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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

作品数:33 被引量:451H指数:12
供职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文献类型

  • 3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6篇政治法律
  • 7篇经济管理
  • 2篇自动化与计算...

主题

  • 12篇法律
  • 8篇信用
  • 7篇区块链
  • 6篇规制
  • 5篇商法
  • 5篇法律规制
  • 4篇信托
  • 4篇司法
  • 4篇货币
  • 3篇信用机制
  • 3篇类型化
  • 3篇公司法
  • 2篇信用风险
  • 2篇信用制度
  • 2篇虚假
  • 2篇虚拟货币
  • 2篇义务
  • 2篇有权
  • 2篇债券
  • 2篇融资

机构

  • 31篇中国社会科学...
  • 1篇东南大学
  • 1篇南开大学
  • 1篇兰州大学
  • 1篇武汉大学
  • 1篇厦门大学
  • 1篇中国政法大学
  • 1篇重庆大学
  • 1篇西南政法大学
  • 1篇西北政法大学

作者

  • 31篇赵磊
  • 1篇孙莹
  • 1篇冯子轩
  • 1篇丁鹏
  • 1篇褚宸舸
  • 1篇石经海
  • 1篇唐颖侠
  • 1篇黄锡生
  • 1篇李志强
  • 1篇谢晶

传媒

  • 2篇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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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篇财经法学
  • 1篇法学杂志
  • 1篇中国法学
  • 1篇学海
  • 1篇湖北社会科学
  • 1篇法学
  • 1篇甘肃社会科学
  • 1篇兰州大学学报...
  • 1篇现代法学
  • 1篇政法论坛
  • 1篇法学家
  • 1篇人民司法
  • 1篇扬州大学学报...
  • 1篇高等学校文科...
  • 1篇北京理工大学...
  • 1篇中国应用法学
  • 1篇法商研究
  • 1篇上海政法学院...

