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红生 作品数:19 被引量:39 H指数:4 供职机构: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更多>> 发文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更多>> 相关领域: 政治法律 历史地理 经济管理 更多>>
“选择性司法”之困与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 被引量:1 2011年 受国际政治的制约,国际法的发展空间和回旋余地一直很小,国际刑法的作用则更为有限。然而,20世纪90年代初,冷战"终结",国际政治的限制性因素有所减弱,国际人权法和国际刑法进入了快速并行发展的阶段,借助于国际刑事司法,国际法特别是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的效力和实效都明显增强。但是,在国际刑事司法实践中,从选择当事国到选择被告人,从选择罪名再到选择证人,"选择性司法"问题可谓无处不在。经过"选择""过滤"之后的"司法"已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司法,而国际正义是无法通过"选择性司法"的方式来实现的。 盛红生关键词:国际政治 国际正义 日本侵华战争中的隐蔽参战者——日本企业 被引量:1 2012年 在侵华战争中,某些日本企业并不是被迫参与战争,而是选择自愿或者主动参加战争,他们拥护和支持日本政府发动的对外侵略战争,并积极参与其中,从经济领域支持日本政府的军国主义扩张政策。由于战后没有受到彻底的清算和惩处,很多日本大企业、大财阀继续介入政治,并对日本外交政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日本战败迄今已经67年,涉案日本企业应当反思和正视这段不光彩的历史,拿出承担责任的勇气,向中国华工和其他直接和间接受害者做出道歉和赔偿。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并以此为基础发展中日友好关系。 盛红生关键词:侵华战争 论制止危害中国海洋领土安全活动的法律对策 被引量:8 2012年 近年来,中国海洋领土安全受到各种危害活动的严重威胁,主要表现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被外国非法占领,在专属经济区内以及专属经济区上空针对中国的外国军事活动明显增多等等。因此,为了持续宣示中国对被外国占领的岛礁的主权,应通过特别立法建立巡航制度,派遣军舰前往我被占领土地区巡航,在时机成熟时收复岛礁并实行有效控制;借助国内立法明确中国政府在"专属经济区军事活动"问题上的立场,针对不同性质的活动适用不同的规则;建立"防空识别区"防止针对中国的外国军用飞机飞越专属经济区上空。我们的立场、观点和主张应借助国内立法确定下来,为将来解决国际争端主张我方权利时提供有力证据。 盛红生关键词:专属经济区 法律对策 中国在非利益整体评估 2013年 在"新兴国家群体性崛起"的宏大国际背景之下,中非关系在中国对外关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目前中国在非洲的利益至少包括政治、安全、经济和软实力构建等四个方面,然而中国这些领域里的利益近年来在有所拓展的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在坚持"中非合作"战略方针的大前提下,需要全方位地维护和拓展中国在非洲利益。应借助于参加联合国或者非洲地区组织开展的维持和平行动而显示中国在非洲的军事存在,这在客观上也有利于中国争取在国际政治事务中的话语权,同时增强中国对非洲开展经济合作的政治和军事支持力度,巩固中国在非洲国家民众心目中的"爱好和平"、"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的国家形象,进一步强化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并从实践层面上促进非洲国家实现和平与安全建设的进程。 盛红生 汪玉论国际人权法对国际刑法的影响 被引量:5 2012年 冷战结束后,国际人权法获得了较为广阔的生长空间,国际刑法也进入复兴和快速发展的阶段。国际人权法对国际刑法各个领域的影响都十分明显,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则,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刑罚制度设计到刑罚的执行,并努力在保护被害人与保障被告人权利两者之间保持微妙的平衡。然而,透过国际人权法推动国际刑法发展的帷幔,不难发现其背后"人权"和"主权"之间的紧张博弈:为保护人权,国际人权法引领着国际刑法试图突破国家领土的藩篱进而穿透国家主权的坚硬"铠甲";国家则奋力祭起"主权"大旗并诉诸"司法独立"的坚固盾牌,抵御某些外部政治实体利用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干涉其内政、侵蚀其"司法独立",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 盛红生关键词:国际人权法 国际刑法 主权 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与国际人道法 被引量:3 2012年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与国际人道法之间的关系极为特殊,因而长期以来在国际人道法是否适用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这一问题上,国际组织、各国学者各执一词,莫衷一是。