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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瑛琦

作品数:13 被引量:19H指数:2
供职机构: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3篇文化科学

主题

  • 5篇刑法
  • 4篇社会危害
  • 4篇社会危害性
  • 4篇教育
  • 4篇法律
  • 3篇刑事
  • 3篇诊所法律教育
  • 3篇法律教育
  • 2篇刑法视野
  • 2篇刑事立法
  • 2篇刑事政策
  • 2篇亲告罪
  • 2篇公平理念
  • 2篇被害
  • 2篇被害人
  • 1篇刑法规制
  • 1篇刑法修正
  • 1篇刑法修正案
  • 1篇修正案
  • 1篇研究生课程

机构

  • 13篇安徽财经大学
  • 1篇上海市公安局

作者

  • 13篇黄瑛琦
  • 5篇张洪成
  • 1篇吴强

传媒

  • 2篇电子科技大学...
  • 1篇兰州学刊
  • 1篇西北大学学报...
  • 1篇学位与研究生...
  • 1篇犯罪研究
  • 1篇南阳师范学院...
  • 1篇周口师范学院...
  • 1篇石河子大学学...
  • 1篇吉林师范大学...
  • 1篇长春理工大学...
  • 1篇合肥师范学院...
  • 1篇新余学院学报

年份

  • 3篇2018
  • 2篇2017
  • 2篇2014
  • 5篇2013
  • 1篇2012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亲告罪研究
2012年
作为国家公权力行使的反面,亲告罪直接体现了刑罚权的柔性特征。亲告罪由来已久,其发展亦经历了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目前亲告罪在国外大多数国家得到广泛的适用。在我国,亲告罪的设置亦具有独特的价值,对于被害人、行为人和国家来说是一种共赢。伴随着世界范围内刑罚轻缓化的趋势,我国刑法也应扩大亲告罪的范围,在不损害国家、社会及个人权益的限度内,将侵害个人法益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行为纳入亲告罪的范畴。
黄瑛琦
关键词:亲告罪被害人刑事政策社会危害性
法律职业共同体建构视域下的法学本科教育走向
2018年
法治的实现依托法律职业共同体,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创建,必须从内里进行同质化,这依赖于良好的法学教育,特别是底线式的法学本科教育。相较而言,美国的法学初级教育是在通识教育完成基础上的专业化法律训练,是通才教育,而日本则是纯粹的通识教育。从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的角度看,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既要倚重通识教育,又要兼采美国教育的优点,向如下方向发展:统一法学本科教育的准入门槛;教育性质定位于通识教育+通才教育;改进现有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
黄瑛琦
关键词: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学本科教育通才教育
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的困境与出路被引量:1
2013年
诊所法律教育虽然在我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依然存在诸多困境。导致这些困境的根源问题是诊所法律教育的文化背景与教育目标和我国法学教育的现实存在较大反差。针对本科法学教育,应将诊所法律教育定位于独特的教育方法,配合理论课程的学习,并从理念到制度上提供保障;针对法律硕士教育,建议全面引入诊所法律教育模式,采取"两年诊所课程+一年诊所实习"的培养方式。
黄瑛琦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职业教育
刑法视野下被害人行为存在的必然性之探究被引量:1
2013年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刑事和解从地方性的制度实践上升到国家程序法层面,但这改变不了包括刑事和解在内的整体被害人行为被刑法忽略、漠视的现状。实际上,被害人行为存在于犯罪发生的全过程,不仅影响着行为人犯罪性质的认定,也会作为刑罚处罚条件影响着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追究与刑罚的裁量。因此,将被害人行为引入刑法视野有着深刻的必然性,这不仅是部门法之间协调统一的需要,也是刑法自身的公平理念的实现、法益保护机能的扩张、社会危害性的合理评价之需求。
黄瑛琦
关键词:公平理念社会危害性
容留他人吸毒罪主观限缩之合理性研究被引量:1
2018年
当前我国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适用范围过于宽泛,导致一些本不值得科处刑事责任之行为被纳入刑法打击范围。从实定法角度看,对该罪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限缩是一种理性的做法。这不仅是一百年来容留他人吸毒行为入罪的一贯做法,域外的相关立法也用主观要素对该罪进行限缩,而且从中立行为的理论和现实需要出发,也可得出对该罪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限缩具有相当合理性的结论。
黄瑛琦张洪成
关键词:容留他人吸毒罪社会危害性
刑事立法理性之反思:以修正案为视角的考察被引量:2
2014年
自1997年刑法颁布以来,我国已经对刑法典进行了八次修正以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修正案所涉及的罪名、法定刑变更,整体上呈现了"以严为主、宽严相济"的特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过分考量民意,导致部分罪名之设立违背了刑法谦抑性之基本要求;部分行为独立成罪违反类型化的刑事立法技术;对总则内容的修订主体与程序有过于随意等缺陷。
张洪成黄瑛琦
关键词:刑事立法刑法修正案刑事政策
游走在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诊所法律教育在我国的实现路径被引量:1
2013年
美国经验主义理念和遵循先例原则的法系文化,推动了法律现实主义运动,诊所法律教育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并契合培养律师精英的教育理念,对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我国深受大陆法系概念主义、形式主义法学的影响,形成了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概念式法学教育模式。概念式教育模式最大的缺陷在于缺乏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与社会正义感的训练,这正是诊所法律教育可以弥补的。所以我国法学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诊所法律教育与概念法学教育的对接与碰撞,在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进行权衡。针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状况以及培养法律人才的层次性,应不同程度地适用诊所法律教育。
黄瑛琦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法律现实主义理想主义
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入罪标准研究
2018年
互联网金融是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融合的产物,其本质仍然属于金融。关于互联网金融创新风险的入罪标准,我国学界立足于传统刑法观与风险刑法观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在当前我国侧重社会秩序维持机能运用的背景下,罪责刑法的基本观念应当得到遵守,互联网金融创新风险的入罪标准必须限定在"对金融交易秩序的侵害及其危险"的限度内,并且恪守市场经济、金融的发展规律,只有在风险转变为实害或者危险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刑法的介入,单纯的风险则只能通过前刑法规范或者政策进行引导。
张洪成黄瑛琦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刑法
将被害人行为引入刑法视野的必然性之探究
2013年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刑事和解从地方性的制度实践上升到国家程序法层面,但这改变不了包括刑事和解在内的整体被害人行为被刑法忽略、漠视的现状。实际上,被害人行为存在于犯罪发生的全过程,不仅影响着行为人犯罪性质的认定,也会作为刑罚处罚条件影响着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追究与刑罚的裁量。因此,将被害人行为引入刑法视野有着深刻的必然性,这不仅是部门法之间协调统一的需要,也是刑法自身的公平理念的实现、法益保护机能的扩张、社会危害性的合理评价之需求。
黄瑛琦
关键词:公平理念社会危害性
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法之评析
201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的条款,"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将其正名为食品监管渎职罪,但根据刑法基础理论,本条款应当表述为食品监管玩忽职守罪和食品监管滥用职权罪两个罪名;从罪名设立的周延性、独立性角度看,食品监管渎职罪之增设明显与刑法类型化理论之要求相悖;同时,从食品监管渎职罪设置之动因上看,也存在着过分注重民意、欠缺对刑事立法理性充分考量的弊端。
黄瑛琦
关键词:食品监管渎职罪刑事立法类型化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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