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BZS007)
- 作品数:12 被引量:57H指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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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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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末政治风暴与“处士”的文化表现被引量:3
- 2012年
- 汉末社会的激烈动荡中,处士作为"党人"的对照,在历史记忆中保留了鲜明的文化形象。这一情形,可以看作儒学群体分流的迹象之一。与激进的"党人"不同,"处士"对政治取全面回避的态度,坚守平民立场,以纯正的在野方式始终保持和执政者的距离,始终不与当权者合作,不为最高执政集团服务,表现出"崛然独立"的风格。历史文献称他们彻底的"独立"意识的表现为"绝迹"。他们与"党锢之祸"受害者形成鲜明对比的消极倾向,研究者也有探索其心理背景的必要。后世对汉末"处士"的评价各有褒贬,亦表现出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人等、不同文化倾向的差异。
- 王子今
- 关键词:汉末党人处士
- 东汉“小侯”考绎
- 2010年
- 汉代文献所见'小侯'称谓,有不同的含义。在对先秦历史的记述中,往往指权势低微的诸侯。西汉时期封地狭陋、控制户口有限的诸侯也称作'小侯'。东汉则专指幼小的贵戚子弟。其身份是否确定是'侯',有不同的解说。此后正史中'小侯'称谓仅《明史》一见,亦指地位较低的功臣侯。可以说,'小侯'是具有特定时代特征的称谓。通过对东汉'小侯'身份的讨论,或许可以发现反映当时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某些信息,值得研究者关注。
- 王子今
- 关键词:正史身份子弟幼小户口
- 汉代“亡人”“流民”动向与江南地区的经济文化进步被引量:10
- 2007年
- 汉代"亡人"的存在背离"编户齐民"理想社会组织秩序。作为行政管理者难以控制而实际上长期存在的社会人群,"亡人"的活动往往促成了生产技术和文化礼俗的自然传播。"亡人"的数量和流向,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若形成规模,也可能导致"流民"运动。分析汉代江南地区经济文化进步的原因,不应当忽视"亡人"和"流民"的积极的推动力。
- 王子今
- 关键词:汉代流民
- 汉代宫廷的“小儿官”
- 2010年
- 题东汉学者卫宏撰《汉旧仪》卷上说到"小儿官"职任。"小儿官"是内廷近侍身份,有"持兵""侍宿"的责任。在特定情況下,可和帝王保持极其亲近的关系。作为能够提供反映当时内廷制度以及未成年人生活情状的信息,"小儿官"应当为官制史、宫廷史和未成年人生活史研究者关注。"少为侍中"史例,值得讨论"小儿官"时重视。有些被史家归于"佞幸"者的事迹,亦符合有关"小儿官"的记述。"小儿官"作为特殊的历史角色,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汉代宫廷生活的复杂情状。而对于汉代一些特殊的未成年人的生活情状和政治责任,也能够得以说明。
- 王子今
- 关键词:未成年人汉代宫廷
- 论秦汉“魁”及相关称谓被引量:1
- 2011年
- 社会称谓是社会等级和社会身份的标号。其形成和演变,是当时社会生活情状的反映,也往往可以看作社会结构的标志和社会意识的体现。秦汉时期社会称谓中,'魁'有首长、领袖的意义。亦多用于称异族、下众头领而具有鄙薄意味。'魁'字原义谓高大有力。相关称谓'魁帅'、'魁率'等,从特定层面反映了秦汉社会历史的风貌。秦汉时期'魁'及相关称谓,可以作为社会史考察的有价值的标本。相关讨论,当有益于深化对秦汉社会结构和生活场景的认识。
- 王子今吕宗力
- 关键词:标号社会
- 秦汉时期的“太上皇”被引量:4
- 2009年
- "太上皇"称谓体现了帝制时代最高权力集团中特殊的亲族关系,其最初发生与"皇帝"同时。"太上皇"和"皇帝"之间的帝位传递与帝权继承,历史上有过复杂的情形。以称"太上皇"为标志的最高执政者生前的权力转让虽然在秦汉时期没有直接发生,但先秦时期类似的历史记忆以及汉代皇帝向异姓出让国家管理权力的情形,很可能于深层的潜意识影响着帝王晚年的心态。另外,兴起于社会下层的武装暴动集团以反政府为旗帜,却并不否定皇权。所谓"妖贼"自称"太上皇帝"的史例,也值得政治史研究者、文化史研究者以及社会思想史研究者予以关注。
- 王子今李禹阶
- 关键词:太上皇皇帝制度
- 居延简文“临淮海贼”考被引量:9
- 2011年
- 居延汉简33.8中出现"海贼"称谓,又记有"临淮"、"乐浪"、"辽东"郡名。这枚记载东方沿海地区军事行政事务公文的汉简在西北边塞发现,值得关注。就"海贼"称谓而言,居延汉简的这则资料可能早于文献记录,其年代至迟应在汉明帝永平十三年(公元70年)之前,提供了有关"海贼"活动年代最早的明确的历史文化信息。
- 王子今
- 关键词:居延汉简汉代
- 秦汉“酒徒”散论被引量:5
- 2010年
- "酒徒"称谓可能最初出现于战国阶段,而秦汉时期以"酒徒"自称者曾经有突出的历史表现。如《史记》卷九七《郦生陆贾列传》记述"高阳酒徒"郦食其故事最为著名。《汉书》记述郦食其自称"狂生"。所谓"狂生",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视作《史记》"酒徒"的一种解说。司马迁笔下记录的酒宴场面,可见反映"酒徒"生活的具体情状。秦汉时期"酒徒"的社会形象,似乎并不光彩。《论衡》说"酒徒非圣人",《潜夫论》亦批评"酒徒无行之人"。《后汉书》卷六五《皇甫规传》可见"宿猾、酒徒、戏客"并列,"酒徒"身份与"不义""不轨"行为相联系。孔融有关"郦生以高阳酒徒,著功于汉"的说法,则提示了汉末又一次面临乱世时,开明士人对"酒徒"评价的微妙变化。而魏晋之际名士好酒风习一时盛行,或许也可以理解为这样的历史文化脉流的延续。
- 王子今
- 关键词:秦汉酒徒酒史酒文化
- 战国秦汉“酒人”略说被引量:3
- 2011年
- 战国秦汉时期制酒的人和追求"酤""利"卖酒的人都可以称作"酒人"。社会称谓中通常使用的"酒人"指代以酒业为经营内容的人士。"酒人"称谓的出现,体现了当时酒在日常饮食生活、社会交往形式中的地位,以及酒的生产工艺的专业化程度。认识战国秦汉时期的"酒人"身份,亦可了解"酒"作用于社会关系的意义,从而深化对战国秦汉历史文化的认识。
- 王子今
- 关键词:战国秦汉酒人社会关系
- 走马楼竹简“小口”考绎被引量:8
- 2008年
- 走马楼竹简所见"小口"称谓,透露出一些反映三国时期赋税史、财政史乃至社会生活史的新信息,对于认识古代未成年人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也是有益的。"小口"一语见于《魏志》管辂故事,可知"小口"是当时通行称谓。"大小口有差"的制度,在战国秦汉已经出现,历朝有所继承。由于资料所限,目前尚无法确知走马楼竹简"小口"与"大口"的年龄界定。或许可以通过走马楼竹简所见"小女"的年龄分析,获得一点参考信息。当时"小女"与"大女"的年龄界点应当在十五岁左右,如果我们推想"小口"与"大口"的界定也是如此,或许不会有大的差误。这一情形,当是继承了汉代社会关于不同年龄段人群有不同社会责任和社会权利的观念。
- 王子今
- 关键词: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