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璐
- 作品数:10 被引量:91H指数:6
- 供职机构: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浅论模拟法庭竞赛对国际法教学的促进被引量:4
- 2013年
- 近年,各类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在我国迅速发展,其以英语为工作语言、集中于国际法中专一领域、国际化竞争平台的特点对我国国际法教学产生了一定冲击。其影响了国际法学教育模式由理论向运用转变,启发国际法双语教学采用部分浸入式教学的方式,将模拟法庭教学法拓展至国际法教学中,并且可切实运用于我国国际法理论与实践教学。
- 卜璐
- 关键词:国际法实践教学
- “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国际商事法庭的运行
- 2019年
-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提出了构建诉讼、仲裁、调解三位一体争端解决机构的重大举措。2018年7月1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生效实施,分别设在深圳和西安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正式启幕。
- 卜璐
- 关键词:争端解决机构《规定》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
- 诉讼外消费者债务清理制度研究被引量:9
- 2014年
- 近年我国消费信贷迅速发展,与之相配套的无力偿债纠纷解决制度却久未建立,导致消费者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在法院内破产程序和诉讼外债务清理程序这两个层面的纠纷解决机制中,当事人于诉讼外程序中不止可行使实体处分权,且得行使程序处分权以达成偿还方案。自然人破产能力的缺失更使该程序成为我国当下解决消费者过度负债问题的不二选择。
- 卜璐
- 关键词:消费者过度负债债务清理
- 国际私法中强制性规范的界定——兼评《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被引量:28
- 2013年
-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于我国国际私法中首次明确规定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予直接适用。作为多边选法体系的例外,强制性规范理论在适用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是识别哪些规范属于需要直接适用的国际强制性规范。国际私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仅指国际强制性规范。比较法上提出界定国际强制性规范的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随之产生仅采客观标准和兼采主客观标准两种立法模式。《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对何为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进行了定义,并以不完全列举的方式来解决可操作性问题,但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仍存在缺失。
- 卜璐
- 关键词:主观标准
- 论国际条约的单方退出被引量:8
- 2018年
- 近年国际实践中单方退出条约事件频发,对国际条约构筑的多边体系造成一定冲击。条约退出权乃国家主权的延伸,允许缔约国单方行使条约退出权存在相应的理论、立法和实践基础,有利于增强国际条约的灵活性。对此权利行使进行限制的本质是要在国际条约的灵活性与稳定性之间寻求平衡。但国际法很难对此进行实质限制,只能在退约等待期、提前通知期、附退约理由、限制退约生效等程序机制上规范单方退出权的行使。在国内法层面,单方退出权的行使须受宪法上立法权和行政权分配的制约,当宪法缺乏明确规定时,可通过对退约个案是否违宪进行司法审查的方式来判断政府单方退约行为的合法性。我国以负责任的大国身份处理单方退约事件时,应从认识上对单方退约行为去污名化,在起草条约时考量退出条款对退约权行使的限制方案,在履约时基于退约行为的利弊评估决定单方退出权的行使与否,并在国内法层面细化条约的退出程序。
- 卜璐
- 关键词:国际条约司法审查
- “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国际商事法庭的运行被引量:21
- 2018年
- 国际商事法庭是我国"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构的组成部分,与仲裁机构、调解机构一起为建设"一带一路"提供法治保障。世界范围内出现的国际商事法庭设立浪潮为我国从组织架构、运行机制、法律适用、判决执行等方面设计和运作国际商事法庭提供了经验和借鉴。我国国际商事法庭在现行制度框架内,于审级设置、专家委员会、外国法查明、境外证据材料、取证及质证方式、与调解和仲裁的衔接、信息化平台建设上进行了有限的革新,但在管辖权、法官任免、诉讼程序上仍保持与普通人民法院一致的实践。立足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的整体定位,走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是我国国际商事法庭成功运行的方向。
- 卜璐
- 关键词:一带一路管辖权诉讼程序
- 法学专业双语教学实践分析——以国际私法学双语教学为例被引量:3
- 2015年
- 国际私法双语课程建设在整个法学教学领域稍显滞后,以其为例对双语教学实践从课程认知、教学过程、教材选取、考核方式、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实证分析,从宏观上探知法学双语教学不能一蹴而就,而应采取以学生为导向的分层次教学法;从微观上选取增加中文导读的原版教材、结合教学内容配比授课语言、强化双语教学的输出环节等方法增强法学专业双语教学效果。
- 卜璐
- 关键词:法学双语教学国际私法
- 无法查明外国法:认定标准和滥用防控被引量:5
- 2016年
- 外国法的查明一直是制约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的瓶颈,对无法查明的滥用则是这一瓶颈的直接表现。《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试图明确查明责任和无法查明的认定,但仅从"查"的层面进行限制仍无法防止法院滥用,故需在实践操作层面整理现有的无法查明认定理由,厘清查明责任明确前提下外国法无法查明的认定标准。《适用法解释(一)》确立的"合理标准"给认定外国法无法查明留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实践中需通过判决书说理、拓展查明途径等方式防范法院滥用。
- 卜璐
- 关键词:外国法查明
- 第三国强制性规范在国际私法中的适用被引量:8
- 2013年
- 第三国强制性规范是国际私法中强制性规范适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通过两种途径适用:一是借助法院地国善良风俗、公共政策等抽象概念进行间接适用;二是与法院地国强制性规范并列皆采取直接适用的方法。从当前国际私法国内立法和国际公约的经验看,第三国强制性规范的适用正经历着由间接适用向直接适用方法转变、由合同领域向国际私法一般规定扩张的发展路径。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准备过程中也曾涉及该问题,虽未被最终文本采用,但第三国强制性规范仍可通过间接适用的方法作用于我国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 卜璐
- 关键词:强制性规范
- 外国公法在美国法院的效力和适用被引量:7
- 2019年
- 美国法院在面临外国公法适用的情形下,一如其扩张国内法的域外效力时不顾忌法律规范的性质一样,在规范层面并没有对外国公法进入冲突法领域进行任何限制。但这不意味着美国法在对待外国公法上采取了和欧陆国家及英国截然不同的立场,实则美国法没有将此问题独立出来,而是在冲突法体系的既有框架内解决外国公法的适用与否问题。美国法院将礼让原则作为解决法律冲突的基石,也作为是否承认和适用外国公法的指导原则。受冲突法确立起来的“存在真实冲突→政府利益分析”选法思路的影响,美国法院发展出“多要素礼让分析”的方法去处理涉及外国公法冲突的案件。美国法院对外国公法的尊重或采用是个系统工程,在国家行为原则、事项管辖权、证据披露义务等程序问题上也会考虑承认外国公法的效力。
- 卜璐