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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08JJD820171)

作品数:11 被引量:76H指数:4
相关作者:高圣平赵萃萃王立争齐恩平陈文学更多>>
相关机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主题

  • 4篇有权
  • 4篇所有权
  • 3篇物权
  • 3篇效力
  • 2篇担保
  • 2篇抵押
  • 2篇动产
  • 2篇要件
  • 2篇土地承包经营
  • 2篇土地承包经营...
  • 2篇经营权
  • 2篇承包经营权
  • 2篇ESTATE
  • 1篇担保物
  • 1篇担保物权
  • 1篇登记
  • 1篇登记要件主义
  • 1篇登记制
  • 1篇登记制度
  • 1篇抵押权

机构

  • 4篇北京航空航天...
  • 3篇山东大学
  • 3篇中国人民大学
  • 2篇天津商业大学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山东师范大学
  • 1篇斯坦福大学

作者

  • 3篇赵萃萃
  • 3篇高圣平
  • 2篇齐恩平
  • 2篇王立争
  • 2篇陈文学
  • 1篇严之
  • 1篇吴春岐
  • 1篇刘保玉

传媒

  • 2篇东岳论丛
  • 1篇求索
  • 1篇法学
  • 1篇农村经济
  • 1篇比较法研究
  • 1篇烟台大学学报...
  • 1篇南京农业大学...
  • 1篇西南民族大学...
  • 1篇山东师范大学...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年份

  • 1篇2018
  • 2篇2012
  • 1篇2011
  • 5篇2010
  • 2篇2009
1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一地数包”的效力规则重构——兼评法释[2005]6号第20条被引量:1
2010年
法释[2005]6号第20条对"四荒"土地之上的"一地数包"问题规定了相应的效力规则。但该规则忽略了恶意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误用了民法的占有原则,违背了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法理。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取得方式上实行的是登记要件主义,以此为出发点,可以将"一地数包"区分为承包方均已经登记、均未登记、有的登记有的未登记等几种情况,分别构建不同的法律规则。
王立争齐恩平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要件主义
所有权与地产权被引量:9
2011年
一、土地法比较研究的空白及原因 土地法并不是比较法领域的热门话题。确实,在所有与普通法和大陆法比较相关的私法领域,它是最容易被忽视的。这显然在普通法方面体现得更为明显,因为我们至少还可以找到一小部分与信托和普通法相关的欧陆文献,但论及大陆法,除了少数英国罗马法学者的工作之外,普通法学者基本无从得知。
约翰.亨利.梅利曼赵萃萃
关键词:地产权所有权普通法土地法大陆法罗马法
两大法系财产法理念探究——所有权与Estate被引量:4
2012年
绝对所有权和双重所有权并非两大法系财产法的核心区别。两大法系的核心区别不是所有权的内涵不同而是对应概念及理念根本不同。两大法系财产法一为所有权法,一为the Law of Estate,所有权与Estate制度及理念的不同才是两大法系区别的根本。二者没有高低优劣也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只是不同历史背景下遭遇了不同路径,各有优缺利弊。
赵萃萃
关键词:财产法所有权ESTATE
买卖型担保的性质和效力研究被引量:1
2018年
在禁止流押、流质的背景下,学者对买卖型担保的解释路径进行了诸多尝试,但并未形成共识,对各种路径进行梳理及分析实属必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买卖型担保合同仅具有债权效力,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通过买卖合同实现债权担保。债权人所获得的所有权是担保性所有权,因此在所有权变更登记后,得就该担保标的优先受偿。基于买卖合同而履行的房屋备案登记行为或预告登记行为等合同公示方式,虽未使买卖型担保具有物权效力,却已使合同具有了对世性,在功能上为主债务届清偿期后债权人就房屋优先受偿提供了保障。
庄晨曦
关键词:公示方式
纳税担保登记制度研究被引量:1
2010年
纳税担保权为担保税法上的金钱给付义务的履行而设,为确保其成立或其优先顺位,自应有公示的必要,公示方法之一即为登记。无论对纳税担保的性质采取哪种观点,纳税担保权均可在一般民事登记簿上登记,但相应税务机关应尽相应审查义务,以防担保欺诈。
陈文学高圣平
关键词:形式审查
房地单独抵押、房地分别抵押的效力——以《物权法》第182条为分析对象被引量:17
2012年
在房地一致原则之下,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一并抵押,但房地单独抵押、房地分别抵押时,并不能仅因违反这一原则而被认定无效。房地单独抵押时,抵押权人就未抵押财产取得法定抵押权;约定抵押权和法定抵押权构成共同抵押,共同担保主债务的履行。房地分别抵押时,各抵押权人仅就其设定抵押权的财产享有抵押权,就其未设定抵押权的财产不享有法定抵押权,但在实现抵押权时,应依《物权法》第146、147条的规定,就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变价,各抵押权人仅就其享有抵押权的抵押财产所占变价款中的比例优先受偿。
高圣平严之
关键词:法定抵押权法律拟制
试论最高额动产抵押融资中的登记制度被引量:2
2010年
最高额动产抵押融资是目前各商业银行广泛采用的担保模式,但相关配套登记规则的缺失已经成为这一模式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依体系解释,最高额动产抵押的公示方法为登记,而且登记是最高额动产抵押权设立的对抗要件。最高额动产抵押权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债权,不以基于一定的基础关系所发生者为限,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现在和将来一切债权均可作为担保债权。最高额动产抵押设立登记中无须登记"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但必须登记"最高债权限额",可以登记"债权确定期间"。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时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被担保的具体债权的发生、变更等无需办理登记。最高额动产抵押权确定之时应当办理确定登记,但是否办理确定登记并不影响确定的效力。
陈文学高圣平
关键词:登记制度担保
论英美法信托的特质被引量:2
2010年
解析英美法信托时,"双重所有权"根本就是分散注意力的干扰线。用大陆法的"所有权"去阐释英美法信托本身就是偷换概念,自设圈套。信托作为现代英美财产法的核心组成,以Estate理念为基础,从Uses发展而来,依托于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双重救济体系,是英美法土壤上特有的产物。脱离英美财产法estate理念的信托只是徒有其名。
赵萃萃
关键词:信托所有权ESTATE
论我国农村不动产物权制度的完善空间被引量:5
2010年
我国农村不动产物权制度存在广泛的完善空间。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方面,主要是完善"四荒"土地上发生"一地数包"时的效力规则;在农村房屋所有权制度方面,主要是确立房屋买卖的登记对抗主义模式;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方面,主要是认可其时效取得的方式。
王立争齐恩平
关键词: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
留置权成立要件规定中的三个争议问题解析被引量:31
2009年
债权人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不必限于债务人所有,非属于债务人所有的动产上亦可成立留置权且无须以债权人"善意"为条件;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定,较之"牵连关系"的界定更为准确和妥当,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之规定是否妥当则值得商榷,不如理解或表述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刘保玉
关键词:留置权担保物权成立要件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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