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163039)
- 作品数:25 被引量:65H指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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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领域:水利工程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科学更多>>
- 塔里木河流域绿洲维持恢复生态水权需求计量研究被引量:9
- 2014年
- 塔里木河流域绿洲生态环境恢复的生态用水保障问题主要源于绿洲维持恢复生态水权界定模糊与缺少计量和分配。为此,从理论上对绿洲维持恢复生态水权进行了内涵界定,确定了其计量的依据与内容以及计量方法与模型,并计算了绿洲维持恢复生态水权需求。
- 韩桂兰孙建光
- 关键词:塔里木河流域干旱区绿洲
- 塔里木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研究被引量:4
- 2017年
- 缺少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不仅制约农业用水的交易与高效配置,而且影响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制度创新、绿洲经济转型与三农问题解决;为此,首先从理论上界定了塔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内涵,确定了其的分配方法与模型;然后计算了塔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结果表明: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不仅能诱发塔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制度变迁,而且将促进流域生态环境改善、绿洲经济转型与三农问题解决。塔河流域2015、2020和2030年可转让农用分配呈增长趋势,且以源流分配为主导;但是,分配去向以绿洲生态水权的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为主,新增工业水权的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较低,新增生活水权的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很低。这成为未来塔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方案确定的依据。
- 孙建光韩桂兰
- 关键词: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分配
- 塔里木河流域输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研究被引量:2
- 2015年
- 缺少输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内涵界定及其供给计量制约了塔里木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与绿洲生态环境维持和恢复,影响流域农用水权制度创新、节水型社会建设和绿洲经济转型;为此,从理论上,对流域输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进行内涵界定,并确定了其供给的计量依据、计量内容和计量方法与模型,计算了输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主要结果如下:1塔里木河流域输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主体为农业用水户,其所有权、交易权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明确界定,成为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权责保障;而且,输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计量是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基础。2塔里木河流域田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主要在源流,尤其是在叶尔羌河流域。而且,在输水节水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中,渠系防渗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占主导。未来塔河流域输水节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具有较大潜力,且从2015到2030年呈增长趋势,这成为进一步决定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依据。
- 孙建光韩桂兰
- 关键词:塔里木河流域
- 塔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生态水权分配调整研究
- 2020年
- 可转让农用水权向生态水权分配,有助于塔河流域绿洲生态水权纳入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保障绿洲生态水权分配,促进绿洲生态环境维持和恢复;为此,从理论上界定塔河流域基于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生态水权分配调整的内涵,确定调整内容、方法和模型,计算绿洲生态水权分配调整。研究结果表明:①塔河流域基于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绿洲生态水权分配调整以源流为主,干流只有上游需要绿洲生态水权分配调整;其中,叶尔羌河流域绿洲生态水权分配调整最高,并且干流中游和下游不需生态水权分配调整。②较已有研究的绿洲生态水权分配,塔河流域基于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绿洲生态水权分配调整,能够降低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中的绿洲生态水权分配,提高生态水权保障能力。③塔河流域最低和适宜绿洲维持生态水权分配调整降低绿洲生态水权分配分别大于最低和适宜绿洲维持恢复生态水权分配调整,最低绿洲维持和维持恢复生态水权分配调整降低分别大于适宜绿洲维持和维持恢复生态水权分配调整。④塔河流域干流绿洲生态水权分配调整降低的绿洲生态水权分配大于源流;而且,2030年绿洲生态水权分配调整降低大于2020年,2015年绿洲生态水权分配调整降低最小。这将成为塔河流域绿洲生态水权分配方案确定的参考依据。
