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 作品数:18 被引量:49H指数:4
- 相关作者:陶修明程红梅胡亚林南山陈静更多>>
- 相关机构:福建工程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创新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医药卫生更多>>
- 我国商事信托的法理基础与实践探索
- 文章介绍了信托法上的商事信托概念,从两个商事信托安排看《信托法》的适用,总结了商事信托规范的基本原则。《信托法》从产生到现在,一个核心的逻辑是:信托是保护弱者的机制。认为富有的人最需要信托的观念恰恰是错误的,因为真正的高...
- 张天民
- 关键词:法理思想权益保护
- 文献传递
- 试论税企争议的法律属性被引量:4
- 2011年
- 税务问题研究可以有经济学、财政学、会计学、政治学、法学等多个视角。但在税收实务中,税收活动(税收征管、税务稽查以及税企争议)的诸多环节和方面,都与解释和适用法律密切相关。本文认为,以往谈及税企争议,较多从税收程序法角度理解其法律属性,故存在偏颇。应从税收实体法的视角,即从税收构成要件之纳税主体认定和税收客体认定来把握,从行为和所得主体的"名-实"冲突和"形-实"冲突、"法律关系"和"交易定性"的协调与冲突、税收客体的"定性"与"定量"的决定关系中来把握,并由此理解税收活动的法律属性、税法的特质及实质课税原则于税法之作用。
- 滕祥志
- 关键词:法律属性实质课税
- 抢劫妇女被“斩立决”
- 2004年
- 在我国古代漫长的司法进程中,出现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案件。这些案件,或为民除害,或彰显公平,或严惩贪墨,或大义灭亲,但是无一不打着历史的烙印。 对这些案件运用现代刑法原理进行分析,展开现代法学理论与古代司法实践的“亲密对话”,即“古案今判”,无疑是体现当今刑事立法和司法巨大进步的最佳路径之一。 今后,我们将连续推出一系列典型的古代案例,请专家评析并对照今天的法律进行“判例”分析。
- 南山许兰亭钱龙
- 关键词:拐卖妇女现代刑法法学硕士研究生犯罪中止罪刑相适应胁从犯
- 信托参与资产证券化动作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被引量:20
- 2003年
- 资产证券化作为舶来品,自20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至今,其基本概念已经获得了较为一致的认知,即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和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通过结构性重组,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销售和流通的证券,并以此融资的过程。
- 王敦实
- 关键词:信托法受益权结构性重组信用增级有限合伙信托模式
- 医疗纠纷调解制度的立法建议
- 2012年
- 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员是医疗纠纷调解制度的发展方向,实行异地鉴定机制是保证鉴定结论公正的必要条件。此外,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要能持续开展工作,还必须得到政府的有力支持。并且,医疗调解法律制度要与诉讼相衔接,才能保证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 张滨胡亚林
- 关键词:医疗纠纷调解制度
- 金融争议的裁判思考
- 2018年
- 近几年中国金融市场的巨大发展以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平衡因素,直接或间接的结果就是金融市场违约纠纷案件的急剧增加。金融交易内合丰富的法律关系及其受监管的特性,使得金融交易纠纷案件的处理相比于其他交易纠纷案件的处理,面临的要求更高、挑战更多。笔者结合自身裁判实践,就如何实现金融纠纷案件的良好裁判处理,从交易定性、定量、合规因素、交易角色定位、支持创新、保护诚信等多个维度,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 陶修明
- 关键词:金融争议裁判中国金融市场金融交易纠纷案件法律关系
- 关于实现优质仲裁的几点思考被引量:2
- 2018年
- 一、为什么选择仲裁?
作为争议解决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仲裁正成为越来越多的商事活动当事人的首选争议解决方式。尽管如此,还是值得再冷静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当事人选择仲裁的最主要原因究竟是什么?是仲裁的保密性?程序灵活性?一裁终局的经济效率?这些因素虽然构成仲裁的相对优势,但是并不构成当事人放弃诉讼转而选择仲裁特别是选择某个仲裁机构的根本因素。
- 陶修明
- 关键词:仲裁机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商事活动经济效率
- 金融争议的裁判思考被引量:3
- 2018年
- 高晓力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长期从事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和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工作。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 陶修明
- 关键词:司法审查民事审判
- 金融创新产品担保业务及其相关法律问题
- 本文对金融创新产品担保业务及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围绕担保的金融本质、担保业务的分类、专业担保机构在传统融资市场中的机遇和业务空间、金融创新产品担保业务的市场潜力等进行了阐述。
- 陶修明
- 关键词:融资市场信用担保担保机构
- 文献传递
- 在当前形势下如何适用“先刑后民”原则
- 一、“先刑后民”的法律依据“先刑后民”意指在同一个案件中既涉及到刑事责任又涉及到民事责任时,应该先解决刑事责任问题,待刑事责任问题确定和解决后,再解决该案涉及到的民事责任问题。
- 许兰亭
-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