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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12JK0006)

作品数:4 被引量:17H指数:2
相关作者:马宁周泽新更多>>
相关机构:西北政法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4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主题

  • 4篇保险
  • 2篇存款
  • 2篇存款保险
  • 1篇银行
  • 1篇银行破产
  • 1篇制权
  • 1篇损害赔偿
  • 1篇损害赔偿请求...
  • 1篇条款
  • 1篇赔偿
  • 1篇赔偿请求
  • 1篇赔偿请求权
  • 1篇破产
  • 1篇破产程序
  • 1篇破产管理
  • 1篇破产管理人
  • 1篇请求
  • 1篇请求权
  • 1篇权配置
  • 1篇协商

机构

  • 4篇西北政法大学
  • 1篇北京中医药大...

作者

  • 4篇马宁
  • 1篇周泽新

传媒

  • 1篇河北法学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法学家
  • 1篇保险研究

年份

  • 4篇2013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我国存款保险人的职能定位——兼论我国银行破产立法模式与破产程序控制权配置被引量:2
2013年
存款保险机构依其职权范围大小可分为保险理赔职能型、破产管理人职能型、银行救助职能型和监管者职能型。保险理赔职能是存款保险制度应有含义。鉴于我国银行破产宜采法院控制下的折衷模式,并考虑到存款保险制度能有效克服银行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的障碍,因而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应被赋予担当破产管理人职责。但鉴于作为救助职能赖以实施基础的接管程序在次贷危机中所暴露出的局限性,以及其制度功能可在相当程度上通过破产重整实现,特别是各国对"太大以至于不能倒闭"原则的废弃,加之国际经验昭示和制度构建初期的审慎态度使然,我国暂不宜赋予存款保险机构救助职责。并且为避免重复监管带来的无效率与高成本,也不宜赋予其监管职责。
马宁周泽新
关键词:存款保险银行破产破产管理人救助人
保险合同不公平条款规制的路径选择与框架建构——澳大利亚立法改革的经验与启示被引量:1
2013年
保险合同中不公平条款的广泛存在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必须对此加以有效规制。借鉴澳大利亚立法改革的经验,目前应在保险法中赋予保险消费者对合同条款公平性的司法审查请求权。但个别协商的条款与核心条款应被排除在审查范围之外。同时还可以在坚持既有免责条款说明义务履行方式的基础上,借鉴引入标准承保范围的规定。
马宁
关键词:保险合同不公平条款
论存款保险人责任履行:制度规范与框架建构被引量:3
2013年
存款保险人仅在保险事故业已发生,投保人等履行了通知协助义务,存款人已提出索赔,且不得停止支付事由后,方会向被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若立法赋予存款保险人越广泛的职权,则其对保险事故内涵的界定越宽泛,反之则较为狭窄。我国存款保险事故内涵可表述为投保金融机构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存款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时须遵循最低成本原则,其履行保险责任方式主要包括:给付保险赔偿金、公共资金援助、"好银行"与"坏银行"、购买与承受、设立过渡银行。存款保险人限制其应履行责任的途径主要包括限定存款保险金给付时间、给付数额,以及设定自负额。
马宁
关键词:存款保险保险责任保险事故
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与被保险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冲突被引量:12
2013年
当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存在保险范围外损失或自负额(率)时,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与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之间,会因第三人清偿能力不足而发生冲突。对此,在保险法理论与实务上,虽有禁止保险人在被保险人的损失得到完全赔偿前行使代位权的规则存在,但多数皆承认此两种权利的竟合,并在竞合时采取四种不同处理方法。在认可权利竞合的背景下,比例分配法更加符合风险分配原则。但该方法的适用以责任免除条款的存在为前提,并将间接免除保险人的责任,因而仅在保险合同对此种风险作出明确规定,且保险人履行了说明义务后方可适用。否则应适用被保险人优先受偿法。
马宁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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