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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晓阳

作品数:5 被引量:36H指数:3
供职机构:北方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 1篇社会学

主题

  • 2篇刑事
  • 2篇司法
  • 2篇起诉
  • 1篇刑罚
  • 1篇刑罚处罚
  • 1篇刑事诉讼
  • 1篇刑事诉讼程序
  • 1篇刑事违法
  • 1篇刑事违法性
  • 1篇刑事责任
  • 1篇有罪
  • 1篇有罪判决
  • 1篇再审
  • 1篇知情
  • 1篇知情权
  • 1篇指控
  • 1篇指控罪名
  • 1篇人民法院
  • 1篇审判
  • 1篇审判人员

机构

  • 4篇北方交通大学
  • 1篇中央财经大学
  • 1篇北京市海淀区...

作者

  • 5篇江晓阳
  • 1篇孙国瑞

传媒

  • 3篇人民检察
  • 1篇法学评论
  • 1篇社会科学

年份

  • 3篇1999
  • 1篇1998
  • 1篇1997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审判委员会决定权再审视被引量:4
1999年
一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权都有各自的规定。概括而言,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经过本院审判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类案件,审判委员会有权作出是否可以进行再审的决定(见《刑事诉讼...
江晓阳
关键词:公开审判原则司法公正审判组织审判人员
评人民法院变更指控罪名权被引量:18
1999年
江晓阳
关键词:变更指控罪名人民法院有罪判决不告不理原则司法解释权起诉书
过失犯罪的刑法表述质疑被引量:1
1998年
江晓阳
关键词:过失犯罪刑罚处罚过失行为刑事违法性不负刑事责任承担刑事责任
“转诉”之我见──与李学宽同志商榷被引量:2
1997年
安徽大学李学宽教授在《不起诉若干问题探讨》一文中认为,“转诉”之规定过分地强化了被害人权益的保障机制,将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以至公诉权、检察权受到被害人和审判权的双重抗衡和分割,因此应予否定。本文作者认为,从诉讼制度的发展过程看,公诉的产生固然是对私诉的排斥,但其目的仍然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因此,围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公民权利的一切新措施都不存在“过分”,以至分割、妨害公诉权的问题。并且,依据修改后的刑诉法,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认定犯罪事实成立的权力和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效力不再是绝对的了,因此,“转诉”对不起诉决定是个制约,而不应看成是对其的分割与妨害,更谈不上对公诉权的妨害。相反,既然承认“转诉”强化了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利于解决告状难问题,那么就应肯定“转诉”对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更好地实现刑事诉讼目的的重大作用。
孙国瑞江晓阳
关键词:被害人不起诉决定公诉权刑事诉讼程序公诉案件
我国人大会议公开制度浅析被引量:11
1999年
人大会议公开制度是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人民对人大、人大代表实行有效监督,即人民对国家权力的运作实行有效监督的重要措施。人民对人大、人大代表实行有效监督的先决条件是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充分行使。人大会议公开举行,是人民行使其知情权的最有效的形式。我国法律对此亦有相应规定,但其确定性与可操作性似有不足,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难以得到有效行使。本文试从人大会议公开举行的必要性。
江晓阳
关键词:知情权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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