的物权属性,构建我国碳排放交易机制,做好应对碳关税政策的准备,制订相关法律制度,倡导低碳生活。
- 曾文革彭菁菁
- 关键词:气候变化碳排放权发展权环境正义法律制度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农业园区风险投资的法律问题分析被引量:5
- 2011年
-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中国与东盟农业合作的发展十分迅猛,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参与到对中国-东盟农业园区的投资活动中。但在农业园区风险投资方面,由于区域性协定对风险投资监管合作的规定不明晰,国内法对风险投资的相关立法尚不完善,从而导致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农业园区的发展面临一定的局限性。为了保证中国-东盟农业合作的深入,海外投资自由化目标的实现,我国应当立足于合作双赢目标,在完善全球性和区域性协定的同时,增强国内立法的系统性与科学性,完善我国风险投资的运作和监管体系。从而有效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农业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 曾文革王怡
-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农业园区风险投资法律问题
- 我国特殊经济功能区法律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创新
- 特殊经济功能区是承担一定特殊经济功能的区域。现有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法律制度为我国特殊经济功能区提供较好制度支撑的同时,又存在统一立法缺位、权力配置随意、法律定位不明、主管机关多头等问题,必须构建以《特殊经济功能区法》为基础...
- 曾文革温融
- 文献传递
- 论国家级新区物流能力建设的法制保障
- 2013年
- 我国物流存在运行成本高、市场组织化程度低的不足,作为我国经济发展重要革新的国家级新区物流能力建设中对物流资源体系化、发挥物流能力功能并保持其稳定性过程中提出了迫切的法制需求,但国家授予的"先行先试"权性质不明、符合现代物流服务业发展的市场准入规则缺乏,现行物流制度体系紊乱造成的政府物流能力建设职能管制色彩过浓、公共服务角色缺位,以及新区物流制度地域性局限等法律阻碍因素困扰着新区的物流能力建设。新区必须以法律制度为手段,使物流能力建设复归于便利资源流动,善用"先行先试"权变通适用既有制度并进行物流能力建设制度创新,以实现市场与政府、区内与区外的良好互动关系。
- 曾文革肖峰
- 关键词:国家级新区
- 建设内陆扩大对外开放先行区的对策研究——以重庆“两江新区”为视角被引量:3
- 2011年
- 在西部大开发新的发展阶段,促进内陆开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按照"314"总体部署的政策指引,重庆作为对外开放深化改革的重要试验区,加快建设内陆扩大对外开放的先行区具有重要的改革发展意义。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通过抓住当前全球和国内产业格局深度调整的历史机遇,重庆应该加快对策研究提升城市对外开放度,为实现"314"总体部署奠定重要的前沿基础,并将对内陆开放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
- 曾文革廖明
- 关键词:先行区政府能力建设
- 构建中日韩自贸区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分析被引量:17
- 2012年
- 构建中日韩自贸区,必定要在农产品领域实现贸易自由化,其中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问题首当其冲。虽然中日韩已签署的双边自贸协定对三国间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日韩为保护国内脆弱的农业,大量运用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并在多边农业谈判中就关税削减、特殊保障措施的存废等问题的立场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这预示着上述问题将成为中日韩自贸区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的难点。因此,即将开启的中日韩自贸区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应当结合有益的国内外实践,恰当规划谈判议程,遵守非歧视性原则,灵活设定关税削减问题中的农产品准入范围、过渡期,规范适用农产品特殊保障措施,从而推动该谈判各项共识的早日达成,进而加快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进程。
- 曾文革陈晓芳
-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市场准入法律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