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荣
- 作品数:91 被引量:519H指数:14
- 供职机构: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极地科学战略研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天文地球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 “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北极航线开发利用被引量:17
- 2016年
- 为了研究北极冰融加速环境下我国开展北极航线商业通航的价值意义,本文通过对传统航线与北极航线的成本效益比较分析,运用制度分析法考察了北极航线利用所面临的严峻挑战。提出北极航线开发利用应当纳入"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之中,北极航线可以成为延伸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海上通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拓展航线、对外经贸网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一带一路"战略不应忽视开发利用北极航线的战略价值。
- 刘惠荣
- 关键词:一带一路
- 论立法的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估——以我国流域立法为例
- 在我国,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指导立法的理念,并引发对立法变革的需求。建立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估制度,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引入立法评估,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规范地方立法评估,并将其纳入立法程序之中,最终实现建立一套朝向可持续发展的法律...
- 刘惠荣杨凡
-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流域立法
- 文献传递
- 试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友好仲裁制度
- 2006年
- 国际商事仲裁中,依法仲裁的仲裁方式本身存在一些缺陷,起到查漏补缺作用的友好仲裁目前已经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国际公约及示范法、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的普遍承认,成为一种重要的仲裁方式。本文从友好仲裁的概念及其与商人习惯法的区别等角度出发阐明其内在含义,并列举了有关立法和实践,具体论述了设立友好仲裁制度的必要性,认为在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中确立友好仲裁有助于完善我国的仲裁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
- 于文娟刘惠荣
- 关键词:友好仲裁
- 法律生态化的重新界定被引量:7
- 2013年
- 法律生态化是在生态危机到来、人类追求生态文明和整个社会发展初现生态化端倪的时代背景之下提出的。这一概念首先由环境法学者提出,部门法学者随后参与其中并提出了部门法生态化的主张。现有的法律生态化概念存在着借鉴生态学过程中转换不足的局限、环境法学者对生态化的理解存在诸多矛盾与偏差等问题,需要对法律生态化重新界定。法律生态化包括法律自然生态化和法律自身生态化两个方面。
- 刘惠荣刘玲
- 关键词:生态化法律生态化生态学原理
- 斯瓦尔巴群岛海域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视角被引量:14
- 2009年
- 斯瓦尔巴群岛是北极地区的重要岛屿,1925年生效的《斯瓦尔巴群岛条约》在群岛上确立了"主权确定,共同开发"的原则,但是条约的适用范围并未涉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随着海洋法的发展,条约所建立的公平制度是否可以适用于群岛的上述区域,挪威与其他缔约国就此产生争议。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视角,遵循《斯瓦尔巴群岛条约》的宗旨,对该条约作出目的性解释是解决群岛海域法律适用问题较为可行的方法。
- 刘惠荣张馨元
-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邻接权的限制与保护被引量:8
- 2005年
- 邻接权的限制涉及到邻接权的时间限制、地域限制和权能限制三个方面。邻接权权能限制有两种表现方式:邻接权的行使受到著作权以及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所产生作品的著作权的权利限制,以及受到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限制。需要对邻接权限制进行反限制,以求在对邻接权权利限制的同时,也加强对邻接权的保护。
- 刘惠荣于岚
- 关键词:邻接权权利限制法定许可法律规定反限制权能
- 论公海生物多样性的人类共同遗产属性被引量:3
- 2011年
- 公海生物多样性的法律属性是解决公海生物多样性问题的基础,在国际社会中,各国从本国利益出发提出了不同的主张。从公海生物多样性的自身特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订立过程和立法宗旨、公海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以及现有人类共同遗产的形成来看,公海生物多样性应当属于人类共同遗产。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应当在有关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国际议程中坚持人类共同遗产的立场,积极开发和利用,同时也应当主动承担起负责任的大国应尽的责任。
- 刘惠荣纪晓昕
- 关键词:公海生物多样性
- 对政府采购合同行政性的法学思考被引量:3
- 2005年
- 无论从世界主要国家的立法看,还是具体分析我国的政府采购合同,现代意义的政府采购合同就性质而言在本质上都属于行政合同的范畴。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与自由化的发展,政府采购成为大市场,政府采购国际立法以贸易自由、非歧视和透明度为基本原则。这种国际立法趋势必然会对国内立法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国内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使政府采购合同的行政性受到限制而日益趋近于民事合同。
- 刘惠荣高亨超宋婷
- 关键词:政府采购合同行政合同民事合同
- 论第三人与仲裁被引量:23
- 2003年
- 第三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法律已作出明确规定。出于维护第三人合法权益 ,及时、有效、经济的解决纠纷的需要 ,对于第三人参与仲裁及其在仲裁中所处地位的确定同样十分必要。第三人参与仲裁的方式可以有多种 ,第三人在仲裁过程中的法律地位根据其参与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 肖鹏刘惠荣张雷
- 关键词:仲裁正义
- 剩余权利语境下专属经济区内沿海国环境保护管辖权研究被引量:5
- 2015年
- 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代表的现代国际海洋法创造了专属经济区制度,拥有广阔海域的沿海国获得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更多权利。《公约》赋予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范围内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但并未厘清沿海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权利界限,遗留了许多剩余权利问题。过分依赖剩余权利论尤其是"非此即彼"的判断方式,不利于专属经济区内海洋环境污染管辖权问题的解决。为了维护沿海国的海洋权益和海洋安全,沿海国应加快公约的国内法转化进程,加强海洋环境治理的国际合作。
- 刘惠荣
-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