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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瑜

作品数:13 被引量:132H指数:7
供职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0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10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主题

  • 4篇提单
  • 3篇信用
  • 3篇信用证
  • 3篇商法
  • 3篇海商
  • 3篇海商法
  • 2篇信用证欺诈
  • 2篇商法独立性
  • 2篇提单持有人
  • 2篇票据
  • 2篇票据法
  • 2篇欺诈
  • 2篇欺诈例外
  • 2篇立性
  • 2篇跟单
  • 2篇跟单信用证
  • 2篇海上货物运输
  • 2篇法律
  • 1篇单据
  • 1篇德国民法

机构

  • 12篇北京大学

作者

  • 12篇郭瑜
  • 2篇王小能

传媒

  • 2篇中外法学
  • 1篇法制与社会发...
  • 1篇中国法学
  • 1篇法学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行政法学研究
  • 1篇中国海商法年...
  • 1篇南京大学法律...
  • 1篇国际经济法学...

年份

  • 1篇2011
  • 1篇2010
  • 2篇2002
  • 3篇2000
  • 3篇1999
  • 1篇1997
  • 1篇1996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提单的物权性被引量:19
1997年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据,其发展前景是当今航运界乃至整个国际贸易界关注的焦点之一。而提单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其物权性的认识。提单物权性,即提单能代表货物本身的性质居于提单各种特性的中心,是提单价值的基础。本文重点对流传最广的提单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观点进行了评析,提出提单代表的物权是指提单持有人对提单项下货物的推定占有权,继而论述了提单物权性在买卖、运输。
郭瑜
关键词:提单持有人物权凭证所有权转移占有权
论信用证欺诈及其处理被引量:18
2000年
郭瑜
关键词:信用证欺诈欺诈手段欺诈例外
商法独立性初探 从票据法与海商法的角度被引量:12
2002年
在商法立法史上,法国1807年商法典开创的“民商分立”模式与瑞士1912年民法典开创的“民商合一”模式都有不少国家在追随。“瑞士民法典民商合一的模式,与法国和德国民法典民商分立的模式,都是历史的产物,并没有如何深刻的理论存在于其间。但是,两种模式一旦形成,就发生了理论上的意义,并引起了理论上的讨论和争论。
王小能郭瑜
关键词:民商分立海商法票据法德国民法商法典
商法独立性初探——从票据法与海商法的角度
<正>在商法立法史上,法国1807年商法典开创的"民商分立"模式与瑞士1912年民法典开创的"民商合一"模式都有不少国家在追随。"瑞士民法典民商合一的模式,与法国和德国民法典民商分立的模式,都是历史的产物,并没有如何深刻...
王小能郭瑜
文献传递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对承运人的诉权被引量:10
2010年
提单转让后,托运人是否还能起诉承运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争论较大的一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提单持有人可以直接起诉承运人,但没有规定托运人就不能再起诉承运人。托运人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其诉权不应被随意剥夺。根据中国民法理论,托运人的诉权与提单持有人的诉权是可以并行不悖的。允许托运人享有诉权,符合国际一般做法,也有利于承运人、托运人和提单持有人三方之间的利益平衡。
郭瑜
关键词:提单托运人诉权
银行在信用证交易中的地位——评中国银行新疆分行诉新兴公司信用证交易纠纷案被引量:1
1999年
一、案情介绍1995年10月,被告新兴公司与乌克兰尼里亚公司签订了一份120吨洋葱种子的进出口合同。同月17日,原告收到尼里亚公司根据合同安排乌克兰商业银行开出并经德国法兰克福银行加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受益人为新兴公司。原告审查了信用证印押后通...
郭瑜
关键词:信用证交易信用证纠纷议付行运输单据保兑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论信用证欺诈及其处理被引量:3
1999年
信用证欺诈是目前国际贸易中较为常见、处理起来又较为棘手的一个问题。本文认为,跟单信用证机制本身的一些特点是诱发信用证欺诈的内在原因,既要维护信用证的正常流转、又要遏制欺诈的泛滥是处理信用证欺诈的难点所在;因此,在处理信用证欺诈时应坚持"表面相符"与"欺诈例外"相结合的原则,但对"欺诈例外"原则应谨慎行使,并从时间、范围、主体、证明等各个方面加以严格限定。
郭瑜
关键词:信用证业务信用证欺诈欺诈例外原则银行业务跟单信用证买方
提单法律制度研究
郭瑜
关键词:提单法国际贸易
中国不应加入《鹿特丹规则》的若干理由被引量:6
2011年
中国正面临对《鹿特丹规则》的态度选择。本文总结了不支持中国立即签署或参加《鹿特丹规则》的九个理由,即:司法管辖权和法律适用范围受到不对等限制,船、港、货三方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公约本身的统一性、先进性不具充分说服力,中国不会被动适用公约,等等。这九个理由涉及国家主权、行业核心利益和法律自身逻辑等方面,与中国重大利益息息相关。在充分评估可能的不利影响、寻找到恰当的解决方案前,中国急于签署或参加《鹿特丹规则》可能是草率甚至有害的。
郭瑜
关键词:法律公约
论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实际承运人制度被引量:36
2000年
郭瑜
关键词:海上货物运输法海商法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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