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 作品数:403 被引量:640H指数:10
- 相关作者:罗本琦张洪波檀传杰徐小稳郑柏琼更多>>
- 相关机构: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哲学宗教经济管理更多>>
- 论毛泽东与王明“左”倾路线的斗争精神
- 2010年
- 文章在阐述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在非常艰难的历史条件下,与党内以王明为首的"左"倾错误路线斗争情况的同时,分析了毛泽东的斗争精神及其显著特点、形成的内在动力及对中国革命命运的影响。进而指出研究和学习毛泽东的斗争精神,无论是对总结历史还是面对现实及展望未来,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 董长贵
- 关键词:毛泽东
- 从“三执政”角度看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作为被引量:4
- 2009年
- 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应该而且可以大有作为。从科学执政角度看,政府应该树立正确政绩观,完善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生态教育,让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从民主执政角度看,政府要做到决策民主化,信息公开化,积极引导公众参与;从依法执政角度看,政府要加快环境法制建设进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 余精华
- 关键词:生态文明政府作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 新农村建设的价值评判标准
- 2008年
-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体现着中国社会发展特别是农村社会发展的价值诉求,因此需要对之进行价值评判。其价值评判标准体系由生产力标准、公正标准、公德标准、环境友好标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标准组成,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标准为总纲。
- 檀传杰
-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 论和谐文化的基本特征被引量:4
- 2008年
- 和谐文化是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理念与和谐精神,具有多样性与主导性相统一、民族性与世界性相统一、传统性与时代性相统一、科学性与人文性相统一等基本特征。在文化建设过程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建设和谐文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 黄海东
- 关键词:和谐社会和谐文化
- 公民道德建设中的法律作用被引量:2
- 2009年
- 公民道德建设是提高民族素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基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抓不懈。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我们应将公民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相结合,发挥法律普遍性、明确性、强制裁性的优势,在新形势下加大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力度,促进、保障公民道德建设健康发展,从而将公民道德建设推向新的更高的水平。
- 王翠萍
- 关键词:公民道德建设法制建设
- 勃列日涅夫的发达社会主义理论内容与实质
- 2012年
- 勃列日涅夫执政时期是苏联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期间"发达社会主义"理论的提出,有着否定赫鲁晓夫的主观主义和惟意志论以及对苏联所处发展阶段再认识的积极作用。同时,必须认识到其重点却是宣扬苏联社会所取得的成绩,掩盖矛盾,粉饰太平。
- 赵洁
- 关键词:勃列日涅夫
- 陈独秀的职业教育观
- 2011年
- 作为教育家的陈独秀,其职业教育思想独具特色。他认为在社会形态中教育属于上层建筑,中国从来就不大重视职业教育,而欧美各国都注重职业教育。主张"一切教育都建设在社会的需要上面",讲究"实际应用",强调理论要联系实际,学习要学以致用,希望教育是平民的而非贵族的。陈独秀的职业教育思想在当今仍有现实意义。
- 张洪波李敏慧
- 关键词:职业教育学以致用平民化
- 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人文素质教育功能
- 2010年
- 要将当代大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实施人文素质教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基础性课题。基于这一前提,从人文精神、人文知识、责任意识等方面剖析了当代部分大学生存在人文素质不高的现实。基于这一现实,从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人文素质教育的辩证关系、新"方案"各门课程与人文素质教育的内在逻辑以及教师职责诸方面论述了思想政治理论课对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
- 张洪波张俊生
-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人文素质教育
- 日本的司法考试改革及对中国的启示被引量:2
- 2014年
- 我国司法考试制度同法学教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困境。日本在2006年启动司法考试制度改革之时,同我国一样,面临着相同的问题。因此对日本06年的司法考试改革的背景和改革的内容进行研究,有助于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司法考试之路。
- 袁海龙
- 关键词:司法考试法学教育
- 加害给付的重新界定及法律救济
- 2008年
- 从我国固有的法律制度出发,加害给付应界定为:债务人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侵害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人身、财产利益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债务人依有效合同作出了履行;债务人的履行有瑕疵;瑕疵履行造成债权人固有利益的损害;瑕疵履行无免责事由。为了充分救济加害给付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建议在我国《合同法》第122条增加一款作为第2款,其内容为: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可以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其他未补偿的损害,受损害方还有权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 朱留虎
- 关键词:瑕疵履行加害给付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