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林
- 作品数:24 被引量:26H指数:3
- 供职机构:南华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哲学宗教更多>>
- 宪法司法实现制度进路分析
- 2007年
- 宪法司法化是一个以司法制度角色出现的隐含着基本政治制度的具体的、现实的社会制度,我们要以现实的、实践着的制度层面为视角,关注和分析微观宪法实现制度的起源、生存和发展,以此促成制度建设的发展和完善。
- 张红艳王斌林
- 关键词:种子案
- 论马克思人类学思想的理论逻辑
- 2009年
- 马克思有关社会人类学思想是马克思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它源于马克思对人和人类社会的关怀,并贯穿于马克思一生的理论创作的始终。在马克思的思想体系中把握其人类学方法的理论逻辑,这对我们掌握和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有着重要意义。
- 王斌林
- 关键词:人类学人本主义理论逻辑
- 论法学实践品质与本质的对应范畴
- 2017年
-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法学教育改革已进入突破瓶颈的关键阶段,法学实践成为当下学者研究的热点。对法学实践性更深一步的论述是要认识到它的相关范畴,即在理想与现实的范畴内认识实践的品质、在主观与客观的范畴内认识实践的本质。
- 张红艳王斌林
- 关键词:法学
- 法学实践的中介性对应范畴:教义的与事实的
- 2016年
- 表达实践的教义无论是太强还是太弱都不会带来真正的实践认识,要让彼此不相互歧视就必须找一个好的联系点。这样,法律教义与法律事实本身之间的关系问题构成了法律实践的一个重要范畴——中介范畴。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教义与事实本身的综合,实际上是贯穿于整个实践过程中的,这表现为原则阐明与事实分析之间无止境的循环,有价值的教义背后都有它的实践力量,有内涵的教义都与其所处的社会之间有着合乎历史逻辑的联系,并对社会进行合乎逻辑的解释。
- 王斌林张红艳
- 关键词:法学实践中介性
- 中外宪法监督制度比较分析被引量:3
- 2006年
- 本文从介绍当代世界的三种宪法监督模式的基本状况入手,阐述了我国宪法监督的现状,分析了我国宪法监督存在的缺陷与问题,并着重论述了构建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模式的几点建议。
- 张红艳王斌林谢忠华
- 关键词:宪法宪法监督体制司法化二元制两重性
- 行政诉讼异地审判制度的价值内涵分析被引量:4
- 2012年
- 行政诉讼异地审判的出现虽说只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小小的变动举措,但它却包含着司法为民、司法独立和程序正义等几方面的诉讼价值观,异地审判以中国式的方式诠释了诉讼法律价值在中国的地方性特色和特殊内容。
- 王斌林
- 关键词:异地审判司法为民司法独立程序正义
- 马克思主义权利观初次中国化分析
- 2012年
- 马克思主义是在近代社会初入中国的,中国人根据自身所需的新型权利现,对马克思主义权利观进行了自我解读,形成了一些较为固定和成型的理论体系和思想模式。在'无私的道德观'指导下,把个人的物质利益融入'极为富裕的社会'中去,这就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的权利观。而马克思主义权利观之所以能说中国'化'了,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中国思想家也形成了自己相对成型的学说和理论,这些学说和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权利观中国化的理论载体,也是对中国化实质的最终解读。
- 王斌林
-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权利观
- 法学“实践”话语的困惑与范畴思维缺失的反思
- 2017年
- 任何法律都必须是实践的。突出法学的实践性、强调培养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几乎成了法学界极力追求的、具有极大正当性的流行话语。然而,谁都想证明自己的取向是实践的法学实践课程,只是在说实践,还没有真正在"论"实践,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缺失思考实践科学本身的构造;二是对实践的认识是缺少对应范畴感的;三是陶醉于所谓实用知识、实用技能;四是人为地创造并分割一些"实践的"和"非实践的"东西。法学的实践观必须在"综合"、"整合"与"融合"的意识下,在对应范畴意义上生存。从多层视角探索法律实践科学中存在的相关对应范畴,是培养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当务之急。
- 王斌林张红艳
- 关键词:法学实践
- 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特点及其民事法律保护被引量:4
- 2008年
- 随着网络产业的迅猛发展,同现实财产一样具有价值性、流通性和排他性的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不再只独立存在于虚拟社会中,而是逐渐与现实社会的有形财产建立了对应或者换算关系,因其交换中利润相当可观,网络侵权案件亦日益增多,因此加强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保护,建立虚拟财产的价值评估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 张红艳王斌林
- 关键词: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物权保护价值评估
- 社会与法律之间的悖论之破解——通过“社会法庭”现象的诠释
- 2010年
- 对于处于常规时期的中国社会来说,在现代化的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与社会之间存在诸多矛盾,面临着一些急需破解的悖论,这种悖论的破解必须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与社会、实践与认识的原理和方法来实现。河南省的"社会法庭"的试验,正是在法治实践过程中通过各种力量、意识、手段来使法律和社会之间相互协调、融合、回应和同一,对法治悖论的破解在现实层面上进行了诠释。
- 王斌林
- 关键词: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