- 孙建光韩桂兰
- 关键词:塔里木河流域
- 塔里木河流域绿洲生态水权流域分配调整研究被引量:4
- 2016年
- 塔里木河流域没有绿洲生态水权流域分配调整,无法保证干流生态水权主体权责与客体分配,导致干流绿洲生态用水被挤占,生态环境退化。为此,界定了绿洲生态水权流域分配调整的内涵,确定了其计量方法和模型,并在此基础上对塔河流域绿洲生态水权流域分配调整进行了计量。结果表明:塔河流域绿洲生态水权流域分配调整,能落实干流绿洲生态水权主体权责和客体分配。绿洲生态水权流域分配调整使源流绿洲生态水权的流域分配增加,干流减少;年内分配主要在3~5月和6~9月,其中,适宜绿洲生态水权流域分配调整与绿洲维持恢复生态水权流域分配调整较高;叶尔羌河流域分配调整增加最多,干流中下游减少最多。这可作为未来塔河流域绿洲生态水权流域分配调整的参考依据。
- 韩桂兰孙建光
- 关键词:塔里木河流域
- 塔河流域种植结构调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研究
- 2016年
- 种植结构调整不仅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内容,而且是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的重要来源,决定着塔里木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在种植结构调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内涵界定与计量依据、内容和模型确定基础上,分析研究表明:种植结构调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主体为农业用水户,其所有权、交易权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明确界定,成为种植结构调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权责保障;塔里木河流域未来种植结构调整的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具有很大潜力且呈增长趋势,主要体现在源流的阿克苏河流域与叶尔羌河流域。
- 孙建光韩桂兰
- 关键词:节水塔里木河流域
- 环境规制对我国工业绿色转型的空间效应
- 2022年
- 环境规制作为生态保护的有效手段,对实现工业绿色转型具有重要作用。基于2005—2020年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利用SDM模型分析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空间效应,结果表明,我国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转型的影响呈“U”形态势,但是二者之间的空间溢出效应存在倒“U”形关系;其他变量如产业结构、绿色金融有利于工业绿色转型,但是技术创新不利于工业绿色转型。
- 索荟荟韩桂兰
- 关键词:环境规制
- 乌鲁木齐市水资源供需优化决策的系统动力学仿真被引量:1
- 2014年
- 随着干旱区城市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复合系统的矛盾日趋恶化,水资源配置倍受重视,系统性也成为决策的重要原则。以乌鲁木齐市为例,基于我国干旱区城市水资源供需系统反馈机制,建立系统动力学模型,设定5种方案模拟水资源供需变化。结果表明,中高速经济增长下,产业结构升级不能保证用水结构优化,城市规模增长驱动水资源供需差额和废污水排放增加;保持城市经济和人口低速发展,并调整产业结构、加强节水和水利投资改善力度,引入水源可在2020年实现0.165×108 m3水资源富余,2030年人均GDP增加到17.26万元,城镇化率达到98.03%,废污水排放量为3.03×108 m3。
- 姬卿伟孙建光
- 关键词:系统动力学仿真
- 塔里木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及其供给计量研究被引量:3
- 2016年
- 缺少可转让农用水权及其供给计量不仅制约了塔里木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与绿洲生态环境维持和恢复,也影响了绿洲经济转型和流域三农问题的解决。为此,从理论上对可转让农用水权及其供给进行内涵界定,确定了其供给的计量依据与内容和计量方法与模型,进一步计算了可转让农用水权供给,通过比对结果和实证分析,为塔里木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及其供给计量提出合理化建议。
- 韩桂兰
- 关键词:塔里木河流域干旱区绿洲
- 塔里木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制度变迁研究被引量:6
- 2016年
- 缺少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制度不仅制约了塔里木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与绿洲生态环境维持和恢复,也影响了绿洲经济转型和流域三农问题的解决;为此,在塔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制度现状与变化分析和农用水权分配制度存在问题与其影响因素分析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制度变迁的诱导因素,确定和选择了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制度变迁的方式,探讨了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制度变迁的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而且,重点探讨了塔河流域未来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制度变迁的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这成为未来塔河流域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的重要制度保障与未来可转让农用水权分配制度建设的基础。
- 孙建光韩桂兰
- 关键词:塔里木河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