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BZS009)
- 作品数:13 被引量:68H指数:5
- 相关作者:曹旅宁张俊民更多>>
- 相关机构: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文化科学更多>>
- 睡虎地秦简《编年记》性质探测
- 2009年
- 本文认为睡虎地十一号秦墓出土秦简《编年记》中从昭王元年到秦王政(始皇)十一年的大事当为墓主平日阅读的一种历史读物;这一段内关于喜及其家事的记载,和秦王政(始皇)十二年以后的私家记事及时事新闻当为墓主标注,以备遗忘,类似后世"记事珠"之类。因此,《编年记》不能算成喜的私家历史著述,而是当时通行历史读物的留存,并已得到新考古发现强有力的证明。
- 曹旅宁
- 关键词:睡虎地秦简历谱汉墓云梦秦简
- 睡虎地秦简《公车司马猎律》的律名问题被引量:2
- 2011年
- 台湾学者林清源先生2002年发表《睡虎地秦简标题格式析论》一文,从文献学的角度,探讨了睡虎地秦简标题格式扦格不合的部分内容,对睡虎地秦简的深入研究无疑具有推动作用。笔者注意到其中(六)《秦律杂抄》
- 曹旅宁
- 关键词:公行公路
- 玉门花海所出《晋律注》初步研究被引量:12
- 2010年
- 2002年6月甘肃玉门花海出土的《晋律注》是本世纪中国法制史资料上的重大发现,有利于了解晋律的真实面貌。本文结合传世文献和其他出土资料,探讨了《晋律注》的抄写年代、作者与篇目、捕律和诸侯律若干问题,据此探讨了诸侯律与八王之乱的关系、后魏律渊源以及河西律学是否包含有晋律的成分等问题,提出汉律、晋律与唐律之间有着明显的继承关系等一系列新看法。
- 曹旅宁张俊民
- 张家山336号汉墓《功令》的几个问题被引量:2
- 2012年
- 《文物》1992年第9期发表的《江陵张家山两座汉墓出土大批竹简》公布了张家山336号汉墓《功令》两枚竹简的照片,我们据此加以释文并根据发掘报告及整理者的叙述,初步探讨了《功令》的内容、制定背景,试图为了解汉初律令体制提供具体的例证。
- 曹旅宁
- 释“徒隶”兼论秦刑徒的身份及刑期问题被引量:10
- 2008年
- 里耶秦简中,徒隶指城旦舂、隶臣妾、鬼薪白粲,又能被政府所买卖,具有罪犯奴隶的性质。其刑期是终身的。而且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则有收人入以为隶臣妾的事例。这也说明隶臣妾具有的身份二元性,既是罪犯,又是官奴隶。
- 曹旅宁
- 关键词:刑期
- 释汉律“复兄弟、季父伯父之妻、御婢”兼论秦汉法律制度的演变
- 2008年
- 目次一、问题所在二、汉律对婚姻及继承关系的调整三、'烝'、'因'、'报'及其被禁止四、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复律》之推测及复原一、问题所在秦汉魏晋法律的演变,是中国法制史研究的重要内容。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出土,为这一问题的突破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材料。我们据此可以试图复原《汉律》的初始面貌,为研究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演变提供例证。我们注意到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杂律》:'复兄弟、孝(季)父柏(伯)父之妻、御婢,皆黥为城旦舂。
- 曹旅宁
- 关键词:法律律令汉律
- 睡虎地秦简《编年记》性质探测被引量:3
- 2010年
- 睡虎地十一号秦墓出土的秦简文献《编年记》,应当为墓主平日阅读的一种历史读物。至于其中的私家记事及秦王政(始皇)十一年以后的时事新闻,当为墓主标注,以备遗忘,类似后世的"记事珠"之类。因此,《编年记》不能算成喜的私家历史著述,而是当时通行历史读物的留存。这已得到新考古发现的强力证明。
- 曹旅宁
- 关键词:睡虎地秦简
- 薛允升《汉律辑存》稿本与汉律沿革
- 2013年
- 1973年,日本学者岛田正郎在台湾傅斯年图书馆发现《汉律辑存》稿本,并由日本学者堀毅整理,1982年由台湾鼎文书局排印。整理者堀毅提出该稿本与沈曾植的关联。一种比较合理的推测可能是薛氏年事已高,遂有将《汉律辑存》初稿交沈曾植进一步校改董理之事,沈氏提出意见,体现在新拟出的凡例中。此稿本的编排体例较同类著作优胜,与出土汉律简牍暗合。
- 曹旅宁
- 关键词:薛允升沈曾植
- 张家山336号汉墓《朝律》的几个问题被引量:5
- 2008年
- 1986年,荆州博物馆发掘了张家山336号汉墓,出土了大批竹简,其中有《朝律》一种。胡平生先生释读了其中若干简文,这是根据荆州博物馆陈列的照片做出的。张家山336号汉墓《朝律》对了解儒生参与汉初政治建设及汉初政治走向极有裨益。张家山336号汉墓《朝律》经历汉高祖、惠帝、吕后、文帝时三十余年的变化,与当时的政治现实密切关联,它还对了解汉初律的性质及篇目具有重要意义。
- 曹旅宁
- 《二年律令》与秦汉继承法被引量:19
- 2008年
- 根据《二年律令》的材料,秦代已有较完备的《置后律》。睡虎地秦简中的"后"字过去一直被理解为"后子"是片面的。"后"还有"继承人"之意。但《置后律》所规范的继承是一种身份继承即政治权利的继承,其次才是财产的继承。自江苏仪征胥浦101号汉墓出土先令券实物以后,学术界就有关中国古代是否存在遗嘱继承制度展开了讨论,其实,析产分家是古代财产继承的主要方式,《二年律令》中有"先令券书"的条文,可证"先令券书"只是家产析细见证而非遗嘱。
- 曹旅宁
- 关键词:《二年律令》后子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