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彭晋平

作品数:5 被引量:149H指数:2
供职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4篇损害赔偿
  • 4篇赔偿
  • 3篇油污
  • 3篇律制
  • 3篇基金
  • 3篇法律
  • 3篇法律制度
  • 3篇法律制度研究
  • 1篇生态损害
  • 1篇生态损害评估
  • 1篇填海
  • 1篇填海造地
  • 1篇赔偿问题
  • 1篇侵权
  • 1篇侵权法
  • 1篇权法
  • 1篇经济手段
  • 1篇海洋油污
  • 1篇纯粹经济损失

机构

  • 5篇厦门大学

作者

  • 5篇彭晋平
  • 2篇刘先鸣
  • 1篇陈伟琪
  • 1篇洪华生
  • 1篇曹秀丽
  • 1篇薛雄志
  • 1篇刘先呜
  • 1篇彭本荣

传媒

  • 1篇太平洋学报
  • 1篇自然资源学报
  • 1篇中国海洋法学...

年份

  • 1篇2014
  • 1篇2006
  • 3篇2005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海洋油污损害中的纯粹经济损失赔偿问题被引量:8
2006年
本文在对侵权导致的纯粹经济损失的含义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油污中纯粹经济损失的含义和特点;通过对法、德、英、美四国和国际油污基金组织关于关联经济损失和环境经济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比较研究,指出了他们的共同点在于对关联经济损失和环境经济损失赔偿都有一定的限制,但除英国外,他们都采取了给予更多的认可;针对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和国际组织的经验,提出了关于处理油污事故中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三点看法。
彭晋平
关键词:海洋油污侵权法纯粹经济损失损害赔偿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研究
2005年
我国正在着手制定油污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本文从法律的视角对建立我国油污基金制度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设立船东强制责任保险是建立我国油污基金法律制度的前提;分析了油污基金制度中摊款人、基金管理人和受害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指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进而提出了依据信托法理构建我国油污基金法律制度的思路;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了我国油污基金管理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基金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的具体法律制度。
彭晋平刘先呜
关键词:油污损害赔偿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正在着手制定油污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本文从法律的视角对建立我国油污基金制度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船东强制责任保险是建立我国油污基金法律制度的前提;分析了油污基金制度中摊款人、基金管理人和受害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指出他...
彭晋平刘先鸣
关键词:油污损害赔偿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律制度研究
我国正在着手制定油污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本文从法律的视角对建立我国油污基金制度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船东强制责任保险是建立我国油污基金法律制度的前提;分析了油污基金制度中摊款人、基金管理人和受害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指出他...
彭晋平刘先鸣
关键词:油污损害赔偿
文献传递
填海造地生态损害评估:理论、方法及应用研究被引量:141
2005年
论文建立了一系列生态—经济模型,用于评估填海造地生态损害的价值以及被填海域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用所建立的模型对厦门填海造地进行经验估算,得出在厦门每m2填海造地生态损害的价值为279元,远远高于现行的填海造地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加上海域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厦门工业用填海造地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应该为327.82元/m2,商业用填海造地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应该为相邻土地价格的50%~55%。研究结果可以为制定填海造地规划和控制填海造地的经济手段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彭本荣洪华生陈伟琪薛雄志曹秀丽彭晋平
关键词:填海造地生态损害经济手段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