1999年联合国发布了《秘书长公告》后使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适用国际人道法所涉及的一系列具体问题得以部分解决。然而,受制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特殊性质。 盛红生关键词:联合国 维持和平行动 国际人道法 国际法上的“使用武力”问题与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改革和完善 被引量:6 2012年 近20年来,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法律性质无疑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与1945年联合国初创时提出的理念渐行渐远。在国际关系中,西方国家倡导的"人道主义干涉"和"为维护民主实施的干涉"盛行,严重冲击着国际法上关于使用武力的原则规则;联合国屡次背离长期坚持的"不偏不倚第三方"立场,强行介入国内武装冲突,招致重大损失;有关国家集团在联合国体制内或者体制外使用武力产生了极为消极的法律后果;某些国家或者国际组织未经当事国同意实施"强制和平"行动,个别经济类区域组织越权对会员国采取军事行动;为配合联合国的政治行动国际刑事法院多次对在任国家元首发出逮捕令。这些做法在使国际法的制裁和强制功能得到加强的同时,也从理论和实践上试图根本颠覆传统国际法上的一系列原则规则制度。因此,我们必须用一种批判和反思的态度对待当前的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与国际社会一道对其进行改革和重构,使其在强化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功能的同时与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目标相契合,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中国国家利益。 盛红生 汪玉关键词:联合国 使用武力 集体安全机制 论国际刑事司法的多重面相——以非洲国家为视角 被引量:3 2012年 目前国际刑事法院受理的案件和审议的'情势'只涉及非洲国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管辖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与此同时,国际刑事法院下令通缉逮捕现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做法实际上既与现行一般国际法中外交特权与豁免制度相冲突,又将对非洲国家实现民族和解与持久和平产生相当深远的负面影响。非洲问题尤其具有特殊性,因此应倡导形成带有非洲地区特点的区域性国际刑事司法体系,具体包括实施国际刑事司法的理念、设立非洲地区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和机制、鼓励非洲国家依靠现有的国内司法机制惩治国际犯罪,同时充分发挥非洲地区民间司法机构(如冈卡卡)调整社会关系的独特功能,在'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或者'真相与正义委员会'等其他机制的配合下,为消除民族、种族或者其他族群之间的仇恨,为实现持久和平创造必要的条件。 盛红生关键词:国际刑事司法 再论《联合国宪章》 被引量:2 2011年 《联合国宪章》无法像明确规定合同双方具体权利和义务的土地租约或保险单一样,因为《联合国宪章》需要处理一些更加不确定、更加难以预料的情势。在某些情况下,《联合国宪章》条款的含义越宽泛越好,有时越模糊、越模棱两可越好。然而,依照古罗马法律格言"任何人均不得向他人转让超过自己所拥有的范围的权利"(nemo protest plus juris ad aliumtrasferre quamipse habet),一个国际组织制定的原则和规则,无论是基于条约还是基于实践,都只能是在与该组织的宗旨与原则不相冲突时才是合法和有效的,否则应排除其适用的效力。 盛红生关键词:条约解释 论“东京审判”对国际法治的促进 2010年 发端于旨在惩治严重战争犯罪而设立的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和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成为国际法新分支——国际刑法的真正起点。这两个国际军事法庭的理论与司法实践,构成了国际刑法的重要渊源,推动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人权法的振兴,而国际人权法又对国际人道法和国际刑法并进而对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欧洲国际军事法庭”为后来的各个特设或者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起到了“示范”作用,而冷战结束后国际刑事司法机构迅速勃兴,数量增多,地位上升,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结束国际社会中长期存在的“有罪无罚”现象.为实现国际法治做出了有限但不可或缺的贡献。 盛红生关键词:东京审判 国际人权法 国际刑事司法 国际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