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元国
- 作品数:17 被引量:22H指数:2
- 供职机构: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 论隐私权
- 人不仅是一种生物的存在,还是一种精神的存在,满足基本的生存之后,追求精神利益的实现;人更是一种社会化的存在,在与人沟通交流的过程中亦会产生空间维度与内心安宁的需要;同时人还是一种意识的存在,能够意识与筹划自我需要,尤其现...
- 吴元国
- 关键词:隐私隐私权人格尊严
- 文献传递
- 论隐私权
- 人不仅是一种生物的存在,还是一种精神的存在,满足基本的生存之后,追求精神利益的实现;人更是一种社会化的存在,在与人沟通交流的过程中亦会产生空间维度与内心安宁的需要;同时人还是一种意识的存在,能够意识与筹划自我需要,尤其现...
- 吴元国
- 关键词:隐私隐私权人格尊严
- 矫正正义观现代转向与私法权利保护
- 2013年
- 侵权法是私权保护的主要方式,其价值理论基础为矫正正义。传统矫正正义观确立了"无害于人"的消极行为标准,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铸就了侵权行为的道德根基。矫正正义应作为一种独立的正义形式,而非囿于过错被视为分配正义之延续。现代社会转型为风险社会,利益诉求多元化,权利意识觉醒,私权保护成为时代议题,但囿于私法传统与理念的长期缺位,私法秩序并非井然,加之司法腐败与职业道德缺失,私权难以周延保障。矫正正义观现代转向应契合私法理念,偏重安全价值,凸显人文关怀,追求实质正义。私权保护应积极发挥矫正正义作用,以人为本,物质性权利和精神性权利保护并重,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从资源配置维度关心人的生活状态和质量变化,建立多元化综合救济体制,营造和谐人际关系,促进人的自由发展。
- 吴元国
- 关键词:矫正正义分配正义实质正义私权保护
-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分析被引量:8
- 2010年
- 通过分析现实案例提出现代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给传统著作权法律制度带来巨大冲击的法律问题,在归纳总结网络著作权概念的基础上,对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进行了分析,并对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类型进行了归纳整理,最后提出了网络著作权保护的一些切实可行的原则和措施。
- 刘文军吴元国
- 关键词: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
- 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战略构建被引量:4
- 2009年
- 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和性质的表现形式存在多样的变化。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业秘密侵权也表现出一定的特点,这与在这一环境下企业商业秘密侵权主体多样化、侵权手段智能化和高技术化有很大的关系。对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商业秘密侵权的防范、控制,应采用技术手段、管理手段、法律手段等多种手段进行,特别是应重视建立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 刘文军吴元国
- 关键词:电子商务商业秘密网络环境法律保护
- 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实质商法主义的民商合一被引量:1
- 2008年
- 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已经进入实质阶段,使得我国的民商事立法体系必须作出重大选择: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从当前存在的商事立法模式优劣分析的基础上,从我国经济发展、立法传统、与现存法律体系协调融合等角度考虑,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选择应实行实质商法主义的民商合一立法模式。
- 李宝君吴元国
- 关键词:商事立法实质商法主义民商合一
- 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现实困境与应对
- 2014年
- 法学本科实践教学面临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脱节,缺乏体系化理论指导,被重视程度不够、实践师资匮乏等现实困境。唯有立足国情与传统,采取社会实习和法律诊所式教育相互融合,广泛开展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分层次的实践教学模式,借助法律援助等平台,建立社区法律诊所,拓展校外实习基地,逐步引入司法实务人员或律师从业人员作为实践教学师资,以专业技能为培养目标,职业化发展为导向,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 吴元国臧东娥
- 关键词: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教学模式
- 浅析网络格式合同的订立被引量:1
- 2007年
-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迅速发展和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各个部门法都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如网络消费者通过click—wrap contract、online electronic contract等形式在线订购产品与服务,电子商务的广泛开展与迅速发展,消费者进行网上访问等等参与电子交易都是通过订立网络格式合同进行的。网络电子契约的发展导致了在网络经济和贸易领域中网络格式合同的广泛应用。
- 李宝君吴元国
- 关键词:格式合同电子数据诚实信用
- 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减少农村重复信访问题研究被引量:1
- 2012年
- 以黑龙江省农村信访案例为例,黑龙江省农村重复信访案件类型主要涉及农业问题、城郊或城镇拆迁安置问题、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问题和侵害上访人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等与农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四个方面。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是减少农村重复信访问题的关键。黑龙江省应当建立并进一步完善行政补偿制度,在不与国家上位法相冲突的原则下,出台关于行政补偿的地方性法规,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范行政补偿行为,以使这部分农村重复信访人员的权益得到适当补偿,从而达到息讼罢访的目的。
- 姜述弢吴元国
- 关键词:行政补偿重复信访
- 预防和减少黑龙江省农村重复信访人员的法律思考
- 2012年
- 当前,黑龙江省农村重复信访人员的原因是,我国司法体制存在弊端及缺乏公平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基层人大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预防和减少黑龙江省农村重复信访人员,政府应指导建立公平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引导涉诉信访人员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特别是基层人大的能动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正确应对各种矛盾纠纷。
- 姜述弢吴元国孙煜泽
- 关键词:农村法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