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CLS2001)
- 作品数:3 被引量:3H指数:1
- 相关作者:马波郝建设陈江森更多>>
- 相关机构:福州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辽宁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茂名市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司法三段论小前提的建构及其价值判断被引量:3
- 2013年
- 司法三段论的小前提是案件的法律事实。小前提的建构即是法律事实的形成过程。这个过程要完成两个转换:一是由生活事实向案件事实的转换;一是由案件事实向法律事实的转换。"两个转换"不是单一进行的,而是同步进行的。涵摄是法律事实形成的关键环节,它是连接案件事实与法律构成要件的桥梁。通过涵摄,事实向规范拉近,规范向事实拉近。进而判断案件事实与规范构成要件相互符合性的程度。如果二者一致或基本一致,则法律事实得到确认,即一个与法律规范相适应的、符合确定法效果的三段论要求的小前提得以形成。在这个过程中,价值判断是极为重要的因素。
- 郝建设
- 关键词:法律事实涵摄
-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立法问题研究
- 2013年
- 当前,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立法资源需求与供给严重失衡,依据综合实验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本文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创新性、环境保护"硬法"与"软法"两种立法资源供给问题进行了探讨,重点对建立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制度、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制度、强化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区域协同保护等制度创新予以了详解,这对综合实验区的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 马波许翰文
- 关键词: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
-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因其独特的生态环境和发展定位,在开发开放的过程中必须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为诉求,注重环境保护及其法制保障。通过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现状、生态环境保护的描述,重点探析综合实验区法制保障资源、...
- 马波陈江森
- 关键词: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法制保障
- 文献传递
- 论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 2012年
-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因其独特的生态环境和发展定位,在开发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的诉求,注重环境保护的法治保障。文章以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发展为核心,通过借鉴其他地区环境保护的相关立法、制度和经验,充分运用实验区先行先试的改革权限,进行相关立法和制度创新,提出若干新制度的构建建议,以期通过供给创新型法律制度,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环境保护提供有效制度供给,为建设生态平潭、绿色平潭和两岸合作建设的典范提供法制保障。
- 马波陈江森
- 关键词: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