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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1JZD013)

作品数:22 被引量:111H指数:7
相关作者:陈松长周海锋欧扬史达肖洪泳更多>>
相关机构:湖南大学汉堡大学海德堡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文化科学政治法律语言文字更多>>

文献类型

  • 2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6篇历史地理
  • 2篇政治法律
  • 2篇文化科学
  • 2篇语言文字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6篇岳麓书院
  • 6篇书院
  • 4篇法律
  • 3篇睡虎地
  • 3篇秦汉
  • 2篇研读
  • 2篇睡虎地秦简
  • 2篇司法
  • 2篇诉讼
  • 2篇诉讼程序
  • 2篇秦代
  • 2篇竹简
  • 2篇律令
  • 2篇考论
  • 2篇划线
  • 2篇官吏
  • 2篇汉简
  • 2篇编联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诉讼

机构

  • 16篇湖南大学
  • 3篇汉堡大学
  • 1篇海德堡大学

作者

  • 9篇陈松长
  • 5篇周海锋
  • 2篇欧扬
  • 1篇肖洪泳
  • 1篇史达

传媒

  • 13篇湖南大学学报...
  • 5篇文物
  • 1篇中国史研究
  • 1篇中国文化研究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简帛

年份

  • 6篇2016
  • 6篇2015
  • 3篇2014
  • 6篇2013
  • 1篇2012
22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岳麓秦简中的几个令名小识被引量:12
2016年
岳麓秦简中出现了大量秦令,有些还是从未见于文献的令名,怎么解读这些令名,是我们始终绕不过去的问题,下面谨就本人的研究所及,试做一些探讨。
陈松长
关键词:文物研究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与岳麓书院秦简《为狱等状四种》的初步比较被引量:6
2013年
经过岳麓秦简《为狱等状四种》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的比较,发现《奏谳书》与《状四种》这两个案例集有很多相同的法律术语,而且刑罚等级及据此确定的加刑、减刑原则及诉讼程序基本一致。《奏谳书》中的三类案例也见于岳麓秦简《状四种》中:"疑罪"类;"乞鞫"类以及"上得微难狱者"类。可以说,虽然经过了朝代更迭,由秦朝所建立的司法机构大体上被汉朝予以采纳,在根本上没有大的改变。
劳武利李婧嵘
关键词:法律术语诉讼程序
岳麓秦简所见秦刑事诉讼程序的历史价值被引量:2
2013年
睡虎地秦简的出土,大大推动了秦律的相关研究。但秦刑事诉讼程序的实际运行,仍然缺少足够的史料佐证。岳麓书院藏秦简所见司法案例的发现,充分呈现出秦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样貌。其中刑事侦查的缜密,审讯与判决的分离,以及疑难案件的奏谳,无不透露出秦刑事诉讼程序的成熟与发达。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宏观发展历程来看,秦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定对中国后世所产生的历史影响是相当深远的,具有极其深厚的历史价值。
肖洪泳
关键词:刑事诉讼程序历史价值司法案例
岳麓秦简《为狱等状四种》新见的一枚漏简与案例六的编联被引量:3
2014年
岳麓秦简《为狱等状四种》新见的一枚漏简解析了案例六《暨过误失坐官案》的结构。这个案例中的"八劾"含有对其的两遍描述:第一遍比较具体的;第二遍比较简略的。新见简J15位于案例六的开头,包含对第一、二劾的具体描述。因此,整理者原来所建议的简序应当稍微修正为:J15-缺简-096-097-095-098-099-100。
史达
关键词:编联
《为狱等状四种》中的“吏议”与“邦亡”被引量:7
2014年
整理者认为《为狱等状四种》中"吏议"的主体为县吏,然县吏似无权参与案件的审判,而直接听命于郡守的都吏是有断狱和向廷尉奏谳的权力的,故"吏议"之主体当为都吏。一般认为"邦亡"指逃出国境,然从《癸、琐相移谋购案》可知秦人逃亡到南郡被定为"邦亡"罪,而案发时南郡早已划入秦版图之中,故知"邦亡"当为逃离秦故地,而非逃离国境。"邦亡"是一定历史时期内秦国特有的称谓,秦统一后该词未见于文献之中。
周海锋
岳麓秦简中的几个官名考略被引量:9
2015年
对岳麓秦简中出现的几个官名进行了考订和解析,对秦代官制研究作了新的诠释。
陈松长
关键词:官名
新出秦简礼俗考
2016年
屈肢葬是盛行于秦地的丧葬方式,这点已经得到田野考古的证明;岳麓秦简可从文献上证明这种丧葬方式的存在,且秦政府一直有意识地向关东地区推行之。岳麓秦简、里耶秦简中有数则关于祠庙设置及管理的材料,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秦政府对祭祀活动的重视。又里耶秦简中所见的祠先农、祠是传世文献所未见的祠祀门类,也是秦重视农业的一大体现。秦代对礼俗的重视反映其治国是礼、法并行而非惟法是从。
周海锋
关键词:屈肢葬
睡虎地秦简中的“将阳”小考被引量:9
2012年
通过岳麓秦简与睡虎地秦简的比较研究,发现睡虎地秦简中的"将阳"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游荡",而是秦汉时期一个特定的法律用语。"将阳"就是"将阳亡"的省称,它是相对于"邦亡"、"阑亡"而特定的一种犯罪程度最轻、处罚也最轻的一种逃亡。
陈松长
岳麓秦简《为狱等状四种》卷册一的编联——依据简背划线和简背反印字迹复原卷轴原貌被引量:2
2013年
岳麓书院藏秦简《为狱等状四种》的竹简背面上有两种现象:一、用刻刀或者墨笔划出的简背划线;二、简背反印字迹。以《状四种》卷册一为例,将论证对此两种现象的分析如何为复原卷册简序提供重要线索。竹简背面的分析不仅可以适用于科学考古发掘出土的竹简,而且也适用于来历不清的竹简。因为后者缺少在出土地点原来位置的信息,所以这两种简背现象的分析对复原后者简序更加有用。
史达李婧嵘
读《睡虎地秦墓竹简》札记被引量:1
2013年
《秦律十八种》里"不夏月"、"田舍"、"稍赏"、"襄"等字词解释及"隶臣妾老弱及不可诚仁者"的理解略作陈述:1."不夏月"之"不"当为衍文;2.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酉(酒)"一句的解释当为:居住在田舍中百姓不准卖酒或买酒;3."稍赏"应解释"逐渐偿还";4."隶臣妾老弱及不可诚仁者勿令"一句应当翻译为"年老体弱和不足信赖的隶臣妾,不要派出去传递文书。";5."别粲、糯之襄(酿),岁异积之,勿增积、以给客"一句应该翻译为:"将秈稻和糯稻中颗粒饱满的区别开来,每年单独贮积,不要使陈谷新谷层积在一起,以用来供给宾客。"
陈松长周海锋
关键词:睡虎地秦墓竹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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