年份

  • 2篇2024
  • 2篇2023
  • 3篇2022
  • 5篇2021
  • 9篇2020
  • 2篇2019
  • 4篇2018
  • 3篇2017
  • 1篇2014
3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诉讼地位的法理困境被引量:2
2021年
新证券法及《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对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诉讼地位予以明确,但在司法实践中,因对债券受托管理人的适格诉讼地位存在颇多争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的设计功能难以有效发挥。同时,由于其中的法理依据尚不明确,债券受托管理人这一角色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的作用甚微。本文从诉讼代理制度、诉讼担当理论与信托法律制度入手,重新审视债券受托管理人诉讼地位的法理困境,系统梳理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并提出破解这一法理困境的建议。
赵磊于晗
关键词:诉讼代理诉讼担当信托关系
论区块链技术背景下信用制度的挑战与机遇被引量:5
2017年
一、信用及其经济作用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其运行效率取决于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和信用环节。只有当人们讲求诚信,交易才能顺利进行,交易费用才能降低,市场经济才能持续发展。故信用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的逻辑起点。
赵磊
关键词:区块链国际贸易信用制度商法体系信用机制去中心化
区块链类型化的法理解读与规制思路被引量:30
2020年
根据区块链技术内部结构的不同,可将之分为公有链、私有链与联盟链3种类型。公有链是完全去中心化的,参与者之间形成"技术信任"机制;私有链是中心化的,所有参与者完全依赖主导者;联盟链是部分中心化的,参与者通过协议进行合作。公有链通过算法争夺记账权形成共识机制,私有链各个节点的记账权是中心机构赋予的,联盟链的共识机制是各个节点之间的彼此信任。联盟链兼具公有链与私有链的优势,具有信用多元、信息共享与高效率的特点,可广泛应用于社会治理各方面。公有链的发展必须受到严格控制,对私有链要针对其应用领域和法律关系进行监管,对联盟链则应实施穿透式监管。
赵磊
关键词:区块链法律规制
公司法上信义义务的体系构成——兼评新《公司法》相关规定
2024年
信义义务起源于信托法上的受托人义务,在普通法系衡平法传统影响下,其在英美等国的适用早就超越了信托法范畴,成为公司法领域通用的原则。无论是从“委托—代理”视角,还是信托关系视角来看,公司法制度引入信义义务理论都有必要。董、监、高之所以对公司负有信义义务,是因为他们在公司担任特定职务,与公司存在特定的法律关系,“公司利益至上”是其信义义务的内核。新《公司法》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信义义务规则体系。在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实际履行董、监、高职能的情况下,他们的行为后果对于公司利益的影响与董、监、高并无差异,理应对公司负信义义务;同时完善信义义务的例外和救济条款,增加了对全资子公司的“双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赵磊
关键词:新公司法信义义务忠实义务勤勉义务
“从契约到身份”——数据要素视野下的商事信用被引量:5
2020年
数据不仅是市场经济中相对独立的生产要素之一,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增长模式。数据要素的主要特性是充分体现各类社会主体的专有信息,全面、准确的信息是识别主体信用的关键。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数据具有个性化和社会化两种特性。大数据时代的商事信用不依赖于主体自身的主观因素,而是由其客观信息和数据如实反映出来。商事信用呈现出个性化、差别化特征,不同身份主体的商事信用程度不同。在数字时代,每个人既是信息的生产者,也是信息的攫取者,而这都是与其身份密不可分的,在所有社会交往特别是商事交易中,实现了“从契约到身份”的回归。算法决策在商业活动中应用越来越广泛,某种程度上弱化了信用在交易中的作用。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给信用制度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赵磊
关键词:大数据身份识别区块链信用制度
依法治链:区块链的技术应用与法律监管被引量:46
2020年
区块链在各行业和领域的应用愈发广泛,从金融领域的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等拓展到非金融领域的产品溯源、能源医疗、电子存证等,在带来颠覆性创新的同时,也面临着相应的障碍与挑战。这不仅是相关技术薄弱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还涉及到诸如电子存证这些领域法律介入的界限以及区块链固有的去中心化特点导致的监管难题。由于底层平台的欠缺、性能不完善以及兼容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区块链应用层发展仍然属于初级阶段。区块链行业应进行分类监管,实现法律监管为主与行业自律为辅结合。根据区块链的不同类型,进行针对化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制度。
赵磊石佳
关键词:区块链法律监管
信息科技助推金融风险的法律应对被引量:3
2020年
信息科技的应用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而是改变了信息传递方式,重塑了金融信用体系,革新了金融中介服务,既可以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又可以保障交易安全与系统性安全。金融科技最大的优势是利用计算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在大数据的基础上,最大可能地实现数据共享和数据分析,为有效监管提供了有力依据。金融创新由科技驱动的本质使得传统的金融风险和科技风险产生叠加效应,不仅加速了金融风险的外溢,也同时扩大了金融风险的外部性。在立法层面确立统一的监管主体,从传统分业监管转向行为监管、功能监管,是提升金融监管效率、应对金融科技发展的必然选择。金融体系依赖于科技手段进行基本运作、风险规避并降低合规成本,监管者也必须跳脱传统的人工监管模式,利用科技手段进行同步的监管和监测,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的国际交流合作。
赵磊吴凡
关键词:信息科技金融创新金融风险信用体系
论比特币的法律属性——从HashFast管理人诉Marc Lowe案谈起被引量:65
2018年
货币起源于物物交换,经济发展、相关科学技术创新对货币形式的变化起着决定性作用。货币形式不是谁的主观选择,而是在科学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下适应其所处时代交易方式的客观结果。货币形式的总体发展趋势是"脱实向虚",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出现是大数据时代交易形式变革的必然结果。私人货币只在具有"货币认同"的群体内或者当事人之间,可以等同于法定货币,进而依照货币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当事人之间对私人货币不存在"货币认同",则可视其为一种无形资产,按照财产法规则处理。在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信息以及当事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比特币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属于私法上的自我责任范畴。
赵磊
关键词:财产
数字货币的私法意义——从东京地方裁判所2014年(ワ)第33320号判决谈起被引量:20
2020年
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如何界定,涉及到民法、破产法乃至金融交易法等诸多法理问题。比特币作为一种基于密码学原理存在于计算机网络虚拟空间中的电子支付系统,不属于物理意义上的有体物,并非传统民法上的物。数字货币成为所有权的客体,只要能够满足所有者对其控制与支配,所有权权能具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全部内容,所有权权属与变动能够以明确的方式予以公示即可。日本与中国私法体系同宗同源,对数字货币的认识大致相同,中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作法超前于日本。不过,日本近年来的立法持较为积极主动的态度,中国则全面禁止数字货币交易与ICO。数字货币的私法意义应该结合物权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在未来之立法中,根据现实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将其纳入到现行法律框架之中。
赵磊
关键词:数字货币所有权客体
回归本源:财产法视角下的信托制度被引量:4
2020年
《资管新规》的出台,正式开启了信托行业的大资管时代。《资管新规》在降低杠杆水平、去通道化业务、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次嵌套等方面对信托业提出的严要求和新挑战,均凸显了让信托回归本源的决心。但制度层面的水土不服使这一期冀举步维艰,《信托法》的规定违背了信托的本质属性,严重约束了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我国的信托财产公示制度在法律规则层面上依旧薄弱,在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对信托财产管理过程中的税收征管问题,至今尚无与信托业配套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立足财产法视角对异化的制度加以构建和完善,从法律治理层面为信托回归本源之路扫清障碍,是信托健康发展的长久之计。
赵磊于晗
关键词: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信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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