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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宗柱

作品数:2 被引量:8H指数:1
供职机构:韩国昌原国立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经济管理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东亚区域经济
  • 1篇东亚区域经济...
  • 1篇运输规则
  • 1篇提单
  • 1篇区域经济
  • 1篇区域经济合作
  • 1篇效力
  • 1篇经济合作
  • 1篇海牙规则
  • 1篇海运提单
  • 1篇汉堡规则

机构

  • 1篇昌原大学
  • 1篇延边大学
  • 1篇韩国昌原国立...

作者

  • 2篇赵宗柱
  • 1篇金成男

传媒

  • 1篇世界经济与政...
  • 1篇延边大学学报...

年份

  • 1篇2009
  • 1篇2005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现实与模式被引量:8
2005年
东亚区域合作以推动区域一体化的客观条件与环境正在发生变化,区域内贸易快速增长、东亚积极参与全球性的生产体系、区域经济合作发生实质性进展。建立自由贸易区是东亚经济一体化的首要目标,而东亚自由贸易区的进程中将出现3个“10+1”自由贸易区的格局,在这一过渡模式的影响和推动下,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东亚自由贸易区,并逐渐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金成男赵宗柱
关键词:区域经济合作
国际海上运输规则与货运提单上“至上条款”的效力--兼论韩国商法中海上运输合同“至上条款”的效力
2009年
通常海上承运人根据契约自由原则,广泛使用免责条款。为了限制免责条款的适用范围,国际社会制定了国际海上运输规则——"海牙规则"和"海牙—维斯比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规定,国家立法机构认可该规则的国家,没有必要制定"至上条款",而没有得到认可该规则的国家,必须制定"至上条款"。而"汉堡规则"规定,如果属于该规则使用范围,没有必要另行制定"至上条款",而不属于该规则的使用范围,必须制定"至上条款"。韩国的商法尚未批准上述国际规则,因此在使用上述规则时,必须设定"至上条款"。
赵宗柱
关键词:海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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