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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校基金(09SZYZJ06)

作品数:2 被引量:2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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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样式
  • 1篇中国法
  • 1篇人性
  • 1篇自然人性
  • 1篇宗教
  • 1篇宗教性
  • 1篇罗马法
  • 1篇民族性
  • 1篇教育
  • 1篇官学
  • 1篇国法
  • 1篇法学
  • 1篇法学教育
  • 1篇法意

机构

  • 2篇西南民族大学

作者

  • 2篇杜文忠

传媒

  • 2篇西南民族大学...

年份

  • 1篇2011
  • 1篇2010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王官学”与中国古代法学样式及法学教育被引量:1
2011年
中国古代文化教育起源"王"的义理化,经历了周及其以前"学在官府"、春秋时期"学在民间"、秦朝"以吏为师",到汉唐以后的注疏律学,这一发展过程。尽管有士族门第教育的兴起,但是这只是教育形式,教育的内容仍然是注疏经学,是官学解释学。法律教育不过是注疏律学,而被经学所覆盖,不能真正成为有自己独立概念系统的学问,无以形成专门独立的法律家阶层,由此法学没有在思想上突破官方经学的藩篱,则难以形成对法律进行西方式的独立法理性发展。
杜文忠
关键词:法学教育
民族性与宗教性:“中国法”不同于罗马法之法意被引量:1
2010年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中国法"于现世之法学意义,不在于她的制度,而在于她的精神,她基于自然人性的"王道"与"王法",体现了对人和人关系的平等和尊重,这于今天作为国家立法的"帝王准则"亦不为过;她的化外主义的道德普世性与法律的多元性以及阴阳结合的"礼刑文化",赋予人类秩序和法律秩序以辩证的生动形态,不断适应了人类社会于人际、国家、民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她所具有实践理性与超越神圣的内在结合的正义观,体现了对人类的制度建构活动中所应当具有的对自然的敬畏和对人本身生物性的合理安排,同时也反映了法律所需要的超越神圣性。"中国法"的这些具有普适性的精神特质正是她不同于"罗马法"之处,也是她在世界诸法系中为人类做出的独特法学贡献。
杜文忠
关键词:民族性宗教性罗马法自然人性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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