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龙
- 作品数:10 被引量:66H指数:6
- 供职机构: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契约精神与协商型司法被引量:3
- 2010年
- 因契约而形成的契约精神渗进刑事司法而演变成种种典型或非典型性刑事契约,形成了所谓协商型司法。这是公法的私法化或者说私法的公法化,本质上是一种平等的契约精神,意在实现刑事解纷机制的民间化。协商型司法把现代社会的信用机制和法律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它与传统裁判型司法一道充分体现了控制犯罪、刑事司法一体化和追求刑事司法和谐的思想,共同致力于实现和谐社会的理想图景。
- 王景龙
- 关键词:契约精神和谐社会
- 美国证据排除规则的转向——以“哈德逊诉密西根州”案为视角被引量:7
- 2015年
-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待排除规则的态度在2006年的"哈德逊诉密西根州"案中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作出了"排除规则一直是我们最后的手段,而不是首选"的著名论断,声称其他救济措施可以完全替代排除规则,强烈暗示排除规则已经过时了、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随后的赫瑞恩案、戴维斯案及金案等重要判例延续了这一立场,纷纷实质性地限制了排除规则的适用,直接导致了排除规则的转向。为摆脱警察滥权的困扰,初步建立证据排除规则的中国对待非法证据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向。转变的方向与美国相反,但殊途同归。
- 王景龙
- 论可补救的排除规则被引量:7
- 2013年
- 中国证据排除规则宜称为"可补救的排除规则",补救与排除的对象包括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证据的补救方式包括补正、证据重作(重新取证)、补强或印证、合理解释等。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都具有补救可能性,但两者在补救与排除的顺序、补救的侧重点、难度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于非法证据,应当贯彻"先排除后补救"的原则,对于有补救条件的,则应当通过证据重作的方式补救其内容。对于瑕疵证据,则应当贯彻"先补救后排除"的原则,主要是采用补正、补强或印证、合理解释等方式,使其具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对于不能补救的,也应当予以排除。
- 王景龙
- 关键词:非法证据瑕疵证据
- 中国语境下的自白任意性规则被引量:20
- 2016年
- 中国自白任意性规则已在规范层面上初步成型,形成了包括"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原则性规定、自白任意性保障规范和非任意性自白排除规范在内的规范体系。虽然它具有与西方不同的理论构造,但面临与西方相同的实践难题:口供的自愿性与讯问的强迫性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冲突;自白任意性判断标准确定的两难;中国司法实践对口供的刚性需求与自白任意性规则之间存在着深层次的矛盾。为解决矛盾,中国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一方面要构建制度化的"逼供"机制,另一方面要完善合法化的"诱供"制度,以增加口供的供给。
- 王景龙
- 论笔录证据的功能被引量:12
- 2018年
-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以"列举未尽"的方式规定了一类独立的法定证据———笔录证据。笔录证据是以书面文字记录取证活动的一种证据形式,也是取证主体固定、保全证据的一种基本方法。笔录证据同时具有证明取证行为合法性和实质证据真实性或相关性的辅助功能,就言词证据而言,记载取证活动的书面笔录与言词证据本身合二为一,当然具有证明犯罪事实成立与否的实质功能。笔录证据的瑕疵会导致所记载的取证行为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还会导致所获证据的真实性或相关性受到影响,但不同缺陷所采用的补救措施自然存在区别。笔录证据证明功能的实现,一方面要对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作出某些限制,另一方面要完善其正当性保障措施。
- 王景龙
- 关键词:合法性可靠性同一性
- 公诉权滥用及其控制模式
- 2009年
- 公诉权的滥用包括滥用起诉权和滥用不起诉权。权力的滥用必然引起权力的制约。通过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起诉权制约机制和不起诉权制约机制的分析和比较,发现职权主义模式和当事人主义模式存在差异:普通法系国家公诉机关拥有广泛的裁量不起诉的权力且不存在相应的制约机制,而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官的不起诉裁量权范围很有限且受到严格控制;两大法系都存在检察官起诉权的制约机制,而且皆采用司法控制模式,但仅形似而实不似。
- 王景龙
- 关键词:起诉权不起诉权裁量权司法控制
- 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正名被引量:3
- 2017年
-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肇始于域外法律术语的误译、误传与误解,并随着中国证据立法的推进和法学研究的深入而愈显其不当:不仅存在"名"不符"实"的形式错误,而且其"违反宪法条款说/侵犯宪法权利说"的主要内容亦明显不成立,更重要的是,附着于概念背后的混乱逻辑导致了形形色色的理论误区,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实践危害。因此,去伪存真、重述"名"符其"实"、名正言顺的概念体系便是顺理成章的当务之急。首先要停止使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然后重新界定"非法证据"的内涵与外延,以实现与"瑕疵证据"的衔接,并正确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让重述的概念体系符合现行立法的精神和刑事司法的理念,而非产生大量不正义现象的根源。
- 王景龙
- 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逻辑正名
- 论可补救的排除规则被引量:7
- 2013年
- 中国证据排除规则宜称为"可补救的排除规则",补救与排除的对象包括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证据的补救方式包括补正、证据重作(重新取证)、补强或印证、合理解释等。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都具有补救可能性,但两者在补救与排除的顺序、补救的侧重点以及难度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于非法证据,应当贯彻先排除后补救的原则;对于有补救条件的,应当通过证据重作的方式补救其内容。对于瑕疵证据,则应当贯彻先补救后排除的原则,主要是采用补正、补强或印证、合理解释等方式,使其具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对于不能补救的,也应当予以排除。
- 李昌林王景龙
- 关键词:非法证据瑕疵证据
- 无罪推定与媒体报道被引量:3
- 2017年
- 无罪推定体现了人权保障的价值。媒体报道彰显了新闻自由的理念。媒体对案件的不当报道会给独立审判带来不利影响,进而损害被追诉人受无罪推定的权利。但司法独立的完善配套制度具有保障独立审判,抵御外来干涉的免疫功能,自由的媒体能够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具有保障私权、监督公权的作用。"无罪推定"与"媒体报道"的关系实则是"人权保障""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紧张而又复杂的关系,西方对此早有讨论并且做法各异。中国语境下的争论虽持久不衰,但缺乏言说的前提:自由的媒体与独立的司法。
- 王景龙
- 关键词:无罪推定人权保障媒体审判新闻自由司法独立
- 美国的自白任意性规则及借鉴被引量:9
- 2016年
- 自白任意性规则,是非法自白排除规则的基础规则与实质性规则。在美国这一规则经历了从普通法向宪法根据的转变,其价值追求从可靠性转向任意性,但自白任意性的判断却始终是横在美国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传统的"综合情况"判断方法存在模糊性、不确定性的缺陷。联邦最高法院不断尝试寻求清楚、明确的简易判断方法,最终创造了举世闻名的"米兰达推定"。但这种自动适用的技术性排除规则经历了从"不可反驳的推定"向"可反驳的推定"的转变,例外的不断增加使它最终沦为新的"综合情况"判断规则。中国自白任意性规则在规范层面上初步形成,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多重困难和阻力,自白任意性的判断便是其中最为棘手的难题。由此,我们宜借鉴和汲取美国的经验与教训,结合中国具体情况,以法律推定和证明责任规范为技术性措施,降低法官裁判的难度与阻力,增加可操作性。
- 王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