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浙江省科技厅新苗人才计划(2012R408034)

作品数:2 被引量:16H指数:2
相关作者:谢澍更多>>
相关机构:浙江工商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浙江省科技厅新苗人才计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刑事
  • 2篇司法
  • 1篇刑事程序
  • 1篇刑事司法
  • 1篇刑事诉讼
  • 1篇证据裁判
  • 1篇实证
  • 1篇实证研究
  • 1篇司法改革
  • 1篇司法证明
  • 1篇送法下乡
  • 1篇诉讼
  • 1篇自由心证
  • 1篇逻辑
  • 1篇逻辑与
  • 1篇《送法下乡》
  • 1篇本土资源
  • 1篇裁判

机构

  • 2篇浙江工商大学

作者

  • 2篇谢澍

传媒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金陵法律评论

年份

  • 1篇2013
  • 1篇2012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刑事程序法治话语的中国解读——由《送法下乡》展开被引量:3
2012年
《送法下乡》中"刑民不分"的研究范式本身就存在局限性,忽视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本质区别;从"实用主义"出发以实然挑战应然的话语逻辑是十分危险的,拘泥于这种强调人治的传统文化结构中,几乎不可能探寻出程序法治的进路。对于刑事司法改革,我们应当保持开放的话语姿态,正视刑事诉讼的普适性价值追求,往返于中国问题与国际准则之间,进一步推动试点改革取代变法逻辑;从司法中发现问题,在学理中分析问题,再回到司法中解决问题,藉此构建中国语境的刑事程序法治话语。
谢澍
关键词:司法改革本土资源实证研究
刑事司法证明模式:样态、逻辑与转型被引量:14
2013年
我国刑事司法证明模式属于"新法定证明模式",强调证据链条形式上相互印证,遵循线形诉讼结构的单向思维,呈现"新整体主义证明"之端倪,可以概括为"以印证为中心的整体主义证明模式"。刑事司法证明模式与刑事诉讼模式存在共振关系,其生成逻辑未走出传统诉讼文化之窠臼,亦未能挣脱行政化与非专业化之束缚。借助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研究方法对刑事司法证明模式进行评价,可以在"活法"与"死法"间作出判断,在"公正"与"效率"间作出抉择。模式转型之际,需要保持开放的话语姿态,但也不必以域外为样本亦步亦趋,而应聚焦中国问题,建构"以证据裁判为主、自由心证为辅"的中国模式。
谢澍
关键词:刑事诉讼司法证明证据裁判自由心证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