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1BTY014)
- 作品数:10 被引量:175H指数:7
- 相关作者:于善旭马法超汤卫东阎成栋张东波更多>>
- 相关机构:天津体育学院中央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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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文化科学政治法律更多>>
- 体育专有技术及其法律保护被引量:3
- 2007年
- 首先分析了“体育专有技术”的涵义,然后研究了体育专有技术的法律性质和特点,认为体育专有技术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也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具有先进性和智慧性、秘密性、保密性、无期限性、无地域性、实用性和非专利性等特点。继而对体育专有技术的客体做了详细研究,指出了现行法律对体育专有技术的保护依据,最后提出完善现有立法、完善针对内部人员侵害体育专有技术的法律保护、规范转让行为、制定专有技术方面的专门法规和提高私力救济的意识和能力等加强体育专有技术法律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 马法超于善旭
- 关键词:体育法律保护
- 论体育标志权的实现与救济被引量:17
- 2002年
- 为实现体育标志的价值 ,从分析体育标志权的市场交易过程入手 ,探讨了体育标志权的许可使用方式及其合同的主要内容。提出为体育标志权的实现而必须加强对体育标志侵权的法律救济 ,研究了体育标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侵权主体。
- 马法超于善旭
- 关键词:体育标志权利实现侵权救济归责原则法律责任
- 体育赛事转播权法律性质研究被引量:54
- 2008年
- 解释了体育赛事转播权的含义,认为赛事转播权中的"转播",不仅仅是字面意思的"转播",还有"直播"的含义。研究了体育赛事与作品的关系,认为实然意义上的一般体育竞赛项目不是作品,特殊的体育竞赛项目可以视为作品;应然意义上的一般体育竞赛项目也不是作品,但一些特殊的体育竞赛项目有成为作品的可能性。在总结他人观点的基础上分析认为。在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不属于表演者权,但有成为表演者权的可能;它不属于广播电视组织权,是与广播电视组织权截然不同的两类权利;它也不属于物权,非物质性就决定了其权利性质不同于物权;它应看作是一种广义的合同权,一种不属于债权的合同权。
- 马法超
- 关键词:体育赛事转播权财产权
- 体育非专利技术的法律保护被引量:7
- 2005年
- 体育运动中大量运用的是进入公有领域不能申请专利的技术。其主要客体有关键技术动作、成套技术动作、运动竞赛战术、运动员选材、训练管理、运动创伤的防止和疲劳恢复、运动测试统计、运动营养、运动治疗、体育项目发明、竞赛裁判规则、运动会编排、反不正当竞争等。体育非专利技术是体育工作者公开的智力劳动成果,具备智力劳动成果的新颖性、先进性、实用性等法律特征,属于体育工作者的无形资产。体育非专利技术在首次使用前的创新阶段,应按秘密技术保护,在公开使用后效果明显,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应享有一定的精神权利。
- 张厚福张东波王文初李石光张春燕
- 关键词:体育法非专利技术法律保护客体
- 体育标志与体育标志权初探被引量:32
- 2001年
- 随着我国体育产业的逐步发展 ,体育标志等无形资产的重要价值被日益凸现出来 ,并随之产生了对体育标志和体育标志权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迫切需要。以能够进入市场并获得经济收益的体育标志为研究对象 ,从法学的视角探讨了它的价值基础 ,明确了体育标志权的知识产权属性 。
- 于善旭马法超
- 关键词:体育标志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体育法学
- 体育竞赛表演的作品属性研究被引量:32
- 2004年
- 体育竞赛表演中部分项目与戏剧、舞蹈、杂技等著作权客体相似,完全可以成为作品并受《著作权法》保护。但是,《著作权法》没有明确体育竞赛表演可以成为作品,诸多法学观点也予以否认。建议扩大《著作权法》的作品范围,承认体育竞赛表演也是作品。
- 汤卫东于善旭
- 关键词:体育竞赛表演著作权体育法学
- 体育无形资产、体育知识产权和体育无形财产权关系辨析被引量:25
- 2008年
- 体育无形资产、体育知识产权和体育无形财产权是3个联系紧密而含义略有差别的概念,在对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和无形财产权做出基本界定的基础上,专门分析体育无形资产和体育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内容,对体育无形资产、体育知识产权和体育无形财产权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研究认为,体育无形资产以知识产权为主要表现形式,也有部分内容不属于体育知识产权的范畴;大部分体育知识产权可以认定为体育无形资产,也有部分内容不是现实的体育无形资产;体育无形资产与体育无形财产权的关系也是大部分内容相互交叉,相互包含;体育无形财产权可以认为是体育知识产权的上位概念,两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 马法超于善旭
- 关键词:体育无形资产知识产权无形财产权
- 体育市场中运动技能的法律保护被引量:7
- 2005年
- 体育市场的发展为运动技能成为商品提供了前提条件。运动技能作为劳动力商品进行交易,应以劳动法为依据。同时,因运动技能习得、价值实现的特殊性,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发展相应的法律制度加以保护。针对当前运动技能作为商品在使用环节上所存在的法律保护空缺,对运用著作权和“公开权”制度加以规范问题进行探讨。
- 于善旭闫成栋
- 关键词:体育无形资产体育法制著作权公开权
- 运动员形象权及其法律保护被引量:13
- 2008年
- "形象权"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的概念。从"刘翔诉《精品购物指南》案"说起,引出形象权的概念,介绍运动员形象权价值实现的基础和方式,并研究了现行法律对运动员形象权的保护以及保护的不足之处,最后提出运动员形象权保护的几点建议。
- 马法超于善旭
- 关键词:运动员形象权法律保护
- 加强体育无形资产法律保护的意义和对策被引量:9
- 2008年
- 为体育无形资产设立全面而牢固的法律保障,是市场经济、知识经济条件下和依法治国、依法治体进程中推进体育无形资产和体育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于扩大体育领域的劳动保护、优化体育资源的配置、实现各方体育利益的协调平衡、构建公平有序的体育市场格局、促进和谐体育与和谐社会的建设等,无不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应从多方面采取积极能动的法制工作对策,系统加强和努力实现对体育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
- 于善旭马法超阎成栋
- 关键词:体育无形资产法律保护体育产业体育法制体育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