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骏
- 作品数:52 被引量:549H指数:13
- 供职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国家教育部“211”工程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中国法律实证研究的回归与超越被引量:21
- 2013年
- 快速发展的法律实证研究不仅在制度构建、司法等各环节中的重要性日趋显著,并为学术变迁提供了动力,搭建了宽广的学术交流平台。对处于转型阶段的中国法律体系而言,法律实证研究更能在指引制度构建、弥合制度移植与本土文化的裂痕、评价法律适用等环节大显身手。中国法律实证研究应在交叉学科与传统部门法研究中拓展空间及受众群体进而实现与规范研究的良好互动。法律实证研究本身限度与泡沫化陷阱及开展实证研究可能遭遇的挑战,亦需引起注意。
- 赵骏
- 关键词:实证研究法律现实主义
- “一揽子交易”为何难以达成“最佳共识”——多边国际造法的实践难题被引量:5
- 2022年
- 在国际谈判中,“一揽子交易”是一种经常用来促成妥协和达成共识的谈判方法。长期以来,“一揽子交易”在国际造法中被普遍运用,彰显出强大的制度价值与内在生命力。国际造法中的“一揽子交易”既对条约起到积极的塑造作用,能够维护条约的稳定性、完整性并影响条约的解释与适用,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条约的模糊性,容易引发国际争端以及阻碍条约的渐进发展。总体来看,“一揽子交易”虽然不是国际造法的最佳状态,但是在当前的国际关系背景下是比较可行且值得推崇的国际造法方式,体现了互谅互让的国际合作原则与协商一致的精神。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一揽子交易”对中国参与国际造法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能够促进中国的主张融入国际法体系和助力中国开展国际斗争与合作,不过同时也要注意防范其可能给中国权益带来的消极影响。
- 赵骏孟令浩
- 关键词:条约保留非缔约国
- 变量与量度——国际合作达致的因素解构被引量:2
- 2015年
- 全球化时代,不断涌现的全球性治理议题对各个治理领域的国际合作提出了迫切的需求。从法经济学角度分析,国际合作达致的因素包括合作收益、合作可自我实施以及自我逐利行为受约束等。各领域的国际合作在成功程度上存在明显差别,其原因是影响国际合作的因素存在"质"和"量"两个方面的差别。一方面,国际合作影响因素存在一定的顺序排列,合作收益、合作效力与合作机制因素集群之间的排序可能造成不同领域国际合作的程度差别;另一方面,国际合作的影响因素呈现程度的差别,合作收益、合作效力以及合作机制因素集群各自积累的程度会影响具体领域国际合作的水平。从国际合作达致因素的变量和量度的分析对国际合作实践和理论有丰富的启示意义。
- 赵骏李将
- 气候变化治理技术方案之中国路径被引量:5
- 2013年
- 通过从经济与财政可能性、政治伦理可行性、技术和行政操作可行性三个方面将诸多零散的碳税和碳排放交易的利弊分析进行梳理和系统化,碳排放交易的现实可行性和优势得以显现。同时,通过对欧盟和美国碳排放市场建设历史经验的纵向分析和现状的横向比较,强制性碳排放市场的重要意义和碳排放市场建设渐进主义的优势得以体现。藉此,结合我国排污交易的历史经验与最新的政策法律导向,构建渐进主义原则下碳排放市场发展的法律主线和具体制度方案值得尝试。中国应在循序渐进地扩大碳排放交易主体和范围的基础上,通过不断修正市场激励、交易和辅助机制,逐步完善碳排放市场的内在交易机理并实现与国际气候治理机制的衔接,成为未来气候治理的领导者。
- 赵骏吕成龙
- 关键词:气候变化碳排放交易渐进主义
- 蒙眼的朱斯提提亚——评《气候变化的正义》
- 2013年
- 气候变化是21世纪最大的挑战之一,根据何种正义原则分配各国的历史与未来责任是气候谈判的核心要义。发达国家在几次工业革命之后,已经走上了现代化的道路,而今天的发展中国家要走向现代化,也需要共同的发展权,平等地利用环境容量资源来实现固有的人权与尊严。因此,在全球气候变化中的正义问题上,发达国家不能罔顾历史排放与人类平等的发展权,也不能以双重标准来逃避现实,更不得将气候变化的目的与手段混淆以模糊责任。面向未来,我们应该以人均法作为正义分配的形式,在综合考量历史责任与发展权的基础上,制定更为科学、可行的全球协议。
- 赵骏吕成龙
- 关键词:气候变化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发展权
- 引进外资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被引量:5
- 2003年
- 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与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存在着矛盾:一是我国产业升级和优化与现有条件的制约,二是外国投资者与我国在根本价值取向上的不同。因此,我国在积极引进外资、肯定其作用的同时,要针对目前外国直接投资的部门分布中存在的问题,改善我国外商投资部门结构,加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
