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雁北
- 作品数:82 被引量:615H指数:16
- 供职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解读我国反行政垄断制度,需避免四个误区被引量:1
- 2012年
- 行政垄断行为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之后,政府有关部门仍然试图按照自己的意志统治市场的表现,是计划经济的一种残留形式。由于我国适应市场经济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还在建成和完善之中,市场竞争还会因为不正当的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而受到限制,因此我国《反垄断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
- 孟雁北
- 关键词:行政垄断行为市场经济转轨政府干预经济《反垄断法》
- “十一五”规划视野中的能源立法问题研究
- 在我国能源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下,我国能源领域却存在着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如能源体制改革,能源结构调整,能源安全和能源福利等问题,本文试图从能源立法的角度对能源问题的解决进行梳理,研究我国能源立法应该采取的行动并探讨能源立...
- 孟雁北
- 关键词:能源法可持续发展
- 可再生能源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与互动被引量:6
- 2008年
- 可再生能源作为新兴的产业,其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和传统能源产业相比,具有较为突出的个性特征,两者之间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现阶段较少存在冲突。可再生能源领域产业政策的实施会为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创造基础和条件,有利于可再生能源领域竞争政策的实现;而可再生能源竞争政策的实施也会有益于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的实现并对产业政策实施中的弊端进行有效制约。可再生能源领域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动态的协调与互动,使我国竞争主管机关和能源主管机关在行使职能过程中虽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冲突,但更多体现出来的是职能的协调与互动。
- 孟雁北
-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产业政策
- 论大数据竞争带给法律制度的挑战被引量:7
- 2020年
- 大数据是独立存在、具有一定财产价值、可交换的信息,大数据竞争已成为数字经济的特征之一并给法律制度带来诸多挑战。民事法律制度需要关注大数据的权利属性等问题,尽管大数据权利化的时机还不成熟,但大数据权属的不确定性并不影响大数据的应用以及商业模式的创新。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需要从保护个人数据信息所承载的以隐私权为核心的基本权利,保护数字产业的创新与发展,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多重目标出发关注大数据隐私保护的边界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需要关注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规制大数据竞争行为的局限性以及基本原则条款在规制大数据竞争行为时的核心作用。反垄断法需要关注大数据竞争行为的类型化研究、大数据并不当然产生市场支配地位、以及隐私保护与质量竞争的关系等问题。
- 孟雁北
- 关键词:数据竞争个人信息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 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论被引量:54
- 2018年
- 我国产业政策的改革方向是竞争友好型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契合我国产业政策改革的目标,对产业政策措施进行竞争评估,将产业政策措施对竞争的损害降至最低,是产业政策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国在确立了公平竞争审查进路的基础上,借助于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这一助推力量,遵循比例原则所要求的分析框架进行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即分析产业政策目的是否具有正当性,产业政策措施是否可实现产业政策目的、是否对市场竞争损害最小,产业政策目的与竞争损害之间是否达到利益均衡。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可以预防和减少行政垄断行为,有效抑制产业政策的负面效应,将产业政策对市场竞争的影响维持在必要的、合理的、适度的范围。
- 孟雁北
- 关键词:产业政策比例原则反垄断法
- 反垄断法视野中的行业协会被引量:54
- 2004年
- 行业协会与竞争的关系非常密切 ,如何发挥行业协会维护竞争的功能并规范行业协会限制竞争的行为是反垄断法需要研究的问题。本文试图从行业协会在竞争中的作用入手 ,借鉴其他国家反垄断法对行业协会规范的经验 ,探讨我国反垄断法如何在立法中实现对行业协会的鼓励和制约 ,从而促进市场经济中自由、公平竞争的实现。
- 孟雁北
- 关键词:反垄断法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公共利益限制竞争行为
- 全球IT产业发展与规制中的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中韩市场暨规制法研究中心(MRLC)国际研讨会综述
- 2014年
- IT产业的飞速发展以及该产业知识产权聚集和竞争行为的独特性,使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相关问题研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中韩市场暨规制法研究中心(MRLC)举办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与会的专家、学者、官员以及企业界人士对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的关系、标准必要专利(SEP)的法律规制、专利主张实体(PAE)的法律规制、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等诸多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
- 孟雁北唐诗
- 关键词:反垄断法知识产权规制
- 滥用相对经济优势地位行为的反垄断法研究被引量:52
- 2004年
- 反垄断法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已成为各国的共识,但滥用相对经济优势地位行为是否也会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则存在不同的意见。本文试图从商业银行收取自然人提前还贷违约金的事件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入手,探讨反垄断法是否规制和如何规制滥用相对经济优势地位的行为。
- 孟雁北
- 关键词:反垄断法滥用违约金自然人市场支配地位提前还贷
- 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经济法解读——以乌油污染事故赔偿责任案为例
- 2006年
- 一、案情与问题乌油污染事故赔偿责任案是一起曾经引发过全国范围大讨论的案例。案件的背景是,林某多年从事乌油生意。1997年7月某晚,林某的油罐被人打开阀门,导致乌油流失殆尽而污染了下游的农田、鱼塘,造成损失数千元。第二天林某发现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但至1998年1月24日还没有破案。被污染的受害者向环保部门投诉,要求林某赔偿损失,林某则以乌油是因为被第三人故意打开而造成他人污染,并以本人也因乌油流失损失了五、六千元为由拒绝赔偿。环保部门对林某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林某不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第3款的规定:"水污染损失由第三者故意或者过失引起的,第三者应当承担责任。"这次污染事故是由第三者故意所为引起的,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应当由第三者承担责任。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只有等到公安机关破案后,再向作案的第三者要求赔偿损失,林某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第二种意见是林某应当赔偿损失。理由是虽然油罐是被第三人打开,但是林某也有过错,其一,林某的油罐存放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违反《环境保护法》第13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
- 孟雁北万欣
- 关键词:环境侵权赔偿责任污染受害者污染事故侵权诉讼
- 反垄断监管落下重锤 诟病已久的网络音乐独家版权休矣
- 2021年
- 2021年7月24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腾讯及其关联公司解除独家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
- 孟雁北
- 关键词:市场监督管理网络音乐腾讯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