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纪鹏
- 作品数:3 被引量:3H指数:1
- 供职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更多>>
- 重构企业形态与造就企业家阶层被引量:2
- 1989年
-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企业改革和企业现状,阐明了由于目前我国企业仍非真正的企业法人,因而还不能形成真正的企业家阶层的观点;并提出了重构企业形态和造就企业家阶层的设想。作者认为,以承包制和扩权让利为背景讨论企业家主题,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应该从构造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主体——真正的企业法人出发,没有完善的企业形态,就没有企业家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企业家阶层。目前我国企业(1)没有独立的财产,(2)缺乏营利属性,因而还不是商品经济中的真正企业,也就难以产生真正的企业家阶层。但经济改革已从根本上动摇了旧体制,为企业法人的生成提供了初步的外部环境。现在应该从企业财产关系入手,确定企业法人所有权,重构完整的企业形态。唯有如此,中国的企业家阶层才能迅速生成。
- 刘纪鹏
- 关键词:企业经济企业家
- 公司改革探索
- 1987年
- 本文认为,公司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弄清公司与企业联合体在经济性质、法律地位、内部领导体制和组织结构等方面的本质区别是公司改革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公司的改革宜采取办行业协会、组建托拉斯公司和发展企业联合体,以后者为主的对策,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并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改革和市场环境的完善相配套。
- 刘纪鹏
- 关键词:行业协会市场环境政府商品经济经济联合法律地位
- 企业法人制度与国有企业模式的再造被引量:1
- 1988年
- 本文从深化改革出发,对企业法人制度的内涵、特点、演变过程及其对我国企业模式再造的意义和设想,作了较系统的阐述。作者认为,企业法人必须具备三个基本特征,即组织特征、财产特征和'人格'特征,它区别于自然人企业的主要特点是具有企业独立财产。法人企业对资产的现实所有权即法人所有权。在法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有关企业法律制度,即法人制度。作者认为,尽管从50年代我国法规文件中已提到法人,但迄今我国国有企业还不是真正的法人企业:它不能承担法人企业应承担的自负盈亏的义务;它不具备法人企业的应有的权力;它不具有法人企业的独立产权。因此,作者提出我国法人所有权的确立要求把国家所有制主体分解为若干经营型国有财产主体,然后再按股份制的原则加以重组。逐步使原国有企业形成三种企业模式:国有国营企业、国控企业和民办企业。
- 杨沐刘纪鹏
- 关键词:企业法人制度国有企业国家股国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