- 李有星姚福珺赵骏
- 关键词:产业结构产业政策
- 论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企业海外投资中的角色与作用被引量:14
- 2011年
-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及中国企业综合实力的增强,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步伐日益加快。在中国企业参与到全球产业竞争的进程中,私募股权应积极融入其中。私募股权不仅是企业海外投资的一种营利方式,也是企业海外投资的金融性并购手段。私募股权具有广泛的关系网络,可获得深层信息。它的介入可淡化国家色彩,拓宽融资渠道,提高企业并购能力。此外,私募股权可利用其丰富的经验与人才储备为并购提供支持。私募股权基金可通过发挥其优势助力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但也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风险。目前,我国私募股权在筹集、运作、退出等环节都面临较大的法律障碍。为充分发挥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企业海外投资中的作用,我国应加快相关制度建设,对私募股权进行有效监管以防范风险,适当推进杠杆收购以完善融资途径,加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退出机制,并给予适当税收优惠与更好的服务。
- 赵骏于野
-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
-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 2024年
- 202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指导,构成新时代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赵骏
- 关键词:法治方式法治建设
- 个人信息出境的国内法规制路径及体系化完善
- 2024年
- 数字化个人信息的大规模跨境传输使得个人权益、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利益受损的风险加剧,国际社会尚未达成统一法律规范予以应对。为维护国家数据主权、促进数据产业发展与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各国选择以国内法规制的方式对个人信息出境予以监管,具体表现为国家专门立法、联盟统一立法与国家分散立法。我国通过专门立法规制个人信息出境,形成了“硬性”与“软性”两轨监管机制,但存在分轨监管内容交叉、公私共治监管尚未形成的问题,阻碍个人信息的安全出境。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背景下,我国应以系统观念加强个人信息出境监管建设,从主体上发挥公私体系的协同性,从规范上强化攻防体系的均衡性,从空间上增进内外体系的互动性,为促成个人信息跨境规制的多边共识贡献中国智慧。
- 赵骏姚若楠
- WTO法治和中国法治的砥砺与互动被引量:7
- 2011年
- 在中国加入WTO"满九晋十"之际,以法治的视角认真回顾与反思中国的得失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国家之间的高度依赖与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概念的提出,国际法治成为应对全球化挑战的理性抉择。作为国际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WTO法治是国际法治的典例。和普遍意义上的法治一样,WTO法治也具有价值性与工具性之间的矛盾以及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之间的差异。WTO法治具备普遍意义上法治的共性,但又与国内法治存在差异。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法治体系的主要支柱,其视野中的一系列"归零法"案件的来龙去脉折射出WTO法治的面相。然而WTO法治亦有限度,WTO法治的完善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对传统主权理论提出了挑战,故而有必要重塑主权概念。WTO法治在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对中国法治进程产生了有益的影响,同时中国法治与WTO法治之间相互砥砺并产生良性互动亦非常重要:须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把握契机对中国法治推力进行整合。
- 赵骏韩小安
- 关键词:中国法治国际法治价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